网络上有一种水平低劣但是屡试不爽的辩论方法。
就是在两件事上,通过找一个共同点的方法,来把两者划等号。哪怕二者不同点有100条,相同的只有一条。
举个例子,A做低俗视频,但是抓住了观众的眼球,获取了流量,拿到了收益。B认真做内容,用高质量的内容获取了关注,拿到了收益。
AB的相同点只有一个,就是收获了关注,从中获得收益。但是网络上很多人不去考虑AB的不同点,仅从“获得收益”这一条得出结论:AB没区别,B只是和A一样,掌握了“流量密码”。
稍加思考就能知道完全不对的事,但是很多人都深陷其中。
这个问题也一样。
吴京和李云迪的事件,相同点其实就是作为公众人物都被警察抓了。但是不同点很多,比如时代背景,吴京出事的时候酒驾还没入刑,比如现在正好赶上了整顿娱乐圈,比如根据信息一个是初犯一个是累犯,比如一个人是发生了很多年一个是刚刚发生等等。
但是到了题主这里,不管,只要有这最后一条相同点,那就是一样的,都没区别。
只可惜,这种打滚式的辩论,最多只能在网上糊住人,社会里不认。
劣迹艺人是指道德败坏,从事过违法或不道德活动,且被曝光的一类艺人。
2014年9月29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 。
劣迹艺人作为一个名词,被公众媒体封杀,是有时间线的。
2014年9月29日以前,不管艺人干过什么,触犯了法律也好,被判刑也好,都不是官方定义的劣迹艺人,不能“封杀”。应以广电总局的通知为准。
法律上就这么释义的。
2021年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对于劣迹艺人的处理办法有了明确规定,详细条款。
2021年3月16日以前,只要不是广电总局点名的“吸毒”“嫖娼”等行为,不应该被限制。
2021年3月16日以后,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执行。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一点,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目前仍然是《征求意见稿》并没有正式立法。
从法律上来说,没有正式立法的《征求意见稿》并没有法律效力,对于劣迹艺人的限制措施缺乏法律依据。
而从李云迪的处理来看,基本上都是各单位自行其是,赶紧就动手了。比如说广告签约解除,取消形象代言人,下架视频,视频打码等等,这些举动实际上和广电总局无关。
既然没有立法限制,那么李云迪可以看一看合同规定,这些是不是违反了合同法。但是我认为李云迪应该没有挑战所有人的能力。舆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种法,约定俗成法。
最后说到吴京,2014年9月29日以后,吴京有哪些行为够得上劣迹艺人?有就有,没有就是没有。实事求是,证据说话。
我用题主这个问题,去问了一位大师。
大师跟我说,让我回家拿了一个生鸡蛋和一个咸蛋,分别砸在题主的头上,然后问他,到底是生的蛋疼呢,还是闲的蛋疼呢?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吴京酒驾这件事。
在2006年12月12日,吴京因为应酬,在酒店喝了几杯红酒。
作为公众人物,吴京当然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于是还专门打电话叫来了司机。结果在司机还没有到的时候,酒店保安说,吴京的车子挡住了门口,需要挪开一点点。
吴京当时心想,这是酒店门口,挡住人家做生意也确实不好。再加上,吴京觉得酒店门口又不是公路上,挪几米车子应该是没什么事情的。
结果,吴京刚把车子挪开5米,周围已经来了警察。
随即,警方对吴京酒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行政拘留10天,罚1800元钱,全部12分扣完。
我就问大家。这到底是冤还是不冤?
吴京酒店门口挪车,情有可原,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且酒店的保安也可以作为人证。但是吴京拒绝了。吴京说,与其证明自己的清白,不如为交通安全,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行为,吴京一直在义务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他乖乖的接受了处罚,事后也从来不为自己鸣冤叫屈。反而时时刻刻向公众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这件事情上,大家不要学我。
更何况那是2006年的事情,2011年酒驾才正式开始入刑。
说回李云迪,先不说嫖娼这件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入刑的。关键是这种事他肯定不止干了这么一次,只不过这一次正好被逮住了而已。
你不要觉得圈子里面有爽子和签哥这两位道德底座在。李云迪的事情就是毛毛雨。
人家的酒驾:真喝酒,真开车,真能出事儿,然后想办法抹除影响,“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啊”的态度,
吴京的酒驾:请了代价,麻烦挪挪车,上车就被抓,大方配合,警民一家亲,“望以我为鉴”的态度。
不得不骂题主一句:劣个毛线。
我快要笑死了。先不说吴京是叫了代车司机,只不过被坑了。而且他只是挪车,五米不到就被抓了,如果这就定义为严重酒驾,那么我看见街上有人穿着暴露是不是可以控诉她卖淫。而且人家吴京做了什么你知道吗?人家被抓后态度认真,在拘留所待了十天,交了一千多的罚款,被扣分。出来后还去社区进行义务劳动,认真宣传醉酒危害。还得到了交通部门颁发奖状进行夸奖。而且后来他劝朋友酒后不开车的新闻还上了热搜。
我就想知道李云迪可以做到这些吗?敢不敢出来后接受媒体采访,不打码。(人家吴京当时也没打码)然后在社区进行劳动改造,宣传嫖娼有罪。而且干一个月以上,毕竟吴京也干了一个月。而且还要规劝朋友不要嫖娼,在大众面前揭发嫖娼的人。他如果能做到这些,我愿意接受他改过自新。做不到,有什么脸敢来碰瓷。
如果题主你觉得他做不到,就别厚着脸皮来拉人挡枪。做错事不危险,危险的是做错事脸皮厚不敢承认还找人挡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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