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王某文和周某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王某文是因为自己的错误,周某同样是因为自己的错误。我们应该只论对错,不分男女。
现在从警方的调查结果来看,周某确定之前在多个地方撒谎,而这些撒谎的关键细节,对于整件事情影响很大。
之前写过:
不应该要求完美受害者,但是对于受害者,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诚实。
这个事情里最佳的角度是不分男性女性,只论对错是非。
王某文做错了事,和他是男性女性无关,他做了多少错事就应该受到多少惩罚,没有做的部分,不应该被按在头上。周某如果她通过编造诬陷别人,同样不应该轻描淡写就过去了。但是她如果是被侵害,一样要获得公道。
所以王某文应该受到惩罚,同时如果周某有诬陷别人的地方,也应该受到惩罚。
现在到这个程度,通过司法程序,把事情弄清楚更好,这也是社会公信力的底线,不能这样轻易利用公众的信任。
不应该用这样的时挑动男女对立等等,无论男性还是女性,犯了错,都应该被惩罚,同样,如果被侵害,应该讨回公道。只问身份,不问对错的,这是错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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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里,本来就应该是谁的责任谁负,和男女的身份无关,但是网上的舆论真让人担心,节奏很容易带起来。
一开始我们都因为这位周某发出的信息义愤填膺,也都帮她呼吁,希望讨回公道,那个时候我们没有因为谁是男性谁是女性,只因为对错是非,今天同样如此。
我支持他们一家控告周某,但是不乐观
王某妻子感谢检察院,不感谢警方这个细节说明了他们对警方的态度
这恐怕就是专业律师劝她算了的原因
控告周某算妥协一半
因为从流程上来说应该是先申请复议,纠正警方的15天拘留,然后控告周某
当初朱棣靖难,打不过的地方不打了,直奔南京
王某妻子用的是相同的方式
希望她看过这段历史
朱棣拿下南京城的关键是城里有内应
周某丈夫是此案的关键
他从始至终一言不发
很有可能是因为瞧不上周某的卑劣人品
争取他是控告周某最重要的一环
惩奸即扬善。
保护社会规则,需要一个案例,这个案例中,无论表面的强者弱者,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虚构事实和煽动舆论的行为必须被制裁。
维护社会良俗,需要一个案例,让某些人不能继续欺骗民众的善意和良心,让对社会公义的支持不再被辜负,让人们对于公正的期望不再被透支。
维护职场秩序,需要一个案例,让所有的普通人可以按照本心、相信他人的去处理人际关系,而不需要四处防备,担心被诬陷和敲诈。
保护商业互信,需要一个案例,无论甲方乙方,都不必为突如其来的“弱者控诉”所攻击,不必每次遇到“弱者”顾客就心惊胆战。
在我国古代,诬告者必须同罪反坐。
诬告别人杀人,就按照杀人罪的刑罚惩处。
诬告别人强暴,就按照强暴罪的刑罚惩处。
公平正义,应该只看事实,不去看“强弱”、“性别”、“年龄”。
支持 @王某文妻子
再说一遍,如需众筹,我乐于参与。
是时候该吹响对【骗取同情者】讨伐的号角了。
不然继续下去,
没有人敢于同情,
真的弱者也无法获得支持了。
这就是发展,女权大Ⅴ对判决不认可,不想着用法律途径,而是直接对人家家人现实出手。
原回答:
当初火遍大江南北的阿里女员工案,小作文被传的多么火热。
如今男方家属出来维权,才这么点热度?
女权呢?王某妻子也是女性哦。
我忘了,已婚女性是被女权开除女籍的。
讽刺的是,这回可没有众多媒体跟进报告了,媒体不想要,某些人也不想要,他们想要这件事情就此揭过去
但是人民需要,男性需要,老实人需要,大家都迫切的需要看到一个借助网络舆论进行污蔑捏造的人付出她应有的代价,需要一个操纵舆论最终受罚的案例以正社会风气
这个问题有这么复杂吗?
周某的行为是不是有诬告陷害的嫌疑?
如果是的话为啥就不能对她提出控告?
某些营销号连最起码的“有错”和“有罪”的界限都分不清,就开始揪住王某文的那个行政处罚不放了。
行政处罚只是违法的表现。真正触犯了刑法,而且只有在法庭上真正敲锤的那一刻,你才有资格称他犯了罪。
至于违法行为?我可以告诉你,绝大多数人这辈子底线就是不犯罪,做不到不违法。
你结婚收彩礼也违法了。
你偶尔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也违法了。
你在网上下载,同时给别人分享盗版资源也违法了……
你管的过来吗。
要是周某的诬告陷害被实锤了,那她的行为可比王某文恶劣多了。
虽然2005年刑法修正案明确了受害人可以是男性,但是主要应用场景应该是男性侵犯男性。我估计检察院没这个魄力起诉周某这条罪名,就算有,我估计法院也没这个魄力判。
虽然我希望他们都有这个魄力,但是我估计他们没有。
告周某强制猥亵的话,这个基本上可以预计检察院不会起诉。到时候又会打回济南公安处理。
这个时候济南公安就又是被两头堵。之前王某强制猥亵没有证据,只能按照猥亵处理,主要依据应该就是女方的口供。那既然女方有口供,男方就也有口供,而且王某张某,通行女同事以及出租车司机都有。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不判周某拘留15天,那么就是说周某一个人的口供分量要大于其他所有人的,这显然不成立。如果判周某拘留15天,那么这个事情就有点搞笑,两个人相互猥亵,各打五十大板。
所以我觉得重点还是应该放在诬告和造谣上,最好拉上阿里。当然阿里可能顾不上。
这样一来,首先王某的拘留15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取消了,然后周某可以按照诬告、造谣等罪名进行起诉和赔偿。但是只赔偿一个王某可能也没多少金额,而且王某毕竟也上套了。所以最好拉上阿里,以及受影响的高管和员工。
周某这个官司完全可以不打,反正人也不用继续关着了,大家也差不多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等过段日子,热度下去之后,他应该也不难找工作。
打这个官司完全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赢了没好处,输了还会更糟。所以这种情况下他坚持反诉,就是为了一口气,也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平。
所以,不过无论结果如何,都支持,支持,还是他妈的支持!需要捐款请留链接。
希望货拉拉案也能上诉
除开明显的程序不公,把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门槛降低到只有全知全能的圣人才能遵守的地步,这明显是乱来
好!
失望
我很担心。
第一担心的是网民。我不会忘记,这件事最初爆出来的时候,一大群网民他们选择了无条件相信,同时对王某文,以及阿里巴巴公司进行了歇斯底里的抨击。我记得很清楚当时知乎不断的给我推送相关问题,比如其中有一个问题是“阿里为什么在强奸事件上包庇王成文?”其他还有很多抨击阿里巴巴作风混乱,男女关系复杂的问题满天飞。我也不想去一一清查了,我只想问一句,各位网民是否准备好了,是否准备好了你的头脑,是否能用理智去看待类似的事情。
我为什么要担心网民呢?因为这件事很复杂,不是说屁股坐在哪一方的事情。可以预见的是,王某文及其妻子的诉讼不会一帆风顺,有极大可能会出现某种“反转”,到时候网民们是否有足够的头脑去思考该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第二担心的是王某文及其家庭。王某文是什么身份?是一个已经被确认了的违法份子,只不过程度较轻,不足以被逮捕而已。这是他的污点,也是一颗定时炸弹。王某文在房间中干了什么事情?严重程度有多少?会不会有什么新的“案情”暴露出来?这些新的“案情”会不会让部分网民失去平常心?
王某文能够翻身,他妻子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如果不是他妻子的支持,同样的话由王某文自己说出口,能不能达到相同的效果?我看是很难的,因为他是一个“被审判者”,而她妻子则是一名“女性支持者”。这是一件相当可笑的事情,一名被告说的话无人相信,另外一名“二手消息传递者”说的话反而更加容易得到支持。这一怪现象背后,是理智的扭曲。理智可以扭曲一次,自然可以扭曲两次、三次。前一次是朝对王某文有利的方向扭曲,但我无法预测下一次会不会朝相反方向扭曲。
我们假设王某文家庭突然产生矛盾了,那是否一切都完了?我们假设其中有人不小心说错了什么话,是不是真理就要被埋葬了?
我第三担心的是,这个反告极可能会败诉。这是大概率事件。
很多网民不懂法,他们的想法是去控告周某诬陷。不过这几乎是不可能胜诉的,因为现在王某文强制猥亵行为是成立的,即便周某的证词有诸多错误之处,但只要她不是脑残,终究是有办法回避的。要知道你要控告周某违法,你就得提出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其故意诬告。
所以王某文即便是要告,我也不提倡他去告周某诬告,而应该去告类似“周某强制猥亵王某文”这样的罪名。因为猥亵罪经过修改之后,已经去掉了性别因素,也就是说女性同样会犯强制猥亵罪。如果王某文仅仅是摸了周某几下就被判强制猥亵,那么王某文完全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去反告周某。
不过我要说的是,我国的司法系统还是很陈旧的,虽然啊法律已经改了,但相关人员的思想却不是那么容易改过来。这就好比网民们一看见男性强奸女性就起哄一样,司法机关也总是认为男女关系中女性是弱势群体。所以女性去告男性,与男性告女性的难度不是相同的。因此,这个案子到了最后败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我希望到时候网民们能坚持本心。我们评价这件事情的对错,是希望法律能够平等的看待两性。我们不是看谁会写作文,不是看谁占便宜谁吃亏。人无完人,一个人也许有错,但他应该只承受他犯下的过错,他不应该因为性别、经济状况、交际状况、个人风评等因素去加重或者减轻惩罚。
我们支持的不是王某文,我们支持的是有人去努力实践这一平等的理想,即便他们最终失败了,即便证明了他们自己有一些污点,但这并不能湮灭这一平等的理想。
我曾私信王某文妻子,建议他们反告周某。不是认为他们可以告赢,而是希望他们通过这种方式,能唤起人们对于真理的追求,能挽救他们家已然被破坏殆尽的声誉,能让各位支持者的态度为他们筑起一道防御墙。我希望今后他们出门见人的时候,别人会说:“这是一个坚持依法维权的家庭”,而不是说“这是一个强奸犯家庭”。
告多半是告不赢的。
不过出来告是好事,起码能提醒某些人记得,郭楠也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他们也有母亲,妻子,女儿。
你要用魔法打败我,那我也能搬出我的魔法。
全世界已婚妇女联合起来!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社会各界对周某被“猥亵”的反应和对王某被诬告后的反应:
2021年7月28日,“感觉被羞辱”的周某选择了报警,举报自己上司王某性侵自己。
2021年8月7日,在司法部门尚未对王某的行为定性的情况下,阿里迫于压力决定对王某停职(实际上就是开除),与此同时,王某的一级二级主管、一级二级HRG总共4人也被停职配合内部调查。
2021年8月8日,阿里阶段性内部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显示:鉴于王成文承认存在和同事XX在醉酒状态下有过度亲密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辞退,永不录用。同时,阿里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引咎辞职。
张勇在内部公告中表示,事件对这位女员工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无论警方的调查结果如何,“我们会尽全力关心和照顾好她。”
2021年8月9日午间,字节跳动相关HR表示,王某近期确实在字节跳动某岗位招聘流程当中,但考虑阿里事件的影响,第一时间在人才库中备注了情况,并无限期终止该候选人王某招聘流程。
2021年8月9日,人民日报旗下新媒体“踏浪青年”发布对阿里女员工被性侵的评论文章。文章指出,女员工遭受如此重创后,被逼在总部食堂发传单乞求援助,换来的是从上到下各级主管的冷血。如果女员工爆料都确定为真,那么这已经不是“阿里巴巴”,这是“四十大盗”。
2021年8月10日,央广网微博表示: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应成为企业在任何时候做出决定必须要考虑的因素。无论性别如何,员工都不该被“送”到酒桌上;无论效果多好,“女性陪酒”都不该是一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无论金钱多少,企业的获益都不能以牺牲员工的利益为前提。
2021年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3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成文、张国因涉嫌 强制猥亵罪 ,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是的,你没看错,在警方8月14日对王某行为初步定性之前,王某其实早就在大家的手机里社死了,而且是死的死死的那种死。不光他社死了,还连累了一大批人。
2021年9月6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2021年9月13日,王某文妻子准备反诉周某诬告陷害。
除了他的妻子,再无任何一家官方媒体出来表达意见,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
而周某,目前依然是阿里的员工,在自己曾经奋战过的食堂吃着饭,拿着工资,享受着福利,这不,中秋了,又可以抢月饼了。
支持王某文夫妻控告周某。
感谢他们能够勇敢站出来为自己为社会寻求公道正义。
这很不容易!
作恶者必须得到惩罚!
任意鼓动舆论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得到扼制!
无脑女拳恐怖主义必须坚决扼杀!
首先要感谢王某文夫妻愿意勇敢地站出来控告周某。
这不仅仅是王某文一家为证明自己无辜被陷害诬告以求法律正义,更是为社会荡清风气、扼制无脑女拳恐怖主义蔓延裹挟舆论干预司法的努力,是为全社会免受女拳裹挟,让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维护法律正义和公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阿里女性侵案发酵至今,周某小作文的满纸谎言随着警方通报和更多案情相关细节的公开已被社会公众千夫所指。
原本仅仅是世欲男女间的一场有违道德的婚外偷腥,在周某恶意地筹划诬陷下,变成了一桩刑事性侵案件。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也导致舆情激荡,群体意识对立和冲突,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更是对济南公安和检方造成了舆情压力,耗用司法资源,甚至让司法正义受到社会广泛质疑。
今天,王某文夫妻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控告周某,不仅需要足够的勇气,还要有面对后续挑战和舆论压力的思想准备。
作为一直关注此案进展的普通公民,仅站在道义角度,支持王某文夫妻。
希望你们好运!
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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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王某文夫妻控告周某,并不代表认同王某文在此案中没有过错。
但社会道德层面上的错误,作为吃瓜群众可以对其指指点点,就如农村里喜欢搬弄是非的长舌妇一样,甚至奔着自身好恶,骂几声王某文渣男不要脸,但道德过错和德行缺失,不应蒙受刑事法律制裁。
这是两码事。
甚至连槐荫区公安对王某文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也是极为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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