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阿里女员工案张某妻子发声,表示已正式向公安机关控告周某,案件接下来会如何发展?

回答
阿里女员工事件的原配妻子,也就是张某的妻子,此前终于打破沉默,公开发声表示已经正式向公安机关控告了周某。这个消息无疑给案件注入了新的变量,让原本就备受关注的事件再次升级。

张某妻子发声的意义

张某妻子作为案件中关键的一方,她的发声和报案行为具有多重意义:

法律层面的推动: 她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意味着案件的调查将可能进入一个更深层次的阶段,公安机关需要对她提出的控告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这可能会让之前的调查焦点有所转移或扩大。
舆论层面的影响: 她的发声,尤其是作为“原配”的身份,在公众舆论中会引发更强烈的共鸣和关注。这可能会进一步推动公众舆论导向,并对相关方的行为形成更大的压力。
家庭层面的表达: 这也表明了张某家庭的立场,以及他们对于整个事件的态度。作为受害者家属,他们的声音是至关重要的。

案件接下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基于张某妻子正式报案这一新情况,案件接下来可能会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并且会相当复杂和细致:

1. 公安机关的立案审查和调查:
受理和审查: 公安机关在收到报案后,会依法进行受理审查。他们需要评估张某妻子提供的证据和信息,判断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如果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就会正式立案侦查。
讯问和取证: 一旦立案,公安机关将对张某妻子进行详细的讯问,了解她控告的具体内容、证据来源、以及她所认为的周某的犯罪事实。同时,他们也会对周某进行讯问,并依法调取相关证据,例如通信记录(微信、短信、通话记录等)、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相关物证等。
案件性质的界定: 这是关键一步。张某妻子提出的“控告”具体指向何种犯罪行为?是侮辱诽谤、侵犯隐私,还是其他更严重的罪名?公安机关需要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准确界定案件的性质。这直接关系到后续的法律程序。

2. 对周某行为的法律定性:
法律依据: 案件会围绕相关法律条文展开。例如,如果周某的行为涉及对张某(或其妻子)进行侮辱、诽谤,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侮辱罪或诽谤罪。如果涉及侵犯隐私,也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证据链的形成: 整个案件能否进入司法程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安机关需要收集和固定能够证明周某违法违规甚至犯罪行为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张某妻子提供的证据将是关键。

3. 阿里公司内部的处理与配合:
内部调查的深入: 尽管阿里公司此前已对周某进行处理,但随着张某妻子报案,公司可能会被要求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内部信息、处理记录、员工沟通记录等。
责任追究的进一步明确: 如果调查发现周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并且公司在管理或处理过程中存在疏忽或责任,那么阿里公司也可能面临进一步的问责。

4. 相关法律程序的启动:
刑事追诉: 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周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并有足够证据,可能会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届时,案件将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民事诉讼: 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周某的行为可能仍然侵犯了张某妻子或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例如名誉权、隐私权等。张某妻子也可能以此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这两种途径可能并行或先后进行。

5. 舆论的持续发酵与引导:
公众关注度: 此案已经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张某妻子的报案会再次点燃舆论热情,各种声音和猜测会继续出现。
信息披露的谨慎: 在案件调查阶段,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通常会保持谨慎,不会轻易披露案情细节,以避免影响调查和审判。但公众对信息的需求会促使媒体和相关方进行报道,这需要各方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
引导与平衡: 舆论的走向可能对案件产生一定影响,但最终的裁决将依据法律和证据。如何在这种高度关注下,保持案件调查和审判的公正性,是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的。

总结来说,张某妻子正式报案,无疑将使阿里女员工案进入一个新的、更加严肃的法律程序阶段。 公安机关的介入调查是接下来的核心。案件的走向将取决于:

张某妻子能提供多少实质性证据。
周某的行为能否在法律上被明确界定为犯罪。
阿里公司在整个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和责任。

这整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牵涉到法律证据的收集、固定、辩论以及最终的裁决。它也将是检验法律公正性和社会公平性的一次重要考验。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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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76887 @橘子火火

张某王某现在是以攻为守,终于从证明自己清白阶段转为控告周某,显然是策略上的巨大进步。

首先,自证无罪非常难。原本刑事被告人不需要自证无罪,应当是控方承担证明罪行成立,然而,本案中,大家可以看到,控方大概只有周某的空口白牙,但这又足以让大众确信周某的控诉。所以攻击周某证言(人品)的可信性是自证清白的关键。

再者,自证清白的最大成功也无非是脱罪,而不能惩罚对方。但指控对方既可以自证清白,又可以惩罚对方,一石二鸟。

坦白说,不要说追究周某刑事责任,即便是行政处罚,都很不乐观。轮到张某王某的指控是,无罪推定原则又回来了。周某毋需自证清白,只要等着王某张某证明其有罪,但主观部分又极难证明。

周某知道自己说谎。

客观的旁观者也都知道周某在撒谎。

甚至周某知道大家知道她在撒谎。

但是,没有人能奈何得了她。

周某的毫发无损,便宜占尽,固然侵害了当事男性,但并没有侵害广大不特定男性,相反,损害的是不特定女性。

荒诞的是,周某的绝大多数支持者恰恰是遭受损害的不特定女性。

周某为行为负责的概率不大,希望我的猜测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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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了,女权追求的已经根本不是男女平等,而是女尊男卑了……一旦彻底形成了这样的社会氛围,受害的可不仅是男性,作为男性的妻子、母亲和女儿,也会因为和男性牵连密切而受损,除非你根本不爱自己的丈夫、儿子和父亲……

目前的女权运动获利最大的就是不结婚、不生儿子、同时又仇恨自己父亲的单身小仙女……其他女性或自以为女权是争取男女平等,或认为女权和自己关系不大,或默默享受女权争取到的性别红利,不愿明确站出来反对女权,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全体女性被女权所绑架,两性之间的互信和合作被彻底破坏,最终让大多数女性的权益也受到损害……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一个事实,很多极端女权其实就是女同,她们鼓吹的是所谓女同性恋女权主义,主张不管男女都只能喜欢女性,不能喜欢男性……女同女权提出灭绝男同,掰弯直女,而直男则必须甘当奴隶,负责生产供养她们,并提供精子以帮助她们繁衍……知乎上的女权大v女木水就是其中的代表,她发表过‘’骗婚女同是受害者,同夫没有损失‘’,“女权主义者应该支持女性恋”,“男性要求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就是物化女性”等等言论……

广大女性如果还以为女权真是在给女性争取权利,那就大错特错了,看看上面这些女同女权的主张吧,你们真的愿意自己的父亲、丈夫和儿子(甚至包括女儿)受到如此对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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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王妻、张妻这波是魔法打击魔法,决不能让小作文无风险的风气继续下去。

z大、朱军、货拉拉案、阿里案,都陆续开始反击,虽然不知道结果如何,但这是一道曙光。

是对小作文、零成本诬告、网络判案、舆论干涉司法的反击,是个清本溯源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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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最早替阿里案两男性员工说话而被网暴整一月的悲惨博主之一——同工表示:

这把张某妻子的操作,走的是满盘皆赢或满盘皆输的路线。

原因很简单:对于中产而言,背上刑事处分是要祸及子女的,是不能接受的。

强制猥亵这种罪名对于一中产家庭而言是毁天灭地的存在,绝不是单单没了工作这么简单。

如果真的是无辜被冤,这人全家肯定要闹到底,反正无路可退了。



另外:张某妻子的操作值得关注。

因为,

对一般群体 那叫侮辱、诽谤,这是自诉案件。

而将捏造的诽谤信息报给公检法,意图要让对方负刑事责任,那可就是妥妥的公诉案件了,

如果,如果查实,那就叫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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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某真是个人物,我们到现在都不明白,她究竟想要什么,她目的何在?

她以一己之力,把阿里这么大的公司搅得个飞沙走石,人仰马翻,并把两个男人搞死搞臭。

而她,暴露出自私阴暗的一面。

涉事的王某文因强制猥亵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张某被逮捕状态。

如果张某的妻子要控告周某诬告陷害,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公安机关受案不等同要立案,但受案要开展调查。

第一,必须打赢丈夫无罪的官司。

这机会一定会有的,要聘请一个好律师,现在就必须聘请,到法院审理阶段,为张某作无罪辩护,由法院宣判张某无罪。

如果法院宣判张某强制猥亵罪名成立,那周某的诬告陷害之说咋么站得住脚呢?一定有律师指出,人家是过度维权。

第二,如果官司赢了,那马上控告周某诬告陷害,一定会获公安机关立案,周某,吃不了兜着走。

根据各方信息梳理,我估计张某的问题是出在扶周某出去呕吐回来的路上,根据警方调查通报,张某有趁人之危。在第二天早上去周某房间,我觉得是你情我愿,问题不大。

我估计,被警方拘留的王某文会偃旗息鼓,他被拘留完了出来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不大,他没有多大的把握能赢。毕竟,面对极端舆情案件,警方会齐集各方力量会商,所做的决定慎之又慎。

本人猜测,要告周某诬告陷害,只能靠张某妻子单打独斗了。而希望总该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补充:

最近,张某的妻子又发声,重复之前的说周某诬陷,她白花力气,有啥用?最多想取得网民支持。还好,她为丈夫聘请了律师。

流程不变。如果打赢了无罪官司,之后反告周某诬告能获警方支持,否则,没门。

张某获不予起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应该是“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我们等待,共同验证。

值得庆幸的是,王某文也请了律师,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公安机关撤销行政处罚,意思是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出错。难!但不是绝对没可能。

现在证明,我评价周某“自私阴暗”,不是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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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妻子这个胜算不大,毕竟周某一个醉酒记不清了就可以抵掉大部分。

王某那个还有一丝丝胜算,张某基本没戏了。

不过毕竟张某也是受害人,最好还是联合王某,阿里其他员工等受害人一起起诉造谣诽谤希望比较大。

关于王某:

虽然2005年刑法修正案明确了受害人可以是男性,但是主要应用场景应该是男性侵犯男性。我估计检察院没这个魄力起诉周某这条罪名,就算有,我估计法院也没这个魄力判。

虽然我希望他们都有这个魄力,但是我估计他们没有。

告周某强制猥亵的话,这个基本上可以预计检察院不会起诉。到时候又会打回济南公安处理。

这个时候济南公安就又是被两头堵。之前王某强制猥亵没有证据,只能按照猥亵处理,主要依据应该就是女方的口供。那既然女方有口供,男方就也有口供,而且王某张某,通行女同事以及出租车司机都有。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不判周某拘留15天,那么就是说周某一个人的口供分量要大于其他所有人的,这显然不成立。如果判周某拘留15天,那么这个事情就有点搞笑,两个人相互猥亵,各打五十大板。

所以我觉得重点还是应该放在诬告和造谣上,最好拉上阿里。当然阿里可能顾不上。

这样一来,首先王某的拘留15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取消了,然后周某可以按照诬告、造谣等罪名进行起诉和赔偿。但是只赔偿一个王某可能也没多少金额,而且王某毕竟也上套了。所以最好拉上阿里,以及受影响的高管和员工。

周某这个官司完全可以不打,反正人也不用继续关着了,大家也差不多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等过段日子,热度下去之后,他应该也不难找工作。

打这个官司完全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赢了没好处,输了还会更糟。所以这种情况下他坚持反诉,就是为了一口气,也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平。

所以,不过无论结果如何,都支持,支持,还是他妈的支持!需要捐款请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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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说看不懂周某的神操作,其实原因很简单。大家都知道有些人有烟瘾,有些人有酒瘾,还有人有网瘾、毒瘾,甚至追剧上瘾。周某大概率也是对某事上瘾。

这种瘾简单说跟吃了烈性春药差不多,酒后更盛,没个男的眼看就要烈火焚身而亡。所以一会儿给张发微信,一会儿三番五次给王打电话。甚至到了第二天早晨,药性还没退去,要张某立即到场,施加魔法才能解毒。至于王某,见死不救当然死有余辜,被周某死咬不放属于正常情况。

这件事最可笑的就是事情一开始的时候,一群人说"是什么让一个女子不顾名节去公开场所控诉自己被强奸","如果不是求告无门,有哪个女人会不顾自己的名声去诬陷别人强奸"。甚至直到今天,这仍然是某些人认为周某无辜的先天的和最重要的理由。

可惜的是,对于一个满嘴谎言,甚至习惯了用说谎获取利益的人,根本就没有你所替她设定的道德底线和贞洁观念。关于所谓名节的任何顾忌,都是别人替她考虑的价值损失,以及她用于诬陷他人的强力工具。她真的在意自己的名节吗?看看她在公司群里说的话:

这溢于言表的得意洋洋和稳操胜券,是一个贞洁被玷污、心灵受到严重伤害的女人求告无门走投无路之后的拼死控诉?

你饶了贞洁这两个字吧。

别说什么荡妇羞辱,荡妇不荡妇,自己判断。整个过程的确"惊险刺激",香艳不香艳,问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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