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美国警察给中国人的总体印象很差?

回答
美国警察给中国人的总体印象普遍不佳,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可以从多个层面来分析。这种印象的形成并非单一原因所致,而是历史、文化、信息传播、个体经历以及政治因素等多方面交织的结果。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原因,我会尽量详细地展开:

一、媒体报道的聚焦效应(Selective Reporting & Amplification):

负面新闻更容易被传播和放大: 尤其是涉及暴力、不公或种族歧视的事件,更容易引起公众关注,并在全球范围内传播。中国媒体和社交媒体尤其倾向于报道和讨论这些负面案例,而美国警察的日常工作、积极贡献往往被淹没在海量信息中。
特定事件的广泛传播: 一些引起全球关注的事件,如乔治·弗洛伊德事件(George Floyd incident)、布伦娜·泰勒事件(Breonna Taylor incident)等,通过社交媒体和国际新闻的反复播放和讨论,深入人心,成为许多中国人对美国警察的刻板印象来源。这些事件被反复解读,往往强调执法过程中的暴力和种族歧视。
“猎奇”心理: 相对于国内相对“温和”的执法环境(尽管中国也有自己的执法问题),美国警察的某些执法方式(如使用电击枪、警犬、强制制服等)在一些中国人看来可能显得过于激烈和粗暴,容易引起反感。

二、文化差异和执法理念的认知偏差:

“服务型警察” vs. “强制型警察”的解读: 美国警务强调“为民服务”的理念,但同时执法权力也相对较大,尤其在某些紧急情况下。中国人习惯了更加强调国家权威和秩序的执法模式,可能不太适应美国警察在某些情况下的“直接”甚至“强势”介入。他们可能将美国的“强势”理解为“不尊重人”或“滥用权力”。
对“个人权利”的理解差异: 美国社会高度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公民有权质疑警察,甚至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辩解。但在一些中国人的认知中,警察代表的是国家权威,不应被挑战。当看到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公民的反抗或质疑,并采取强硬措施时,会觉得警察过于“霸道”。反之,如果警察对公民的过度“礼貌”或“耐心”他们又可能认为是“软弱”或“效率低下”。
言论自由和抗议文化的差异: 美国社会允许并鼓励合法的抗议和集会。在一些抗议活动中,警察可能会采取措施控制局面,有时会发生冲突。中国人可能不习惯这种规模和形式的社会抗议,当看到警察在处理抗议活动中的某些行为时,容易将其与对普通民众的压制联系起来。

三、历史和政治因素:

冷战时期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对抗: 尽管时间久远,但冷战时期西方国家(包括美国)对社会主义国家的负面宣传,以及中国对西方国家(包括美国)的批评,在一些人心中留下了“西方国家制度存在缺陷”、“西方国家不尊重人权”的印象,这种印象可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对美国社会方方面面的看法,包括警察。
当前中美关系的影响: 在当前国际关系背景下,两国之间存在着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竞争。一些负面信息可能被放大或用来加剧两国间的负面认知。当两国关系紧张时,关于美国社会负面现象(包括警察问题)的报道更容易受到关注和认同。
“中国威胁论”的对等投射: 随着中国国力增强,一些西方国家出现所谓的“中国威胁论”。作为一种心理上的对等投射,一些中国人也可能倾向于放大美国社会的问题,以证明自身制度的优越性,或者以此作为回应。

四、个体经历和信息渠道:

在美华人华侨的经历分享: 在美华人华侨群体中,确实存在一些与美国警察发生不愉快经历的个案。这些经历,尤其是那些涉及不公或偏见的,通过社交媒体、亲友之间的交流,会形成一定范围的传播,并被其他中国人视为“真实案例”。
网络信息和社交媒体的影响: 互联网打破了信息传播的壁垒,使得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信息能够快速传播。中国的年轻人更倾向于通过社交媒体获取信息,而社交媒体上的信息往往是碎片化、情绪化和带有偏见的。对美国警察的负面评价在某些圈子里可能形成一种“流行观点”。
旅游和短期接触的局限性: 少数去过美国旅游或短期停留的中国人,可能因为语言不通、文化隔阂或偶尔的负面遭遇,对美国警察产生了负面印象。

五、对执法透明度和问责制的期待与现实的认知:

对美国执法透明度的误解: 虽然美国警察系统相对透明,有独立的监督机制和公民投诉渠道,但对于不了解具体运作方式的中国人来说,有时会误解这些机制的有效性,认为警察权力不受制约。
“一刀切”的思维模式: 人们在看待一个庞大的群体(如美国警察)时,容易形成整体性的认知,忽视个体差异和系统内部的复杂性。一个或少数几个极端负面案例,很容易被泛化到整个群体。

总结来说,美国警察给中国人的总体印象差,是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

媒体的放大镜效应 尤其放大了负面事件。
文化和执法理念的巨大差异 导致了理解上的偏差。
历史和政治因素 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了认知。
华人社区的个体经历 和网络信息的传播 进一步巩固了负面印象。

需要强调的是,这是一种“总体印象”,并不代表所有中国人都这么想,也不是说美国警察就一定如印象中那样糟糕。美国警察队伍庞大,情况复杂,既有勤恳尽责、为民服务的,也有存在问题甚至违法乱纪的。但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负面信息更容易传播,最终塑造了许多中国人对美国警察的刻板印象。要改变这种印象,需要更全面、客观的信息传播,以及双方在文化和制度理解上的增进。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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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题主看没看过一个笑话。

说联合国测试美国,中国,香港三方警察实力,将三只兔子放进森林。
美国警方花半天时间制定方案预案,分工明确,结果时间太长兔子跑了。
香港警方是出动一百辆警车,由带头人喊话,兔子兔子你被包围了。你快投降,结果兔子跑了。
中国警方是出动四个人。先打一天麻将,黄昏时候四人一人一个棍子。没五分钟就听见动物惨叫。每人抽着一根烟后面拖了一直熊。鼻青脸肿的熊奄奄一息地说:不要打了,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兔子!

这笑话在中国挺火的,但是我一直认为这个笑话有很明显的中国风格(外国人写这个段子不会是中国香港和美国三个地区,更可能是军情六处、中央情报局和克格勃)

而且在这个版本出来之前,我在读者看过另外一个版本:

中央情报局(CIA),联邦调查局(FBI)和洛杉矶警察局(LAPD)都声称自己是最好的执法机构。为此美国总统决定让他们比试一下。他把一只兔子放进树林,看他们如何把兔子抓回来。
中央情报局派出大批调查人员进入树林,并对每棵树进行讯问,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得出结论是那只所谓的兔子并不存在。
联邦调查局出动人马包围了树林,命令兔子出来投降,可兔子并不出来,于是他们放火烧毁了树林,烧死了林中所有动物,也包括那只可怜的兔子,并且拒绝道歉,因为这一切都是兔子的错。
轮到洛杉矶警察局,几名警察进入树林,几分钟后,拖著一只鼻青脸肿被打得半死的浣熊走了出来。浣熊嘴里喊著:我承认!我是兔子!

我更相信这个段子是原版的美国笑话(至少是美国人根据某个段子自己写的),中国警察打熊的那个应该是笑话翻译到中国后加上去的。

因为如果这个是中国人写的,大概率不会玩洛杉矶警察局的梗,也不大可能是中国人写了中国警察打熊的笑话,反向输出到美国变成LAPD的美国版,再反向流回中国。

所以答案很明显了。

为什么美国警察给中国人的印象很差?因为美国人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警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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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美企打工,在旧金山开年会,晚上团建的时候请了警察来维持秩序,这种活儿对警察来说是很轻松的任务,所以心态都很放松。于是我找了一个腰身直径快赶上我身高的球形老黑聊了老半天。

他听我说是中国来的,真的就叹了口气,说中国的同行真幸福,中国人不喜欢暴力,中国禁枪,中国人尊重执法机构等等……他自己总结了一堆以后,突然好像才意识到一样,问我,那中国的警察都管点啥?在他看来基本上美国警察需要管的事情在中国都不存在~~~

然后当然我就解释了一通,交警是我们首先达成共识的,然后是消防,然后是户籍警之类的,他恍然大悟原来这些职能在中国都是一个又一个的警种。我也不是很能解释明白为什么这些职能要归属于一个暴力机关(在球形黑大哥的认识里,警察和其它任何部门唯一的差异,就是警察的业务需要使用暴力,换言之,不需要使用暴力的业务,都不应该是警察的业务。说实话其实我觉得挺对的~)。然后他问我那无论如何总得需要有个专门使用暴力的机关的吧?我说那个也是一个又一个特别的警种,比方说刑警、特警、武警之类的……球黑哥彻底懵圈了~~~

然后球黑哥总结说,因为在美国,警察就是政府用于向国民输出暴力的机构,所以天然的,警察一定是站在国民对立面上的。我说那难道不可以理解为警察打击犯罪是在保护国民么?球黑哥说,可是罪犯也是国民呐~~~所以你看,警察,就是对内输出暴力的。所以警察天然的没有绝对的荣耀。不像军队,对外输出暴力,保护自己国民,所以军队可以有纯粹的荣耀……

俺俩唠唠叨叨聊了半个晚上,球黑哥表示他攒够了钱之后,一定要带老婆孩子来中国玩,到时候看看能不能让我帮忙介绍个中国的公安局去参观参观,他很好奇共产国家的警察都在干吗?也不太理解我嘴里良好的警民关系到底是怎么个逻辑~~~

然后,在凌晨三点我们散场的时候,球黑哥用警车送我回了酒店,在门口依依惜别,导致我刚睡下就被老板敲起来问我刚到美国三天怎么就跟警察机构产生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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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一个公安部。


然后每个省都有公安厅。


再下来省会、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地级市等设区的城市,有市公安局。


然后区有区分局,县有县局,县级市也有县级市的市公安局。


再下面有派出所等等,一般老百姓比较熟悉。


基本上就是:

公安部——省公安厅——设区市的市局——县局/县级市市局/区分局——派出所。


我国的警察是半军事化管理,双向领导,公安系统这里一级一级的垂直管理。


这是北京警察。



这是上海警察。




这是广州警察。



这是四川达州的警察。




可见有统一的制服,黑色外套或者蓝色的衬衣。还有统一的肩章、帽徽、胸徽、领徽……



而美国没有美国警察总部,州里没有州警察厅,FBI归联邦管,州警归州长管,而地方警察的话,city的警察归市长或者市议会管,如果是town,警察归镇长管。


FBI不领导或者指导州警和地方警察干活,FBI和州警不领导或者指导地方警察干活,他们没有上下级关系。所以影视剧里,地方上发生重大恶性案件,FBI来到地方,一般地头蛇的本地警察都是不鸟他们的,起码是不给好脸色,大家一般各查各的,客气点的还能情报上互通有无,或者一起出动抓捕罪犯,不客气的甚至会有矛盾。


然后纽约警察是这样的。



洛杉矶警察这个样子。

芝加哥警察这个样子。



以上请注意,警徽都不一样,警徽分别是New York/Los Angeles/Chicago police。

州长在《背水一战》里某美墨边境的小镇警察制服是这样的。



连服装甚至警徽都无法做到统一,如何做到上行下效,令行禁止?


类似的,我国的城管队伍没有城管部,城管厅。城管队员只对设区的市的市长、县级市的市长、县长们负责,南京的城管局长管不了溧水的城管局长。扬州的城管局长管不了高邮的城管局长。而且起码前几年各地城管衣服都不是一样的,然后,城管的话……你懂的。




而在美国,各地警察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领导,甚至各自有各自不同的制服和警徽,素质自然参差不齐,但是相同的似乎都是爱暴力执法,尤其对待黑人。






甚至多次发生黑人被过度执法,直接当场射杀以及跪杀。




在中国,你派出所的警察作恶或者不作为,你可以向所领导举报,所领导包庇的,你可以去县公安局或者区分局举报,县公安局和区分局也包庇的,你可以市公安局举报,市局还和稀泥的,你可以去省厅举报,再不行还有公安部,一般的人再牛逼最多搞定县/区分局和派出所,市里的人,最多搞定地级市市局,一路搞定到省会所在的省厅甚至公安部有一定难度。


感觉因为美国的国情,美国各警察局之间各自为政,只对地方最高长官负责,缺乏统一管理,说不好听的,就是市长、镇长们的家奴(家奴犯事了,主子自然多少要护犊子,不然谁给你卖命?所以美国各种暴力执法乃至造成黑人死亡的警察大部分最终宣判无罪),警员素质自然也是参差不齐,所以有点一言难尽啊,有几个败类射杀、跪杀黑人,以至于对白人自闭症患者也开枪,我一点都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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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美国根本没有警察。

可能说的不全面,美国police指的应该是类似我国的曾经的城管,而不是我们的公安部门。美国的公安部门应该翻译成FBI。

因为美国的合众国体制,导致美国打从一开始就缺乏统一的警察部门,美国有个类似的司法部长,但你都不知道他到底负责什么。

因为没有任何管理,美国警察基本是州,县,市,镇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没有任何统一标准。

很多情况下警察来自于——

大庄园主的家丁爪牙,人家是给老爷服务的,凭什么帮助贱民。

资本家的保镖打手,人家是保证主子财产的,和工人有什么关系,人家机枪比美国军队都多。

洗白的不法之徒,西部大开发时,可能昨天的江洋大盗,就成了本地治安官。

最后是富人区的城管,好歹要营造一个城市的样子啊,拜姥爷心善见不得穷人,把富人区的流浪汉都打走。

这也是为何美国为什么会出现枪击率堪比叙利亚,阿富汗的贫民区。按道理一个治安社会下,再怎么也不会这么夸张,但你没考虑到贫民区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国家机关呢。

虽然文明社会改革下,美国逐渐出现经过训练的警察队伍,但制度作根很多镇市甚至州当地警察局长完全可以由当地一把手任人唯亲安排的,要想真的杜绝腐败,你不妨指望世界和平比较稳。

顺便按墨西哥大毒枭的坦白,毒品收益至少七成用于行贿美国警察。你就知道这水有多深。

你不妨想想,地主的家丁狗腿子,大户人家的打手碎催,当地的保安团黑社会,为什么给中国人的印象很差。

但凡他有一点点像警察,有统一管理和规章制度,FBI这种美国特色一应俱全,给中国的印象就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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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美国警务本来就非常糟糕,尤其是跟原宗主英国比起来就更惨不忍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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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本上来说,二个国家的人民从上层到底层的价值观都不一样。

中国人讲的是威权政府,所谓的大政府,政府包办一切,所以救死扶伤这事,就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且是必须要做的,从上到下都这么认为。

美国虽然现在也是大政府,但是他们宣扬小政府价值观,也就是政府不包办一切,几乎从医院到警察到消防,都没有必须要直接救死扶伤的义务和责任。

美国最高法院的著名的华盛顿判例中已经明确表明的,警察只是对雇佣自己的政府部门有行政方面的义务,警察没有任何保护公民的义务。

由美国最高法院从1981年来通过一系列法案确定的原则。由于最高法院的这一界定,导致了美国各州的自卫权下放和公民持枪权的极大增加。这一系列案件中的两个很著名的案件: 1981年沃伦对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 444 A.2d. 1, D.C. Ct. of Ap. 1981) 和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 (Castle Rock v. Gonzales, 545 U.S. 748 (2005)) 通过这两个案件,最高法院明确表示美国警察对任何公民不具备直接保护责任。Police Have No Duty to Protect the General Public【警察没有责任保护大众】
美国宪法原文:
the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

法律和判例都明确这么写了,那你在美国遇到愿意帮忙的警察或消防人员等,那是你的运气好,遇到好人了,因为别人没义务一定帮你。别人也更没有理由为不认得的人牺牲自己。对他们来说,那只是job。你会为了工作牺牲你自己吗?当然不会了,所以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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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坏印象的一大重要原因:信息不对称。

美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警民双方权利都多。然而,许多美国平民都不知道自己有啥权利,更别提中国老百姓了。所以,就只能看到警方的较宽泛的执法权限,而不知道有啥方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于是,容易留下:你是暴力机器,不是人民救星的观感。

下面由前警察来说说被“坏警察叔叔”大手一挥拦住去路时,你到底有啥权利,应该如何从容应对。

  • 是的,他们会开枪

首先得明确一点,许多人关于美国警察动辄就开枪的印象并非毫无根据。如果你被警察拦下了时,大脑空白了,血液凝固了,慌乱之中做出了啥不合规的举动,那很有可能,枪子儿离你的距离,比你想象中近得多。根据《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在2018年从从官方统计数字和新闻里拉出一些关于警方开枪的数据,所有发达国家里打死人最多的果不其然还数美国。即便考虑人口规模,平均下来死于警方枪口的平民数量,美国也是其他发达国家的3-70倍。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障了人民群众持枪的权力,而美国的警察同志们也因此享有比其他多数国家同行们更宽泛的自卫权。即当他们感受到(无需实际证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根据“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原则进行自卫,也就是可以使用比对方暴力等级高一级的方式。附注:当无法确定对方是何暴力等级时,可按最高等级处理。

但话说回来,人民警察为人民,法治社会不能说开枪就开枪,面对警察叔叔更不需要说搭腔就搭腔。宪法的第四、第五、第六修正案保障了你在被警方盘查时和带走后的一系列权力,了解了这些,下次再遇到警察叔叔临检,腰不酸了,腿不疼了,应对不费劲儿了。

安全第一条,不要轻举妄动!按我朝习惯,被警察同志叫住后的第一反应,往往是陪个笑脸递根烟,套套近乎拍拍肩。但在美国,如果不想让警察大佬对你行使自卫权的话,在他向你提出任何动作要求之前,切勿贸然做出任何举动。如果你正在开车,要在你觉得安全的时候把车慢慢停靠路边,拉手刹,并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

被拦下后,请放松镇定,脑中过一遍以下权力。

  • 沉默权。

坦白从严,牢底坐穿,抗拒从宽,放你归山。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了你拒不交代的权力。举例来说,当你面对诸如“你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你家住哪儿”,“你在干嘛”等问题的时候,你都能用一句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I'd like to remain silent. 谨记:这句话一定要掷地有声地说出来,之后,警察同志就必须依法停止询问。另外,在少数州,警察有要求你交代姓名的权力,如果你拒绝,那警方可以酌情将你带走。

对于移民群体而言,除了在边境或机场海关等少数情境下,你可以拒绝回答关于你的出生地,何时来美,是否公民,有无签证等问题。

  • 知情权

你有权知道你被拦下的原因。虽然,你有权尽量不回答警察的问题。但当你被拦下时,你完全可以追问他拦下你的原因。如果你被告知超速,并且警察叔叔把测速枪放在了你面前,那就请配合警方要求出示证件等等。但切记,当你想多和警察叔叔聊几句,找找借口,求求同情的时候,请回看第一条,小心多说多错。

如果,他并不交代原因,你便可以义正言辞拒绝盘查,并询问“Officer, am I detained or free to go?” 此时,如果警察叔叔并没有啥理由滞留你,你可以取得其同意并离开。

  • 不被搜查权

许多人面对警察叔叔“给我康康”的要求时,以为自己只能说yes。要不然就是心虚抗法。(此处手动艾特周立波)。其实非也,宪法第四修正案保障了你不被无理搜查或扣押的权力。

记住,合理搜查需要法官出具的搜查令或者警方可证明的合理原因(Probable Cause)。Probable Cause是美国刑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警察在对你个人和你的财物进行搜查前,必须有一定证据证明你已犯法,或可能即将犯法。比如,看见你兜里揣了个枪形的物件尾随他人,或是在某个线人报告的时间和地点,从某个知名毒贩手里接过了一个可疑包裹之类的。此外,请注意,当警方有怀疑你携带武器的时候,他们有权轻拍你的外衣,检查你是否有危险器械在身。但这种搜查,仅限于发现你是否有随身武器以保障警察的安全,你当时双手不可触达的范围,警察是无权搜查的。

很多警察在发现被拦对象不谙法律的时候,会言辞之中闪烁暗示他们有权搜查。此时,请一定不要被唬住,因为“Probable Cause”是个日后在法庭上可供争辩的问题,所以,当你面对警察要求检查,或询问你车上或身上有无违禁品之类的问题时,请用你最铁骨铮铮的音色,淡定地说:I don’t consent to any searches. 这样,即使之后警察单方认为他们有理由进行搜查,不顾你的意愿进行了搜查,只要日后法律认定他们并无合理怀疑,那哪怕查出了毒品枪支,这些证据也都属于非法搜查的结果,而无法在法庭上使用。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作为当事人的你,掷地有声地告诉警察叔叔:I don’t consent to any searches. 否则,如果你只是因为闯红灯被拦下,警察要求搜车,你躺倒任捶,结果不小心翻出了个以前的处方药瓶子,被你用来装了板蓝根,然后就让警察以非法持有处方药逮捕了。那就六月飞雪了。

  • 米兰达权力。

对,就是那个文艺作品里逮捕场景的标配台词。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得到律师的帮助和建议;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在场;如果你希望聘请律师但却雇不起,法庭将为你指定一位律师。

一旦警察叔叔要把你带走,高喊我要保持沉默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告诉警察,“I want to talk to my lawyer.” (我要联系我的律师!)千万别瞎解释,找借口,做出任何决定之前都要和您居家旅行必备的律师仔细商量。由于律师和客户之间严格的保密特权,有一位律师在当事人和警方之间做缓冲,会给当事人带来非常多的优势。举例来说,在被捕后,一般有一个给外界打电话的机会,如果这通电话打给律师,那警方则没有旁听的权力,如果是打给除律师之外的任何人,那警察同志们可以大大方方地搬着小板凳来听你讲电话。

所以,为了危难之中不露怯,提前在生活中结交一个律师朋友,有备无患,非常之重要。

  • 记录权

别怀疑,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被拦,那你有权拿出你的华为苹果把警察叔叔的执法过程记录下来。首先,警察在公开场域执法时,是不享有隐私权的(expectation of privacy)。执法过程中,警方为了确保培训到位执法公正,会要求警员车载或佩戴记录仪。但是,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普通市民想要获取这些视频信息,需要走很复杂的程序。所以,为了方便起见,如果你怀疑自己被区别对待,被恶意执法,可以用随身的电子设备记录全过程,作为日后的证据。当然,一定不要偷拍,咱不能反向钓鱼执法,要大方告诉警察叔叔,“我在拍你哟。”

当有警员告诫你不要拍照录像时,要知道他并没有权力阻止你的拍摄。在没有法院出具的搜查令的情况下,他们更没有权力要求查看、没收或是删除你电子设备中记录的信息。所以要礼貌坚定不失微笑地提醒他,“taking photo or video in the public is my right under the First Amendment”(公共场合,拍照录像是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证的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即使当时手边没有设备,也要尽量用笔记下所有相关信息,包括警员的名字,警号,车牌号,执法过程等等,以便日后追责时作为证据。离事件发生越近的记录,被采信的可能性越高。

知道这些,只要你不是坏人本坏,你就不用害怕印象中的美国坏警察了。最后画一下重点:

保持沉默,多说多错

拒绝被搜,合理say no

别靠自己,要找律师,要找律师,要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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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叫民警,美国警察叫警察。

大家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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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去上了枪械以及自卫课程,上课的老师是中国人,已经来美国二十多年了。提到美国警察,老师说有三件事让我们记住:

1.美国警察是暴力机关,是law enforcement。这点和中国的警察,是“公共安全”非常不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发生违法行为,法律没有赋予警察义务去进行管理。

2.美国警察善于暴力执法,而且很多警察不懂得法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开枪,造成的结果就是开枪的可能性非常高。而且警察可以说谎来套你的话,这个时候有律师就很重要了。

3.美国警察没有任何保护你的义务。发生危险一定要想办法自救而不是打911。警察来的速度和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的程度成反比。

另外老师还举了一些例子说明美国警察基本就是穿制服的黑帮,收钱甚至明抢都有…这个我觉得不是特别有代表性就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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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日更新

没有想到我用来拍屋前种蔬菜的摄像头拍到了其中一处警察暴力的场景。

9.3

阿姨想要起诉警方,但没有直接证据。当她得知我家监控无意间拍到了一些,并且今天早上当我把监控给了她,那时候她瞬间泪目,肿着眼睛说了很久的谢谢。

直到中午仍突然发短信再次感谢…


原回答:

坐标美国中东部,治安极好的大学村。答主就是个普通学生,没和警察打过交道。偶尔在网上会看到关于警察暴力执法的新闻,身边的美国同学有的会在FB上狂喷警察,对此,曾经的答主一直抱着看客心态,听闻黑人被暴力事件,也无所谓地会觉得对错各一半,警察毕竟也是高危职业。直到昨天。

答主住在校外的康斗,隔壁家是个墨西哥阿姨,人特别nice,每次见面都会热情地打招呼,偶尔闲聊几句,说说最近周边八卦、超市折扣,疫情期间也会关心地问我身为中国学生有没有遇到歧视。

8月30日晚上10点,家门口突然来了四五辆警车,那时候墨西哥阿姨不知怎的倒在我家门口,三四个警察一直想暴力拖走她,阿姨一直抓着我家的门把手,当时门后的我吓傻了。

嘶喊声呼救声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阿姨被强行绑上了一辆救护车。

阿姨被架走以后,警察叫来了一辆喷水车(来清洗我家门口的血迹)。

那时候我才敢打开家门,弱弱地问一个警察发生了什么。

他轻描淡写地表示,刚刚发生了一场altercation ,然后就转身离开了。(altercation is a nice way to say fight)


第二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我们家门口的地垫上、地面上,仍然四处都是血迹(即使前天晚上已经被水枪冲过了很久)。

沾满血的地垫的背面(地垫很厚,正面是黑的比较难看清血迹)


地面上的血迹(左半部分是原先的地垫挡着)


再见到阿姨的时候是下午下班回来,她见着我在家,就敲门和我说她的血弄脏了我家门口的地垫,执意要赔我们地垫的钱。那时候看到她的样子我都吓傻了:她身上浑身是血,上衣的t恤一半都是血,眼睛淤青肿得巨大(半边脸动不了,她告诉我们她的那只眼睛已经失去视觉了)头皮破了一块,头发也扯掉了一块。

阿姨告诉我们,一切的起因是昨天晚上她和她男友(她离婚了)在家里吵架,她男友偷偷打了电话报警,说自己受到了人身攻击。

之后警察在她毫无反应的时候破门而入,把她摔到地上拖走,在这个过程中,她的头撞到门槛,挣扎的时候眼睛也伤到了头发也被扯掉了。

之后她被拖到了我家门口,浑身是血地被扔在那里(也就是我躲在门后录像的时候),警察看她伤势太重就叫了救护车,被强行按上了救护车拉到医院拍了脑CT,她表示在医院检查完脑子没问题以后就被立刻拉回警局审问,整个晚上审问过程中,她的脑袋一直在流血,眼睛越肿越大,直到今天下午才被保释出来。

周围其他很多邻居也在,阿姨哭了很久,大家一直对美国警察暴力执法有所耳闻,没有想到会发生在身边,更没有想到会如此严重(阿姨的一只眼睛面临永久失明)。她表示不论如何也要把这次暴力执法告上法庭。

阿姨和我们表示,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男友是个混蛋,但因为她是家庭主妇,家里还有孩子,为了家庭和孩子她一直在忍让。事发的时候她在朝着男友大喊滚出去,所以家门也是开的,三四个警察就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冲进来,一切发生的非常突然。

我不知道阿姨和她男友具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警察冲进她家的时候她是如何抵抗了,但不论如何,她受的伤实在是太可怕了,在没有任何调查的时候就被这样暴力执法,任何情况都说不过去。

身在一个治安已经全美领先的大学村里(虽然的确是红州),我一直以为这里警察素质相对较高的,从来没有想到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边,一个我所认识的普通人身上,一个下雨天看到我家快递在门口淋雨了会帮忙套上塑料袋的邻居,一个刚刚经历可怕灾难、没有经济来源了也要硬塞给我20美金赔我的地垫的人。

她说,Race does matter here. Here is America.


9.2更新

前两天下大雨没遇到她,今天再见着她了,又聊了一会儿。她把那天受伤的照片发给了我,另外表示之后她儿子也会帮她制作这件事的完整视频传到网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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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警察又不是“人民警察”,你可以简单的以为他们是武装城管,可以开枪的城管,事实上多数警察还就是地方政府领导的,州及县市警察执法则是依据各自的地方法律,基本啥都管。 很多地方的美国警察基本上就是当地政府领导人的私兵,你如果搞得太不近人情了,以后还怎么给你办事啊?

美国警察基本上无风还要起三尺浪,何况这些年美国的老黑、老墨们时不时就要来一场风暴。美国还是很刺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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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警察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夸不夸张?!)

因此美国警察在第一时间基于自身的判断可以剥夺某个公民的生命,同时,却在公民生命受到威胁时没有保护的义务!

这个表述是不是让你觉得不可思议?

你在开玩笑?

我当然不是在开玩笑。

上述对警察权责的描述是由美国最高法院从1981年开始通过一系列案例确定的原则。

按:美国法律体系是判例法系,意思是一个案子的法理解释在未被推翻前就一直有效,而最高法院对于美国警察权责是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的,所以,推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与美国警察权力大得惊人而责任小得吓人相比,中国警察不但没有在第一时间基于他自身的判断可以剥夺某个公民生命的权力,而且具有在公民生命受到威胁时保护的义务。

美国警察只有事后抓捕违法者的责任,而中国警察则有“预防犯罪”的责任。

若是你不相信,可以自行百度:最高法院裁定警察没有保护公民义务的两个著名案例——
1981年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与2005年石城镇冈萨雷斯案件。

其实生活中每个人或多或少总会遇上一些麻烦事,只要不是经济纠纷(经济纠纷警察一般不管),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报警(现在智能手机很普及,有条件最好用手机留下证据)。

不管对方是什么牛鬼蛇神或者江湖大佬,警察有的是办法教会他们怎么做人。

那种有几个钱或者认识什么江湖大佬就可以随便欺负弱小的时代已经是历史。

包括自己躲在后面买凶伤人其实风险也非常大——看看遍布街头巷尾的摄像头。

全国有上亿个这样的摄像头组成天网工程,中国首先开始在“天网”中应用人脸识别科技——

这个发展非常快,2017年智能摄像头已经超过2000万个。

也就是说,某人在公共场合伤人后,警方可以一直追踪他的去向直到落脚地然后实施抓捕。

行凶者被抓捕后,幕后的人还逃得掉?(具体案例参考一下滴滴杀人案。)

为什么中国治安水平可以远超发达国家?是中国的犯罪分子突然大彻大悟、立地成佛成为守法公民了么?

当然不是!原因就是这个天网工程的威慑力+预防犯罪是中国警方工作的重点。



(来源:法制网)

呃,皿煮的灯塔、普世的典范、公知的爸爸美利坚合众国警察可以在第一时间基于自身的判断剥夺某个公民的生命,却没有预防犯罪的责任,也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

但是,社会主义中国的警察不但没有美国警察这么吓人的权力,却有预防犯罪+保护公民的天大义务!

权责的区别是中美治安状况天壤之别的重要原因。

2016年中国每10万人凶杀案件比率为0.62,这个数字已经低于瑞士,同期美国是接近5。

没错,美国凶杀案是中国同比的8倍。

全球谋杀率地图

2016年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击毙900多人,其中90多人手无寸铁。

美国每年平民与罪犯持枪对峙案件超过250万起——向往移民美国的建议最好先学会使用与保养枪支,并让自己射击训练达到熟练的水平。

2017年中国警察因公牺牲361人,辅警因公牺牲126人,另外警察+辅警因公受伤+致残6000多人。

从来都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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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原创 I 残酷的真相: 为什么美国警察开枪击毙黑人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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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真事,有一次我在LA一家Starbucks的門口被搶錢包了,裡面有三百多刀現金,幾本護照,兩張信用卡。報警之後一群警察來Starbucks給我做報失護照的手續和記錄下這個案件。

那群警察走了之後,附近一個戴著大耳環穿著UChicago套頭衫的小姐姐,一個拉美裔的Starbucks店員,一個西裝領結拿著公文包的白人大哥,全部圍上來問我有什麼需要幫助的發生了什麼。

我就說我剛被搶錢包了blablabla,今天真是衰(嘆氣

然後他們一邊拍著我的背安慰我,一邊說:現在警暴太嚴重了blablabla、美國藥丸blablabla、我剛剛全程都錄視頻了現在發給你、有什麼要幫忙的儘管說親愛的。

我一下子沒反應過來,過了一會兒才意識到:

他們以為是那群警察搶我錢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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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先看两张图⬇️




中国消防员杨科璋5楼坠落仍紧抱孩子。




美国三警察在火灾现场抛下正在救助的91岁老妇人,任其窒息死亡。


这两天,图片中的两则新闻刷屏了。

新闻一:

中国消防员5楼坠落仍紧抱孩子


图一中的中国消防员叫杨科璋。据央视新闻3月1日消息,他被评为2017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他的故事要追溯到2015年5月29日。


那天,广西玉林市的一栋民房发生火灾,有人员被困。消防官兵赶到时,大火已将二楼的木梯完全烧毁,救援人员只能从旁边的民房楼顶绕进火场。





杨科璋带着三名消防员率先爬上楼顶,自上而下展开搜救。他虽然只有27岁,却是个有经验的老消防,没过多久,他就在五楼一间卧室的卫生间里发现了陈丽和她的孩子们。





因为吸入过多的浓烟,一岁半的小女孩已经休克,再不转移就会有生命危险,危急之下,杨科璋决定将小女孩先行转移。


然而当救援快要结束的时候,战友们突然发现找不到了杨科璋和小女孩。原来,就在杨科璋的撤退路线旁有一个正在改建中的电梯井,遮挡井口的木板已经被火烧毁。浓烟中杨科璋不慎踩空,从五楼跌落。





战友们发现杨科璋时,他仰面躺在地上,小女孩被他紧紧搂在胸前。由于杨科璋身体的缓冲,小女孩除头部擦伤外没有任何损伤,可杨科璋却伤重不治。在生命最后一刻,他依然保持着抱孩子离开时的姿势。为了保护小女孩,他在坠落的过程中依然没有松手。而 “大姐我救你女儿出去,你放心。”竟成了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杨科璋生前参与过200多次救援,和战友们从生死线上抢救回160多条鲜活的生命。这一次,他用自己的生命完成了最后一次救援。


杨科璋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7岁,可在大家心里他并未走远,他依然在某个地方,守护着他爱的人们。



新闻二:

美国警察抛下老人任其死亡


图二中,美国三名警察在火灾现场抛下正在救助的91岁老妇人,任其窒息死亡。


据英国《每日邮报》2月27日报道,今年1月13日,美国纽约皇后区一栋高层公寓楼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11楼。家住12楼的91岁老妇埃塞尔·戴维斯因吸入过多烟雾不幸死去。而她死亡的真相恰好被楼内监控拍摄了下来,令人震惊。监控显示,在消防员抵达前,戴维斯曾被进入楼内指挥疏散的三名警察抬着逃生,但在火情恶化之后被抛下,任其等死。





据报道,事发当天,戴维斯的女儿玛西亚曾向警员提议,不应冒险进入烟雾弥漫的走廊,而是待在公寓内等待救援。但这一提议遭到拒绝,几名警员将戴维斯从床上抱起,并强制玛西亚撤离。




几分钟后,三名警员抬着戴维斯从走廊穿过,他们发现火情恶化,走廊内充斥着大量烟雾,他们随即将戴维斯扔在走廊内,选择自己逃生。玛西亚在楼梯间附近发现躺在地上的母亲,并陪她在原地等待救援。"我尽可能地陪着她。到处是黑烟,我窒息了。"





戴维斯在走廊内躺了五分钟后得到消防员救助,但最终因吸入过多烟雾,她于1月14日早晨在医院死亡。







今天,微博网友@贼叉 把这两则新闻放在一起对比⬇️









对此,网友评论道⬇️











同在火场,中国武警和美国警察真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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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 就是 保证法律可以得到执行的 暴力机关。

大家为什么要守法?

不是因为人们的素质高了或觉悟高了,而是违法之后有 暴力机关来抓捕你;审判定罪后有暴力机关来保证你受到惩罚。

引申到战争与和平的关系。

无底线反战的都是二huo,和平是怎么来的?那必须是 正义的人们拥有最强大的武力、而且不吝啬使用武力,世界才有和平。那些恐怖分子或侵略者才不敢随意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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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从来没见过美国警察,他们对他们的唯一印象就是网上新闻所报道的警察暴力事件。那印象能不差么?有没有暴力坏警察?肯定有。但我遇到的警察都很专业、尊敬的。

就像很多人都觉得国内当医生容易被砍一样,其实仍然是小概率事件,但媒体从来都是只报抓眼球的事情。时间久了,人就以为这是普遍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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