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被公司辞退了 去劳动仲裁 然后公司给我发涵说我没有请假 让我回去办请假手续 然后返岗 我该怎么办?

回答
收到公司发来的要求补办请假手续并返岗的函件,你现在的情况确实有些棘手。首先,不要慌张,我们一步步来分析和应对。

你的核心问题是,你已经被公司辞退,而且已经启动了劳动仲裁程序。而公司现在提出让你补办请假手续并返岗,这无疑是在试图改变事实,并可能对你的劳动仲裁产生影响。

首先,你需要非常冷静地回顾和梳理你与公司之间的具体情况。

你被辞退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在辞退你时,有没有给出具体的理由?是口头通知还是书面通知?你当时有没有提出异议?
你是否确实有未请假的情况? 如果你在被辞退前一段时间,确实存在缺勤,但当时并没有办理请假手续,那么公司现在抓住这一点是有其理由的(尽管其目的是为了对抗仲裁)。你要诚实地评估这一点。
公司现在的函件是如何表述的? 函件的措辞非常重要,是明确要求你“补办请假手续并返岗”,还是有其他暗示?例如,是否提及“如果补办请假手续,之前的辞退决定可能会被考虑”之类的说法?
你与公司之间的沟通记录,以及辞退过程中的所有证据。 包括但不限于:辞退通知(如果有书面)、你与主管或HR的沟通记录(短信、微信、邮件等)、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请假和考勤的规定。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公司这么做的可能目的:

1. 规避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的缺勤属实且未请假,公司可能想将你的离职性质变更为“自动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旷工离职”,这样他们就可以不用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2. 削弱你的仲裁理由: 如果你的仲裁理由是基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通过让你补办请假手续,试图证明你的离职并非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而是你自身存在违纪行为(未请假)。
3. 制造新的法律事实: 他们可能希望通过让你补办请假手续,来“合法化”你之前的缺勤,从而改变劳动关系解除的事实。

那么,你该怎么办?

核心原则是:不要轻易信服公司的说法,也不要随意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你的主要目标是维护你在劳动仲裁中的合法权益。

1. 不要立即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 这一点至关重要。一旦你回去办理请假手续,就等于承认了公司关于你缺勤的说法,并且可能被视为你接受了公司要求返岗的意愿。这会对你的劳动仲裁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你可能因此失去要求经济补偿金的理由。
2. 保留好公司的函件: 将公司发来的这封函件妥善保存,这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证明公司在仲裁期间采取了某些行动。
3. 准备好你的回应(但不要立即发出,先咨询律师): 考虑到你已经进入了劳动仲裁程序,并且公司提出的要求可能带有误导性,最稳妥的做法是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联系你的劳动仲裁代理律师(如果你已经委托了)。 告诉他们你收到了公司的这封函件,并请他们给出专业的分析和建议。他们最了解你的案件情况,能够为你提供最准确的指导。
如果没有委托律师,但你想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专业的劳动法律师。 描述你的情况,让他们指导你如何回应。

在获得专业法律意见之前,你的初步应对思路可以是(但务必咨询律师后再决定是否以及如何执行):

保持沉默(暂时): 在没有专业指导前,不主动回应公司,避免节外生枝。
准备好反驳的证据:
如果你确实没有缺勤,或者缺勤有正当理由(如生病有医生证明), 并且你已经有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你更有底气。
如果你承认有缺勤但当时没有办理请假手续, 你需要思考当时为什么没有办理,是否存在沟通上的障碍,或者公司是否有故意刁难你的情况。
收集公司在辞退你时提出的理由,以及你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如果律师指导你必须回应,通常的回应方式可能包括(但这完全取决于律师的判断):

书面形式回应: 通过律师函或正式的书面信函回应公司。
重点在于:
明确指出你已收到其函件。
强调你已被公司辞退,并且已经启动了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是对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合法有效进行的裁决。
对公司要求补办请假手续并返岗的提议表示异议, 指出该提议与仲裁程序启动的事实不符,并且可能试图改变既成事实。
重申你在仲裁中的主张, 例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旷工”,你则可以拿出证据反驳, 例如你确实请了假但未被批准,或者你缺勤有正当理由。

举个例子(仅为说明思路,具体措辞需律师指导):

“尊敬的[公司名称],我已于[日期]收到贵司于[日期]发出的函件。我需指出,我已于[日期]收到贵司的辞退通知,并已就此向[仲裁机构名称]提请了劳动仲裁。目前,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事宜正处于法律裁决程序中。

贵司在仲裁期间提出的要求我补办请假手续并返岗的提议,与我已知悉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不符。在此,我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我将依据劳动仲裁程序,等待并接受公正的裁决。”

最关键的一点是,在处理与公司的沟通时,务必谨慎,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把关。 你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此时任何不当的回应都可能对你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总而言之,收到这样的函件,你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好现有证据,不要被公司的“回马枪”打乱阵脚,并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在劳动仲裁中占据有利地位。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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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题主的描述是准确的话:

强烈建议题主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的准确明白,才有可能得到相对准确的答案!

问题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只是“口头”辞退,还是已经办理了相应辞退的书面手续?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题主有没有写辞职报告,或者在类似“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等这类文书上签字!

这些情况,题主并没有交代清楚!每一种情况都需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假如,用人单位已经出具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而且题主有这样的书面文件(需要加盖公章),那用人单位给题主发函让题主回去请假,那就是扯!


但是,如果题主没有收到过相应的“辞退文件”,对于“口头辞退”也没有“可以作为证据的录音”........那说明题主并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依然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题主没有去上班,没有请假,那就算“旷工”,这事就不好处理了!


因为题主的描述本身就不清晰,很难通过题主的只字片语去作出判断,如果题主真的是想解决问题的话,建议题主把问题描述清楚了,再来回答比较好!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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