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们采取从形式语言出发考虑问题的立场,罗素悖论就和同一律没啥关系。
我们考虑一个形式化的集合论语言系统 ,其是从ZF中拿掉正则公理和分离模式公理,放入万有概括公理得到的语言。
万有概括公理的形式是这样的:
如果 是 里的一元谓词,那么 是一个集合。
现在,我们考虑 中的一元谓词—— 。
利用万有概括公理,可以得到 是一个集合,进而就推出矛盾。
观察上面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出,这里和所谓的“同一律”没啥关系,因为在 毫无疑问的,确实的是 里的谓词,不需要考虑谁先被构造之类的问题。
然而,如果采取其他的数学哲学立场,具体地说,采取一种放弃形式语言的数学哲学立场,也许可以用同一律去解释罗素悖论?但是我想,这样的解释还没有好到能够促使数学工作者去放弃形式语言,转向新的数学哲学立场。
最后吧,如果我们把贴文里的解释看成严肃的数学工作,而是作为一种心得、感悟的话,可能对刚接触形式逻辑的人来说还挺有启发性的。形式逻辑的很多构造都是分层进行的,从而起到回避类似于罗素悖论的问题——不严谨的说,就是避免在构造出来之前,就被放进谓词里(最初等的例子可能就是冯诺依曼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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