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掺和意识形态混战了。说点看起来无关的东西。因为有些回答也算是让人笑掉大牙的。
从纯经济学领域来说地主阶级当然不阻碍生产力发展,小农经济反而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为农业也是一个很有规模效应的领域。当然这里涉及到很多争论比较大的细节,比如说经常会被提起的委托-代理问题:农业生产难以进行精细监督,导致信息不对称,于是激励机制比较难涉及。不过这种也还是有办法解决的,比如说林毅夫提出的人民公社运动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是因为没有退出权导致囚徒困境,再比如说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下大农场经营者完全可以通过授予工作者额外收益来鼓励高效率。委托-代理理论很多模型都是可以做这个应用的基础。
所以本质问题在于我们怎么样理解“地主阶级”。由上所述我们明白地主阶级肯定不能简单理解为大土地所有者,大土地所有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促进农业效率的。那地主阶级就一定得加上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的理解。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地主阶级实际上是采用种种基于传统、封建、习惯、社会权力结构的特权,强迫农民为其耕种的那种人。这包括但不限于法国大革命前的佃农、中东欧的农奴以及沙皇俄国的农奴。在这种语境下,地主阶级靠的其实不仅是对土地的垄断,而是依靠对权力的垄断来获取利益。这是第一个方面。在这个意义上,地主阶级首先是阻碍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的。要素无法自由流动,哪怕在长期资源配置也不是最优的。(在这个意义上去理解黄宗智的“内卷化”就有意义了。我们都知道边际收益递减,但是要素被限定在土地上以后per head的边际劳动力要素是亏的。然而没有用,因为地主阶级依靠垄断性权力阻遏了劳动力自由流动,所以哪怕劳动力要素配置到其他部门有超高额回报也做不到……所以你乎对内卷化的理解十个有九个都是错的。)
另一个就是生产模式和生产观念的问题。我忘了我是不是几年前在朱天飚的《比较政治经济学》里看过一句话,大意是说土地在很长时间里不是作为一个生产要素而是首先作为权力来源被理解的。我觉着这句话至少在前近代的很多欧洲国家是适用的,我们这里不去讨论中国古代官僚-士绅-地主的关系因为这方面我太门外汉太容易闹笑话。这里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长期以来的以“地主阶级”为核心的经济模式根本就不是现代经济学所理解的那种经济模型。需求端可能还好说但是生产端可能完全不一样,要素配置、收益最大化这些根本上是要求经济理性的。如果我们拆开看当代经济学的基础模型,我们会发现消费端比较好理解,一个依赖行为主义的主观偏好效用基础上进行偏好选择,这里面对理性和效用最大化的要求很好解释,有存在性、完备性、传递性就有理性偏好。而对主观偏好进行最大化很容易(哪怕我不要钱而选择宗教可以理解为宗教信仰本身是一种商品有效用价值,主观效用的定义本来就很行为主义)但是生产端是不能这样的,生产端涉及到通过要素配置等方式来实现收益最大化的过程,这需要经济理性。地主阶级如果没有这种进行成本-收益核算和要素配置的经济理性,整个现代经济学的基础假设就很难成立,这样一来资源配置就很可能是扭曲的,因为对贵族来说土地首先象征权力其次才是财富。生产的目的首先是自足其次才是交换。于是专业化和分工也难以形成……因此我读很多研究19世纪各国经济的political economy的paper都强调农业部门的粘性,也就是说他们掌握的要素流动性极差,而这正是我上面说的问题所体现出来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整个过程中流动资金是相对比较紧张的,所以这也为其较低的要素流动性提供了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可能是金融系统的不发达。当金融系统足够发达的时候要素流动性其实理论上是能够被拉平的(这一点如果看不懂的话你当然会认为金融从业者是食利阶层所以不创造价值没有意义。这样理解的那种金融从业者一定是寻租所以产生了负外部性),但金融不够发达的时候有一部分要素就是先天流动性更差。
每个国家不同的经济情况和历史背景分析起来就没完没了了。我这大概说了几个思路和框架。当然我猜这个回答怕是最多50赞,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知乎下面全都是连观点都没有只能称得上意见的回答的原因。
首先明确两个基本概念——剩余价值剥削和超经济剥削。
资本主义的生产是剩余价值剥削,即劳动力市场上资本家支付相当于劳动力成本价的工资购买劳动力,一般情况下高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价格,资本家不愿意支付(那样就会损害利润,使资本利率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而低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维持劳动力生存和发展所必要的消费成本)的价格劳动者不愿意出卖劳动力(那样即便不会饿死,也会透支自己),即剩余价值剥削是资本家拿走劳动力成本之外的剩余产出。
而封建社会地主对农奴和佃户采取的是超经济剥削。因为耕地的有限性,除了良地和中等土地,劣地也被开垦出来,在劣地上投入相等劳动时间只能获得远少于良地的产出,耕种劣地的农民的平日口粮仅够糊口,遇上灾荒可能就需要借粮度日,也正因为耕地的有限性,一般情况下封建社会土地是很少流转的,为了不被饿死,这些农民除了耕种自己的劣地外,也必须将剩余劳动力投入去租种别人的中地和良地,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地租,但是年景好的时候,交租后剩余的粮食仍然要高于劣地的产出。
一般情况下地租的比例并不是以佃户的劳动力成本为依据,而是一个约定的固定比例,因为耕地的有限性,佃户并没有议价权——这种不考虑劳动力成本的剥削就是超经济剥削(当然封建剥削是一种比较高级的超经济剥削,直接人身依附关系的奴隶制则是低级的超经济剥削)。这就会带来一个问题,在年景好的时候佃户的口粮是能够维持最基本的劳动力再生产(温饱)的,但到了灾年,地租的比例并不会下调,跟往年同样比例的口粮就不够吃了。为了活命,佃户只能向地主借粮,而地主则趁机以高利贷的形式将囤积的粮食借给农民,一般情况下,农民来年的收成是还不上高利贷的,那么只能以自己的土地作为抵押,最后转让给地主。封建社会的土地兼并,土地集中即以这种残酷的形式实现。
某些人所谓地主靠勤劳致富,怕是用他们极端无知贫乏的脑子里的小资产阶级幻想脑补出来的。地主土地兼并只是一场零和游戏,不会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只会破坏农业劳动力的再生产,进而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反封建社会中唯有每一次打破这种土地兼并的局面,重新分配土地,才能促进农业劳动力的再生产,更多的农业劳动力,特别是自耕农,才能养活更多的工商业人口,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进而多多少少推动技术积累和社会生产力进步。在封建社会中唯有农民起义,农民战争动摇打击旧封建王朝的统治,才能大范围实现土地重新分配。
封建地主不是艾斯比,他们不是不知道把农产品变成商品可以获利,如果有选择他们当然更愿意成为商业地主。
但是任何经济意识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在一定社会生产力水平下,只能发展出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文化背景,意识形态为转移的,相反人的主观意志,文化,意识形态由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不存在广泛的商品经济,古代中世纪消费商品粮的人口只限于城镇中的官吏,教士,驻军和手工业者,他们人数占人口比例很少,地主收取的实物地租是难以在市场上变现的,由于交通条件的制约远距离贩运粮食亦缺乏经济性的。这些粮食地主自己也消费不掉的,所以正常情况下只能烂掉在谷仓里。
那么地主又为什么要剥削佃农呢?就如前面所提到的,地主收租不是为了将之商品化,而是为了放高利贷,兼并土地。因此,对地主来说,他们反到不希望丰年收获(收获再多地租也不能变现,只能烂掉),他们更期望灾年放贷。
那么地主阶级是不是总是阻碍生产力发展呢?这个问题就如同问资产阶级是不是总是阻碍生产力发展一样。我们从来不吝惜于称赞资产阶级历史上扮演过的革命的角色,称赞他们所代表的生产关系曾经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于地主阶级同样如此,历史上地主阶级同样扮演过革命的,进步的角色,在他们对奴隶制的斗争中,他们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铁器的普及,金属农具的使用,这些新技术,新生产力以及与之适应的生产方式,极大地加强了地主阶级的力量,而地主阶级内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早期的军功贵族,皇族到后来的士族,再到后来被庶族地主所代替,每一次都深刻地反应了封建社会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
但最终,面对封建社会内部所孕育出的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时,地主阶级再次出现了分化,如同小生产者分化产生资产阶级一样,地主阶级在商品经济愈发发展的时期也分化出了商业地主。这些地主已经不再以放高利贷兼并土地为目的,他们已经有条件将农作物商品化——这时候伴随工商业的迅猛发展,第一次出现了以工商业活动为支柱的繁荣城镇,大量工商业人口,市民阶级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对商品粮和作为手工业原材料的经济作物的市场需求大大增长。金属工具、火药的普遍运用,使得石材和碎石铺筑的道路得到普及,改善了陆路驮马运输的条件(在过去只有丝绸,贵金属香料这样的高价货物才适合陆路长途贩运,而到文艺复兴时期,茶叶,粮食,糖和盐这些日常消费品也出实现了陆路长途贩运)。造船技术发展船只的吨位和安全性得以提升,内河水运和海运远洋贸易变得更为经济,一张跨国,跨洲际的贸易网络正在形成。在这些历史进程的共同作用下,这种新型的地主已经越来越有别于旧的封建地主,而靠近资产阶级,在他们这里,靠绝对地租(土地所有权的收益)进行超经济剥削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首先随着土地商业价值的提高,商业地主对经营的土地进行投资,形成了级差地租II(即资本化的地租),土地的资本收益(或者说经营权的收益)远远超过了单纯土地所有权的收益——即绝对地租。另一方面,工商业的发展使得之前别无出路的破产佃户找到了出卖劳动力的途径,传统地主很难再维持原先对佃户的地租。
但如前所述,因为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是所有地方商品经济都获得了同样程度的发展,有些地方商品经济发展落后,封建地主势力级所代表的生产关系就愈牢固,而整个封建社会上层建筑——封建国家,宗教,意识形态的变革比之社会经济基础发展要来得迟钝得多,这样旧的封建地主阶级与新兴商业地主以及工商业主——资产阶级的矛盾就愈发尖锐化,在封建统治阶级眼中,这些商业地主,工商业主,以及产生他们的商品经济市民社会就变得越来越“离经叛道,人心不古”,他们与农民阶级的旧的矛盾没有消失,而与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市民阶级的矛盾却越来越尖锐化。在这一历史时期,封建地主阶级(不包括商业地主)所代表的生产关系就成为了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
本位面双半国家也不是没有,比如菲律宾。
下面以菲律宾为例谈一下。
首先菲律宾的地主阶级的庞大性(1970数字)
菲律宾的土改压根就是假土改,连巴列维之流的都算不上
然后菲律宾的封建农业生产,基本上小农生产,产量低,而且要交大量的佣金
菲律宾佣农的数量之大,剥削之深
很多农民破产种不起地就要到美帝国主义开办的公司打工
我们设想一下,菲律宾农民的高昂地租和生产低下导致破产,菲律宾自己农业生产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农业工厂打工,菲律宾本土农业越来越低,外国资本生产越来越高,越来越依靠外国,进入一个死循环,只会越来越依靠地主和外国资本家,噶韭菜么(笑)。
地主阶级不但不会改革,反而同外国勾结,镇压这种革命
当然小农生产的落后性可以使资本家趁虚而入
这些人只会用最盈利的方式,pi民是什么,从地主官僚资本获得土地,各种滥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地主阶级维护小农经济只会使农民破产,使帝国主义的资本生产越来越强,越来越依赖帝国主义,沦为半殖民地,穷的越穷,富的越富。
欢迎关注
反左反的有点太难看了哦,贵乎大V的样子也不过如此呢,有点小吃惊。
以及:
@温酒,可敢开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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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我的逻辑有问题,我倒认为不一定。
A在X时没有做到某事,这不代表A在Y时做不到某事。
您伟大的地主留下一个到处饿死人的烂摊子,又想看着您所谓的‘左棍’一上来就解决所有问题。偶尔遗下一两件事,您又指着这件事,想证明地主比左派好。
岂不可笑?
还有,所有人物质的一齐极大丰富在您眼里确是毫无动机?
不好意思,这不是人性,这只是您的想法。
小布尔乔亚们也只能靠着与被剥削者的一点点差距得到满足了啊。
封建地主阶级好不好,和他们该不该消灭没有关系
假设地主比资本家善良,剥削被剥削阶级程度要轻
一个农民产值是100
地主拿50%,农民拿20%,国家拿30%
地主拿50,农民拿20,国家拿30
一个工人产值是300
资本家拿67%,工人拿13%,国家拿20%
资本家拿200,工人拿40,国家拿60
【例子可能不恰当,凑合用,坐等杠精】
你这么一对比发现地主比资本家还好哇!资本家剥削比地主还狠呐!地主国家可以拿30%收入,而资本家国家只能拿20%,资本家真是恶心!【实际上地主剥削程度要大的多】
【【【【这里边的关键是生产力啊!】】】】
【【【【这里边的关键是生产力啊!】】】】
【【【【这里边的关键是生产力啊!】】】】
【【【【这里边的关键是生产力啊!】】】】
【【【【这里边的关键是生产力啊!】】】】
【【【【这里边的关键是生产力啊!】】】】
资本家虽然拿的多,但是他们为资本家国提取的价值却是地主国的3倍!
工人占比虽然比农民小,但工人收入却是农民的两倍,一个地主国贫困农民在资本家国就可以温饱。
国家占比虽然也小了,但国家收入却也涨了两倍,也就是同等级的地主国买一个定远,资本家国就能买两个!
哪怕地主国不要脸了拼着全国崩溃饿死所有人把产值100全收走,买100门大炮,资本家国也只需要小小动员一番,产值拿个110就能吊打地主国,而国内顶多生活质量下降一点。
你地主再善良,资本家因你把劳动力限制土地上得不到工人提高生产力做不了更大的蛋糕;
农民因为你做的蛋糕太小你地主再好再善良分给我再多也过不上温饱;
国家因为你创造产值太低啥都买不起造不起天天挨锤,要你解放农民你还一个劲我不依。
你挡住所有人的路了又不肯去死,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注:如果地主选择了资本主义,那他就成为了农业资本家,已经脱离了封建地主的范畴。
地主就像是RTS游戏里死活不让你攀二本的人。以前大家水平都是游戏新人,不知道有二本可以攀,地主反而比奴隶主他们把一本玩的花样百出风生水起。那时地主确实是进步的。
现在发现二本的选项已经点亮了,大家都知道上了二本就能提高农民生产效率,解锁更多兵种科技,发明更多战法。然而你一本经济都爆了,这帮地主也打死也不让你上二本,这就是地主阶级的落后。
这帮地主不止不让你上二本,还一个劲吹我一本物产丰富无所不有。整天意淫诸如:
动员兵十个就能吊打海豹突击队
【义和团围殴八国联军】
长枪手升级炼铁就能吊打眼镜蛇跑车
【上万班图武士涌向英军马克沁机枪】
陆战队升攻击就能吊打雷兽
【阿兹特克黑曜石武士打西班牙火枪骑士】
食尸鬼升邪恶能量就能吊打人族塔林阵地
【穆斯林狂信徒冲锋英军机枪大炮阵地】
那些二本玩家只要稳住二本初期的虚弱状态,就能轻松吊打那些所谓的一本巅峰,把地主一本辛苦攒的钱全打吐出来让自己上三本。事实上封建帝国对早期资本主义国家还都能抗住,英法这种升级版的资本主义国家就能把他们花式吊打。
2015到2017年房价飞涨,2018年房租飞涨。老百姓个个背着房贷,买不起的租不起。居民收入确实提高,可以实际可支配收入减少了,每个月工资都交了房贷房租。
消费降级,需求减少,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说一个非主流政经的剖析方向。
这个方向的初始模型要基于债权是所有权之母这一点上。
基于上再来看地主阶级的废拉不堪。
1,地主的存在是因为债权,佃农或者非自由农民与地主之间是靠债务绑定的,而不是简单的甲乙双方服务契约关系。年轻人应该很反感这种欠债、逼债场景,就不多说了。
2,地主因为寄生在土地上,土地的资本增殖能力相对较弱。就算你加大投资、增密单位资本,产出的瓶颈同样几乎无法突破,甚至连保底都有风险。所以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有时候真不是假话。
3,地主的寄生性,债权中间人的角色,在债权链条上起到的放大作用有限,关键其可替代性高。
相较资本家或者工业厂坊主,地主的债权扩大能力是最弱的。哪怕到了现在,有了石油农业技术,其还是要比前两者差。
目录
一、“地主”是什么?
二、地主阶级的原罪
三、小农经济的致命缺陷: 1、落后 2、保守 3、封闭 4、顽固
四、部分资料
五、学习台湾?
一、“地主”是什么?
如果仅仅以“土地的主人”来定义地主,广义的地主确应包括农场主在内,但是除占有大量土地这一共同点外,两者的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条件,历史和社会的作用都有着截然的不同,所以很多学者倾向于分列为地主阶级和农场主阶级,我也赞同这种观点。地主阶级和农场主阶级的区别在于:纯粹的地主是以出租土地获利,本身不从事耕作,也不干涉佃农耕作,而生产组织方式是土地分割出租给佃农单户独立耕作,土地出产是以满足地主和佃农的自身消费为目的,依附于自然经济。农场主是以经营农场获利,是“农业生产的组织者、投资者、设计者、指导者、管理者”,而生产组织方式是家庭成员和雇佣农业工人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土地出产是以在市场销售获利为目的,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或简单地说,前者相当于放高利贷的,后者相当于开工厂的。
有人把农场主和地主类比为自有和租用厂房的企业主,是错误的。如果要用这个类比,农场主类比为自有厂房的企业主没问题,但地主却是出租厂房的食利者而非租用厂房的企业主;农民才是租用厂房的企业主,而这个“企业主”却在由食利者(地主)所主导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毫无地位可言,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发展。
所以,“地主”准确的定义是:
指封建社会地主制经济下,凭借土地所有权,主要以地租形式剥削农民的土地所有者。
在历史上,中国的封建地主对自有土地曾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早期是由自己经营,采取剥削僮奴或剥削雇工、依附农的形式,如汉、晋时的庄园经济;但唐宋以后,分租给佃农的形式逐渐排斥和代替庄园经济和其它形式,成为地主经营的典型形式。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买卖、实物地租和小农经营。
中国不同于西方中世纪以前的神权统治,统治阶层始终都在强调道德、伦理的重要性,而地主、伦理、宗法制度三者的紧密联系,起到了维护道德体系的作用,许多地主同时身兼宗族领袖、“乡绅”、“村老”、“保甲长”等等,构成了封建社会的基石。
“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的结果就是:这些由地方“推举”、官方任命却不付一文薪水(除宋代)的“乡绅村老”也同时身负行政体系的“礼乐教化、排难解纷、止讼息争、惩奸弭盗”职能,皇权对乡村,除了赋税和徭役之外,唯一的要求就是“我不找你你也不烦我”。而“乡绅阶层”就处于“道德”与“行政”二合一体系和乡村权力经济结构的核心,不仅有公职在身可惩奸弭盗、征税征伕,并且收租、放高利贷,垄断乡村手工业和商业(如酒坊),同时还管理着庙宇、宗族事务和一些迷信组织。整个农村都在“乡绅村老”和宗法制度的控制之下,祠堂中可定小民生死(听说过浸猪笼吧),一念间能断“官司”胜负,而“乡绅村老”合计下就决定征谁的税、征多少税……每个乡镇都有类似红楼梦中那种“护官符”,只是粗俗的多,如“张家顶子(官帽)、杨家银子、王家定子(拳头,指武力)”等等。在县城周边以外的农村,除了自己的道德约束外,“乡绅阶层”的权力在和平时期几乎不受任何制约,尤其是对自己的佃农,其心理优势更远高于现在最跋扈的老板。“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就是部分地主欺压佃农鱼肉乡里的根源。
当然,修桥铺路兴修水利的好地主也不少,但是和“地主”庞大的基数相比,其比例大概和历代帝王中“明君”的比例差不多吧。更何况还有水利设施的不可分散性、系统性、公共性,与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分割细碎无法协调利益得失的尖锐矛盾;所以,更普遍的是争水纠纷甚至大规模械斗频繁发生。
而靠特权或者贪赃枉法当上地主者,特权对于他们更重要,道德底线便会变得更低。
但是,这个还不是关键。
二、地主阶级的原罪
地主阶级的原罪在于:农业社会中地主阶级在农村对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及其与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严重阻碍了工业化进程!
“地主+佃农”经济的运作模式是:地主本身不从事耕作,也不干涉佃农耕作,生产组织方式是土地分割出租给佃农单户独立耕作,以收取地租(绝大多数是实物地租,有定额、分成等多种形式)获利,土地出产是以满足地主和佃农的自身消费为目的,只有少量无法自产的盐、铁器等通过“三日一场五日一墟”的零星商业活动交易。
这种模式和工业化之前的自耕农模式一样属于小农经济,是最典型的自然经济,它把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在一起,男耕女织,以织助耕,不仅能够满足个体家庭维持生存的最低级,最基本的需要,而且也使之与市场的联系降到最低限度。但是,这种自给自足、封闭保守、土地分割细碎、生产单位小、散、多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它是和工业化和现代农业所要求的社会化大生产完全背道而驰的,是没有出路的。因而随着时易势变,当进入19世纪工业化逾发迫在眉睫的时候,小农经济让中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最危险的火药库!
火药的构成如下:
其一:农业社会的平均粮食亩产从不曾高于100公斤,1949年因耕地劣化水利荒废等原因全国平均粮食亩产仅为70公斤!工业化之前的全国平均粮食亩产最高能有多少?
其二:1949年,虽然以大量劣质耕地开垦为代价换取耕地总面积较明清有很大增长,但中国人均耕地已下降到3亩这个前所未有的超低值,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仅3.6亩!
当然,如果全国1.1亿吨的粮食总产能平等合理地分配到全国5.4亿人头上,老幼弱壮人均200公斤即使刨去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购、贮、运的损耗,也还饿不死。
但是,导火索在这里:
土改以前,全国平均地租为主收获物的5成(好田可达6成,如要用地主的牛等生产工具可达7成甚至以上),全国3亿无地或少地农民每年视年景须交纳地租3000~3500万吨粮食!
此外还有被层层加压、转嫁到农民头上后高达正税十多甚至数十倍的“皇粮国税”……也就是说:这3亿无地或少地农民人均不到100公斤粮食!
这还不足一个壮劳力在缺油少荤时半年的食量,而即使老弱病残每年也至少需120公斤粮食。“如果贫富的差距就是生死之别,即使是贫富差距不那么明显,也会构成最严重的问题。”
面对这些冰冷的数据,所有把当年粉饰成一片田园牧歌的企图都是如此的可笑和可耻。
诚然,地主并不一定都是元凶首恶,在外国经济掠夺、战乱、苛捐杂税和小农经济的低效面前,他们也是受害者。在某些贫困地区,有时所谓的地主与佃农的区别也只是能否吃饱而已。
但是,他们对“地主+佃农”经济模式及小农经济的维持就是“谋财害命”,他们的存在就是一种罪。
三、小农经济的致命缺陷:
1、落后
土地分割细碎、生产单位小、散、多,严重阻碍、减缓了农业技术进步,而这在“时间充裕”的农业社会不成问题的问题在耕地日削月瘠的紧迫危机前却成了严重问题。
阻碍、减缓农业技术进步的主要问题有:
A、风险问题。因小农经济生产单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无力承担创新的风险,通常对新技术、新品种表现得极为保守,“一望二等三看看”是常态;只要今年产品还能卖就不愿为产品质量和长远利益增加投入加强管理,不愿承担一丝一毫风险;如果再加上某些无良商家把“新品种”、“新技术”当成了诈骗手段,情况就更为复杂了……
B、成本问题。农业生产中有很多成本是边际下降的,比如品牌树立成本、水利系统建设成本、农机使用成本等等。本来可以由一个合作社100万元建立的农机系统,土地分割细碎后数十家农户花费200多万元也不一定能建成。农民生产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的收入本可以比种植普通农产品高很多,却无法在个体的、小规模的生产中推广。因为无论规模大小,绿色产品送检和得到社会认可成本基本是一样的,但因为个体种植的产量太少,无法象规模种植一样分摊降低成本,因而在经济上不可行。
C、培训问题。由于中国有数亿农民,一、两亿个生产单位,这就使得每推广一个新技术、新品种都涉及到要对数亿农民进行培训,具体到乡镇就是每个农技员要面对1千甚至数千个生产单位,这就使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成了不可能在短时期完成的任务,严重地迟滞了新技术、新品种的更新速度。
D、利润问题。由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太小(1.4亩),新技术所能增加的效益对农民而言往往无足轻重。例如,水稻亩产增加10%已经是有突破性进展的新品种了,可是一户农民只有2、3亩水田,新增加纯利润也就几十元;再加上前面提到的“抗风险能力差”问题,成功的收益与失败的风险在农民的算盘上明显失衡,大大增加了技术推广难度。再如,虽然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高(优质香米比普通大米的价格可以高几倍),销路也好,可是个体农民无法种植。因为个体经营的规模太小,农民自己销售连运费成本都收不回来,即使有中间商收购利润也会被压得很薄,甚至会被中间商转嫁市场风险,在市场波动时压价收购或拒绝收购。
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在小农经济下,农技推广体系根本无法开展工作,新技术、新品种推广速度极慢,推广过程中抗风险能力差,稍有波折就会反复。例如玉米在我国基本普及,从1531前后到1718年前后用了近二百年,这已经是同时代较高的速度了;印度1987年自中国引入杂交稻起至2017年已30年,在6.6亿多亩水稻播种面积中杂交稻约0.45亿亩,占6.8%。而中国76年开始推广杂交水稻到适宜地区基本普及,在高效的农技推广体系作用下却仅用了约十年。如单以我所在县而论,基本普及杂交水稻仅用了3~5年,其后因乡镇以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崩溃,基本普及杂交玉米前后多次反复,按官方口径也用了15年,实际近20年。
2、保守
“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地主作为这一体系的既得利益者和优势群体,有意无意之中都是这一模式的维护者。一个“成功的地主”的标志就是“求田问舍”,积累财富后就大肆买地,买不到地就兑换成银锭埋藏起来;而无论什么原因的卖田卖地都只能是反面教材。正如从不曾踏出沙漠的撒哈拉人绝不可能梦想征服大海,局限于习惯、传统、视野、见闻,同时也局限于当时农村极为落后的基础教育普及水平,自幼以来就耳提面命以置地购田为梦想的地主如果忽然想起去卖地兴业办厂只会被家人认为是得了癔病。另一方面,因为“乡绅阶层”的权威和话语权来源于其处于“道德”与“行政”二合一体系中的位置,这就决定了他们为维护自身利益在暗地里可以男盗女娼无恶不作,但光天化日之下一定会是“卫道士”的形象;宗族之间、之内有各种明争暗斗但对于其威权基础的威胁一定是团结一致全力扑灭。
所以“乡绅村老”开祠堂、清族谱、用私刑、浸猪笼、惩处“伤风败俗”、组织械斗都很常见,以有伤风化、风水、龙脉为由而阻碍修路办学办厂也很寻常,“乡绅村老”卖地办厂办学却是极难一见的奇闻。甚至可以说,解放后正式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居然是《婚姻法》(1948年10月起草),并不是共和国有多么同情痴男怨女们,实际上枪口瞄准的就是宗法制度(族权、夫权)。
3、封闭
自给自足是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当年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村,由于商业因素极小和小农经济实行的小户经营模式,基本上不可能有农民有意愿有财力有能力主动抛开土地从事商品生产和非农生产,也极少有地主跳出“农门”卖地投资工商业。单家独户、“三日一场五日一墟”的少量手工业和商业活动在自给自足、封闭保守的大环境下作用极为有限。农业社会中地主阶级对农村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和乡土观念造成了一个封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除迫于无奈的逃荒外根本无法转移到非农产业;远超民国政府田赋正税征收额(除各种杂捐外,各地占农业收入3%~10%上下),高达全国粮食总产27%(3000多万吨)的地租也只能被地主用于买地建宅、奢侈消费甚至深埋地下却不能投入工业化。
另一方面,即使是交通便宜通讯发达工业化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今天,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在进入市场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规模的不对等,所有的个体农户都必然是处于弱势地位。因规模太小农民自己销售连运费成本都收不回来,所以不能直接进入市场而只能任由中间商盘剥鱼肉。但这样不仅让农民利润被压得很薄,关键是往往会被中间商转嫁市场风险,在市场波动时压价收购或拒绝收购,造成农产品滥市农民血本无归。这就让农村在工业化起步之初往往对市场,对商品化、规模化种植颇为抵触和排斥。
这也就是《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中提到的情况:“虽然青岛经过德国和日本几十年的经营,但隔着海湾边上不到20英里的一座村庄却依然如故。除了新建的基督教堂与传统的神祇并肩存在以及花生壳被城市新工业收买之外,当地人民的生活几乎与近在咫尺的大城市毫不相干。农作的方法与工具仍是千百年的旧习,商业也限于赶集及流动小贩往来。”小农经济的农村是“封闭”的,而且这种“封闭”如果没有政治经济环境天翻地覆的大改变并以强制手段,根本无法在短期内打破。
4、顽固
在习惯和传统的束缚下,不仅是地主,甚至每一个农民都是“地主+佃农”模式或至少是小农经济的拥护者,“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愿景深入每个农民之心。如果说佃农的梦想是成为自耕农,自耕农的梦想就是成为地主,为子孙置业购田。这就意味着,在当年的中国农村,小农经济、宗族制度和宗法观念是极为顽强的;如果没有强力的社会变革措施和外力干预,甚至战争也只是“死水微澜”。就象历史上那样,战争灰烬上将很快重新生长出大大小小的地主,战火毁坏的祠堂将重建,宗族将很快地壮大或重组,重新开始被战争打断、逆转的土地兼并。当然,即使只是坐而等待小农经济被工业文明和社会化大生产慢慢地侵蚀破坏,等待宗法制度、地主阶级自行瓦解冰消,几十上百年后地主也一定会分化变成工商业主和农场主。但是,我们等得起吗?随着人口增长耕地日削月瘠,仅仅建国25年后中国人均耕地已不足2亩,幸而当时亩产已由70公斤增长到152公斤,并因工业化进一步推进再10年后增至240公斤,否则大饥荒就不可避免。
事实上,如英国这样重商意识浓郁的国家,在战争和大革命的助推下,封建贵族和地主大部转变为牧场主和工商业贵族也耗用了百多年,“羊吃人”的圈地运动更是圈了3、4个世纪。
如果
如果,当年中国农村真如某些人描述的祥和美好;如果,当年中国没有耕地日削月瘠的紧迫危机;如果,当年中国能有殖民地、对外掠夺获得工业化所需的庞大资金、粮食和原材料……我们慢慢等待地主阶级在工业化的冲击下转化为工商业主和农场主也无妨,但是,这只是如果。
所以
20世纪上半叶,对佃农而言,地租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巨石’”,3亿无地或少地农民对生存的渴求,出于本能的平均分配土地要求让中国农村已经成了世界上最大最危险的火药库!只有土改可以暂时熄灭“嗤嗤”燃烧的导火索。而只有摧毁地主阶级在农村对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破坏其与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才能彻底解决“火药库”,为工业化进程扫清道路!
四、部分资料:
1、
据1933年福建上杭的调查,该县43293户居民中,地主占3.6%,占地30.5%;自耕农(实际即富农和富裕中农)占5.3%,占地5.4%;自耕兼租种农户占88.4%,占地64.1%;佃农占2.7%.(注:《上杭县概况初步调查》,《统计月刊》第3卷第3期,1933年3月。)福建龙岩1943年调查自耕农、半自耕农占66.62%,佃农占33.38%.(注:林诗旦、屠剑臣:《龙岩之土地问题》,龙岩县政府,1943年编印,第69—70页。)江西省193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该省自耕农占农户总数的28.7%,半自耕农占34.2%,佃农占37.1%.(注:《江西省农业统计》,江西省政府秘书处,1939年编印,第1页。)
中共方面材料以毛泽东所做一系列调查最具参考意义。从数据最为详细的寻乌调查看,寻乌全县农村人口中地主占3.445%,富农占4%,中农占18.255%,贫农占70%,手工工人占3%,游民占1%,雇农占0.3%。土地占有情况是:公田占40%,地主占30%,农民占30%。(注:毛泽东:《寻乌调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05页)中共有关报告提供的江西万安农民成分是:自耕农约30%,半自耕农约45%,佃农约13%,雇农约7%。(注:张世熙:《万安工农斗争及1927年10月至1928年3月大暴动经过情形》,1928年7月12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28年)》,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1986年编印,第267页。)
这些调查结果显示的数据虽然来源不同(土共或国府),在分类上有所区别,但从不同角度反映的土地分配状况是相近的:即以佃农和半自耕农占人口多数(2/3以上);包括其实际控制的公田族田在内,地主以约5%的人口占有远超过其人口比例的土地(各地在1/3~2/3以上不等),租佃给佃农和半自耕农耕作;租佃关系是农业生产关系的最主要构成,包括富农在内,自耕土地比例不到一半。
2、
根据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1930-1940年代在中国农村所做的调查资料,以河北沙井村的农民杜乡(音)为例。沙井村人均有3.1亩土地,而杜乡家9口人共有11.5亩,人均只有1.3亩。由于土地不足,杜乡租种了7亩地,而租这7亩,杜乡要先缴100元的租佃押金,这对已经负债的杜乡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没有足够的土地,租金和押金的压力下杜乡家将永远负债贫穷。因此,土地分配的不均是穷人期望改变和中国革命的社会经济原因。(注:Philip Huang,"Analyzing the twentieth-century Chinese Countryside:Revolutionaries Versus Western Scholarship,"in Modern China,1975,vol.1,no.2,pp.132-160.)
但从另一个角度,把土地分给杜乡并不解决问题。沙井村人均只有3.1亩土地,把这些土地重新拉出来平均分配一遍有什么意义?它既不能改变沙井村人多地少这一事实,也不能根本性为沙井村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无论3.1亩或1.3亩,数量都微不足道。
1973年出版的伊懋可(Mark Elvin)《中国历史的范型》一书中认为,中国农业经济在近代以前就达到了所谓“高度均衡陷阱”,即农业的传统技术已发展到了顶点,资源的使用也发展到了顶点,人口的增长也达到了农业耕作所能支撑的顶点,使得农村的生活只能维持在生存线水平,经不起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人为破坏。跳出这个陷阱需依靠工业革命,但中国却恰恰缺乏工业革命一项最起码的条件:资本。由于人口压力和农业停滞所造成的粮食和其它物价的上涨,中国无法积累起剩余的资本而自己跳出高度均衡陷阱。(注:Mark Elvin,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pp.310-319.)因此,平分土地没有意义,因为土地已经稀少,并且越来越难以支撑日益增长的农村人口。假如沙井村将土地平分了,过20或30年后人均地下降到1.3亩,那么整个村庄都可能会象杜乡家一样困难重重。而事实上在长江三角洲江南的一些地区,1930年代人均土地已经只有1.3亩左右(松江区为1.1亩,无锡和江阴县各为1.4亩)。(注:Philip Huang,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0,p.342.)
3、
“火药库”的危险在民国之初,包括坚决反共的国民党右派如沈定一、朱家骅、郑道儒、陈诚等在内的大批有识之士早就了然于胸,是否愿动手解决只在于当政者及其追随者的立场和利益。不谈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和土共,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百度一下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及“二五减租”、“三七五减租”的背景资料。
在所谓的“黄金十年”中,朝野上下、社会各界的共同结论就已是:农村“破产”!这种破产,表现为大量农业人口因战乱和灾荒而损失或者流离失所;农产品滞销、价格惨跌,并致土地价格下跌;农村金融枯竭,农民购买力下降,高利贷负债比例和幅度上升;农民逃荒土地抛荒现象严重,等等。与经济落后相伴而生的,是文盲充斥、科学落后、卫生不良、陋习盛行、公德不修等不良现象。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以救济农村、改造农村为目的的乡村建设运动才成为时代潮流……而到1945年以后,中国农村更已可以用“濒临绝境”来形容!全国粮食的平均单产还不到70公斤,人均耕地3亩,交纳的地租却高达五成,再加上被提前数十年“预征”,加上杂捐、浮收、摊派高达正税数十倍以上的“皇粮国税”……雪上加霜的是因水利荒废,农村对旱涝灾害抵御能力几乎为零,民国10年到27年间就发生了11次大灾荒,每年有300万-700万人死于饥饿!全国仅仅因患血吸虫病而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就有一千多万,此外广泛传播的还有鼠疫、天花、结核、疟疾、霍乱、黑热病、回归热……战乱、饥饿、疾病、灾荒已使农村趋于崩溃。解放后有“三年困难时期”却不知民国时年年都是困难时期!
然而,面对如此严重的问题,作为一个90%国民是农民,农业(含手工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达到90%的纯农业国的领导人,老蒋终其大陆执政的20余年,执政理念却是抱残守缺,维持没落的地主阶级和自然经济,从未对农村农业的困境绝境提出过解决方案,对“乡村建设运动”淡漠视之,甚至查封陶行知的晓庄学校,前有1928年浙江和1941年鄂西“二五减租”被背后捅刀,后有“留苏太子”赣南新政无疾而终,所以转进台湾也就成了必然——甚至如果没有《耕者有其田法》大概连孤岛容身也办不到。
《抗战时期陈诚与鄂西地区的土地改革》抗战时期陈诚与鄂西地区的土地改革
《从二五到三七五-近代浙江租佃制度与国民党浙江二五减租政策的嬗变》从二五到三七五:近代浙江租佃制度与国民党浙江二五减租政策的嬗变-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大家网上云大学-人文国学院-大家论坛
《民国时期农业税率辨析》http://www.doc88.com/p-3083750011833.html
农业社会中地主阶级在农村对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及其与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在这一阶级存在的情况下进入工业社会,这是地主阶级的原罪!
既然我们没有时间等待它消亡,就只能把它消灭,别无它途。
五、学习台湾?
有的人也提出,大陆土改应该学习台湾。
1949年台湾共有耕地1224万亩,稻谷平均亩产约130公斤(1938年曾达180公斤)。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调查报告:占农村人口12%的地主拥有56%的耕地,“公地”占22%,88%的农民只有22%的耕地,40%的农民没有耕地。他们向地主缴纳的地租,一般都在收获总量的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70%~80%。主抓土改的台湾省主席陈诚说:“地主享受的轻松快乐生活完全建筑在佃农的痛苦上”,然后他得出结论:这是“中国大陆落入共产党手中的一个主要理由之一”。于是通过“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三步,先后有200多万亩公地和政府“公平赎买”或农民直接购买的600多万亩耕地转入农民手中,最终实现台湾自耕农占82%,半自耕农占11%,佃农只占7%。结果:一是原本活跃在北部桃竹苗台地的中共地下党人瞬间失去社会凭藉;二是许多地主被迫转而从事工商业,比如板桥林家、鹿港辜家等;三是土地改革使地主失去了地位和权力根基——土地,改变了台湾地方政治权力操纵在少数乡绅地主手中的权力结构;四是社会的阶级落差被拉近,地主原本享有政治、经济的半封建特权在强迫他们放弃土地后丧失殆尽,贫富差距由此稳定地缩小。
也有相当多的中小地主无法适应这个改变、家道中落,其家族终生痛恨国民党,不少人成为“台独”运动的基础,和后来“党外”运动和民进党的经济资助者和社会基础。
《中国国民党在台湾的土地改革》中国国民党在台湾的土地改革 - 图文 - 百度文库
首先“公平赎买”就是一个神话。
根据《耕者有其田法》,所谓的“公平赎买”价格仅为耕地2.5倍年产量(土改之前5年的纯收益),而且其中7成是土地债券(年利率为4%,在10年内分20期偿清本息),3成是公营企业的股票,一分钱现金也没有!
并且,50年代台湾通货膨胀每年都在5%以上,四厘的利息低于通货膨胀率,实际上是在强制征购土地后还要地主给政府提供无息贷款。
如果你有一间年收租金2万元的门面,有人用3万元的联想公司股票和你交换,外加每年付8400元,共付10年结清,你愿意吗?
即使是这个大打折扣的超低价,国府也是依靠席卷全国资一岛,以运台黄金为台币准备金稳定币值,以人均232美元的美国无偿经援、迁台工厂和没收的日企为支持才完成了土改,如果以大陆数十倍于小岛的规模,谁有这个能力?
参考台湾经验和《耕者有其田法》,大陆以赎买8亿亩耕地(约占全国一半),赎买价为{耕地2.5倍年产量×平均单产70公斤}计算,共需约1.4亿吨粮食。再以官方汇率2.227和每斤粮价0.06元人民币计算,折合约75亿美元,或约168亿人民币!或超过112亿亿元的金圆券(以每石粮价400,000,000金圆券计算)!
但是,要真正的公平赎买、和平土改,就必须有较合理的价格——20年的耕地年产值,这至少需11.2亿吨粮食,或603.5亿美元!
而恢复到抗战前最高水平之上的1952年中国GDP仅679亿人民币,财政收入仅174亿人民币,按官方汇率2.227分别折合305亿美元和79亿美元。
不仅“公平赎买”,“和平土改”同样是一个神话。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哦,错了,应该是“人民或许能够忘记杀父之仇,却绝对难忍夺财之恨。”(马基雅维利)。1928~1929年,清党之后唯一推行了《佃农保护法》的浙江省,仅仅“二五减租”就导致国民党基层党员被枪杀,乡村党部被捣毁,甚至地方士绅武装叛乱。此后1941年鄂西“二五减租”和蒋经国赣南新政也同样被背后捅刀。如果蒋介石在大陆搞《耕者有其田法》,上午颁令,不用到下午就会去见孙中山汇报了。不要告诉我台湾地主比浙江地主觉悟高,更热爱民国政府。
幸好台湾人民刚经过“二二八”的洗礼,幸好是由六十万国军看守着不到千万的“国民”,最关键是,幸好这时候国军军官和国府官员都没了土地……
所以,在1941年鄂西失败了的陈诚在台湾可以下令:对反抗“三七五减租”的地主,即抓送警备司令部以军法审判。他在台中视察“三七五减租”情况时,曾公开宣称:“搞‘三七五减租’,我相信困难是有的。但谁要反对就来跟我讲,调皮捣蛋不要脸皮的人也许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总不会有。”
“三七五减租”就已是“调皮捣蛋不要脸皮”,到1953年1月《耕者有其田法》执行时,要财“不要命的人”就更多了,只不过他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呼声都淹没在了1949~1956年最为血腥的枪声之中,在当时和后世被国府以“共谍”、“台独”等各色名目掩盖了,成就了台湾土改“和平的圆满收官”的神话。
一群地主,在家乡被土共强行剥夺土地之后,又到异乡以“反共”的名义,把另一群地主的土地强行剥夺了,这算一种黑色幽默吗?
台湾的土改,成功确实是成功,“和平”却未必!而从它的成功基础来看,它这个“典范”恐怕全世界也没有谁有条件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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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得到“大师” @帝尧 指点,原来我们都太肤浅了,历史的真相是:
一、虽然地主处于道德与行政二合一体系的核心,但也绝不会有超经济强制。所以中国的地主不是“封建地主”而是“资产阶级地主”,“资产阶级地主”当然不会阻碍工商业的发展。
二、是农民而非地主阻碍发展,因为∶
虽然农民上仅片瓦下仅立锥,但居然不能榨干自己的骨油来投资工商业,这是农民的责任(或过错)之一。
虽然农民中识字的也没几个,世界观价值观都只能由“乡老”塑造,但居然只能梦想一亩三分地最高就是造反当皇帝,而不是投资工商业,这是农民的责任(或过错)之二。
虽然地主怜悯农民,把土地分割成小块租佃,但居然他们就真的去租来种了,而不是断然拒绝宁可饿死也要迫使地主去投资工商业,或是搞规模农业,这是农民的责任(或过错)之三。
春过雪消:如何评价人民公社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过程中的历史作用?
春过雪消:小农经济(包产到户)是否已到最后的末路?
春过雪消:农村的乡村振兴的根本怎么建设,农村的根本出路到底是什么?
春过雪消:为什么连续1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三农问题,但是农业却没明显的发展?
春过雪消:194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水平和规模在世界上能排到什么等级?
春过雪消:如何评价建国后、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工业体系?(近现代史之核心:国家工业化——不能理解工业化的重要和困难的人,没有资格评论中国近现代史)
春过雪消:就中国而言,近代到今最伟大的人是谁?
春过雪消:平常都说印度的缺点,有没有人普及一下印度的优点及优势?
春过雪消:如果你可以改变你的国家一个政策或者法律,你会改变什么?
春过雪消:有哪些农业上的事实,没有一定农学知识的人不会相信?
春过雪消:中国整体的潜力有多大,尽头在哪里?
其实我有个很邪恶的想法。
老年人敢于闹事、犯罪,更多是有恃无恐,因为国家有政策老人犯罪从轻一类的。
同时罚老人的款他们也很可能不交。
但是大部分老人的收入来源是什么?养老保险啊,治病考什么?医保啊。
罚款不交,停养老金,停医保啊。
老人犯罪处罚从轻是可以啊,折现啊。
有老人犯罪,从轻处罚,但一年刑期按照一万人民币标准来抵。
什么时候交清罚金什么时候恢复社保医保。
违法行为不够入刑的也没问题啊,一样罚款。每次500、1000块的,不交清罚款就不发养老金、停医保。
不配合警察执法?无所谓啊,警察不需要他们配合,直接通知社保中心就行。他们下个月发现养老金被停了的时候会主动来找警察结案的。
让你拿钱出来难,毕竟不能去抄家;不给你打钱还难吗?老人胆子再大难道还敢去抢银行吗?
去闹社保中心?可以啊,数罪并罚,叠加罚款呗,有什么难的。
什么时候交清什么时候恢复。
要相信这帮大爷大妈的信息扩散能力,只要圈子里有一个人被停了半年一年的养老金,整个圈子很快就知道了,很快也就没人敢闹了。
这就叫攻其所必救,他们在乎什么就拿什么开刀。
一般这种坏老人都挺在乎钱的吧?
解决了坏老人问题,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保短缺。
一举两得。
ps:不用你们告诉我可行不可行,执行有多大困难。就是个突然冒出来的没仔细论证的想法而已。
人类的大脑实在太神奇了。
我出生以来,它24小时不间断工作,但却偏偏在考试的时候,大脑会猛的开始循环播放各类沙雕歌曲。
不会的题越多,想起的歌词越多。
题目越难,想起的歌词越沙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