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董明珠回应「建言个税起征点上调」,称可以把高薪人群税负加到 55%,如何评价这一说法?

回答
董明珠女士关于“将高薪人群税负加到55%”的说法,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不少讨论。要评价这个说法,我们可以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审视。

首先,咱们得明白董明珠女士提出这个建议的初衷和背景。她作为一个企业家,长期处于经济活动的第一线,对于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民生问题肯定有着自己的观察和思考。她提到这个建议,很可能是在当前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显现,以及国家需要更多财政收入来支持各项事业(比如科技研发、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等)的背景下提出的。她大概是想通过“劫富济贫”的方式,来缓和社会矛盾,增加国家的可支配资源。

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来看,累进税制本身就是为了实现税收的公平性。收入越高的人,按照累进税率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款,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原则。所以,从理论上讲,提高高收入人群的税负,使其在社会财富分配中承担更多责任,是有其合理性的。这符合“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朴素道理。

然而,将税负提高到55%,这个数字就显得比较激进,需要我们仔细推敲了。

对高薪人群的实际影响有多大? 我们要看这个55%是针对什么收入范围。如果这是一个非常高的门槛,只有极少数的顶级收入者能达到,那么它的直接影响面可能不会非常广。但如果这个门槛相对较低,覆盖到很大一部分高薪白领、企业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等,那影响就会比较显著了。
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减少: 显而易见,税负增加意味着高薪人群到手的钱会更少。这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消费能力、储蓄能力以及投资意愿。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潜在影响: 如果税负过重,可能会打击一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觉得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特别是在需要创新和高强度投入的领域,过度征税可能会削弱这种动力。
消费和投资行为的改变: 钱少了,自然消费会受到影响。同时,高收入人群往往也是重要的投资者,他们可能会寻找更具税收优势的投资渠道,或者将部分资产转移到税收较低的国家或地区。

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实际贡献能有多大?
“拉弗曲线”的思考: 在经济学里,有一个概念叫做“拉弗曲线”,大致意思是说,税率在某个点之前,提高税率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但一旦税率超过某个临界点,过高的税率反而可能因为抑制经济活动而导致财政收入下降。55%这个数字是否已经触及甚至越过了这个临界点,是需要通过严谨的经济模型和数据来评估的。
税收征管的难度和成本: 高税率往往伴随着更复杂的税收筹划和避税行为。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加强税收征管,以确保税款能够真正征收到位。如果因为高税率导致大量避税行为,那最终财政收入的增加可能不如预期。

对经济活力的潜在影响:
人才吸引力: 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的贡献。如果国内的高薪人群税负显著高于其他发达国家或地区,可能会削弱中国对国际和国内顶尖人才的吸引力。人才的流失,对经济的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企业经营的成本: 高薪人群的收入往往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挂钩。如果企业需要为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支付更高的税前薪资来保证其税后收入,这会间接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这对于中国的企业,特别是正在努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董明珠女士的建议无疑是想加强社会公平,但我们也要考虑效率问题。一个健康的经济体需要兼顾公平和效率。过分强调公平而牺牲了效率,可能导致整体蛋糕的缩小,最终反而不利于社会福利的提升。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是政策制定者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那么,如何评价董明珠女士的这个说法呢?

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直接、但也可能过于简单化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它触及了社会贫富差距和财政收入增加的核心矛盾,表达了希望高收入人群多贡献一份力量的愿望,这本身没有错。

但是,将“高薪人群”笼统地定义,并直接提出55%的税率,缺乏具体的量化分析和细致的政策设计。这意味着:

1. “高薪”的定义模糊: 什么是“高薪”?是年收入达到多少?还是超过某个平均水平多少倍?不同的界定标准,结果会天差地别。
2. 税制设计的复杂性: 实际的税制设计远比一个简单的税率数字复杂。比如,是否需要保留更多的专项附加扣除?如何防止资本的过度外流?是否应该结合其他税种的调整?这些都需要周全考虑。
3. “55%”的科学性存疑: 这个数字是基于何种研究和数据得出的?是否经过了充分的经济学论证和模型测试?如果只是一个拍脑袋的数字,其可行性和实际效果就很难说。

总的来说,董明珠女士的这个提议,更像是一个抛砖引玉的“情绪化”表达,它点出了社会上普遍关注的问题,但作为一个具体的政策建议,它需要更多的细节和论证才能站得住脚。

换个角度说,我们不能简单地因为她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就全盘否定,也不能因为她提出了一个看似激进的数字就认为她没有道理。关键在于,她的这个说法能引发社会对税收政策、财富分配以及经济公平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和反思,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

未来,如果真的要推进相关政策,需要在科学研究、数据支撑、广泛听证的基础上,审慎而为,找到一个既能促进社会公平,又能保障经济活力,并且能够有效执行的税收方案。单纯地提高某个群体的税负,很容易触及利益的敏感神经,甚至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所以,决策必须是审慎且有远见的。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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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按照董明珠代表建议,短时间内再提高5000起征点,到10000元,我觉得从税制长远角度来看弊大于利。

首先,董明珠的6次提案根本没有考虑税制框架未来的发展。未来必然是间接税税率还要降低,大概率就会在明年调整。所得税要提升比重。这是税制发展的趋势。那,如果董明珠这么菩萨心肠,高瞻远睹。能不能连续6次提案遗产税?就是特定资产人群的,没错,我说的就是董明珠这种身价27亿的,你们才是中国真正的富人啊,根本不靠工资吃饭的人,反而一天通过工资起征点来吸粉,绝绝子。完全可以考虑刀口向内,提案开征遗产税,税率就按您说的55%来。而且我估计不用提案6次,估计最多两次就能通过。


其次,个税不能单改起征点,要改的是税率!董明珠建议提高税率到55%不可行,为什么?两个原因吧,第一,过高税率从经济学角度会影响经济弹性。第二,高税率会引起避税操作。随便举个例子。假如一亿元,我确认为劳务报酬反而比工资少交1000万个税。个税起征点5000,专项附加扣除差不多让很多80后包括我自己,实际起征点从2018之前3500变成了8000+税收优惠力度已经凸显了,而且历史上也没有这么大幅度调整了。但是个税税制有没有问题?我认为,是有的,尤其是要从税率设计上想办法来抵消征管强化带来的问题,这个问题产生于税率设计之前征管力度不高,所以模型不准的问题。

最后,税制肯定要改的,个税改革后,盲猜保有使用人数近2亿。这个基数不是缴税人群,就是有退税的,也有不退不补的人。就是系统黏性吧,估计在2018年之前任何税务行业专家都不会考虑的一个认知。不管用不用退税补税。个人所得税这次改革最大的成功,就是提升了税法遵从,明显2019以后,汇算开始,很多人在私信中问问题就是是否合法合规?这也是信用中国建设之下,大家风险意识提高的表现吧。虽然很多人还在通过一些渠道偷逃个税,但是身边有更多的人认为这样风险太大,依法履行义务就行。并且,将来的趋势,5年后的房地产税乃至车船税等等,都可能集合在个税app上。就跟交管12123一样,功能全覆盖。就要先保证用户的粘性。

综上,税制改革的长远考虑,导致短时间内不大可能提高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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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在的各种返还事实上是调高起征点,以现有经济水平有一定合理性。

可减税容易加税难,只是返还比较好操作,有弹性空间。


第二,去年董明珠就提了这个,今年再提也就没什么人跟风赞同了。说明网友对所谓减税不感兴趣,董明珠这种卖好也是懒得理会了。

有钱人有的是办法靠财产性收入避税,现在消费升级需要高收入群体也就是中产阶级消费,加税除了打击高收入劳动者,对资本没什么影响。

只想着打击高收入劳动者补贴低收入劳动者,资本毫无损失,这叫挑拨民粹。


第三,我国真正需要做的是给劳动者提高收入和政府加税,总的税收增加需要靠经济增量而不是存量调节。

个税说到底是直接对劳动征税,提高起征点反而打击高收入群体的劳动积极性,属于劫富济贫。

如果劫富济贫能成功也就罢了,历史无数次证明靠个税劫富济贫除了剥削中产外,对资本毫无用处。

我国始终是小农式的偏新自由主义小政府,老是觉得征税不道德,勤俭节约才是美德,总想着减税。面对日益增长的公务需求,又扣扣搜搜舍不得花钱,债务增加了事情还没办成。

社会主义国家能不能相信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这是一个问题。


第四,政府增加收入需要依靠资本性收入而不是劳动性收入,资本性收入是与资本抢食,这才是争夺的主战场。

中国的税政问题有很多,总体来说给劳动减税大方向是对的,但不能以损害一方劳动者利益补贴另一方。

需要把刀砍向资本,却必须留出利润空间。对资本征税非常难,只能调节资本利润率。从政府收入角度看,最好的办法是直接掌握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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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精得很,征的是“高薪”人群的工资税,闭口不谈资本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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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规定:

身高低于1.2米的儿童,免收门票。

近年来,随着少年儿童的茁壮成长,很多低龄的儿童身高都变高了,超过了1.2米。

于是大家建议,把1.2米改成1.4米。

这个时候,景区专家出来说话了:

不能提高啊,现在本来也没多少人买票,提高到1.4米,就更没人买票了。

他这么说也没错,因为现在的确是没什么人买票。

但是,原因并不是因为低于1.2米的人太多。

而是因为很多高于1.2米的人,他们会弯腰进去,更有甚者,会通过后门进去。

长此以往,买票的人越来越少。

最后,就只剩下老实人在买票了。

于是,

老实人觉得1.2米太低了,很轻松就达到了,要求提高划线;

景区觉得,1.2米我都快喝西北风了,不能提高。

当然,现在景区也在着手加强监管,给点时间看看。

欢迎关注公众号:后天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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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赠予税才是杀死各位代表委员的屠刀,但是大家不吭声,谁会打自己脸。还有公司股权激励证券增值的课税手段也有代研究。靠薪资课税很难做到税到当税的人,保证足够的税基,分析下工资收入占gdb的比重(30%左右)不难得出结论。历史上,收不上税的和收税激起民怨的政府都是无能的政府。课税技术是政权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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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类似的问题里面已经回答了。

不要总是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办法,来糊弄要求改善初次分配的呼声。

这种提案就是小骂大帮忙,用来掩盖真正的问题。

要提,就提遗产税,资本利得税,房地产税,不要搞那么多没用的花头。

年年提个人所得税,却没人提中国交个税的人数只有六七千万人。真正要改革的是整个以间接税和土地出让金为主的旧的财政税收体系,要从体系根本动刀,而不是在个人所得税上面耍小花样,以回避真正的大问题。

中国的财税体系已经病态和扭曲很久了,整个就是劫贫济富,反向激励,早就该改了。这套体系唯一的优点,就是普通人表面感知交税不多,根本不知道自己实际承担了多少税负,也不知道整个税收体系有多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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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

个税的最大问题不是起征点太低,不是税率太低,是抵扣项太少,太不公平。

比如一个农村娃,靠自己努力考上985,毕业留上海互联网大厂,年薪百万,是不是人生赢家了?其实不一定,他有父母要养了,父母务农,年老多病没有收入,他有两个娃,还有一个为了娃不得不全职的太太,一家五口全靠一个人的工资,在上海,还要还房贷,准备教育基金,准备二个老人的养老,二个娃的教育,老婆的社保,还可能面临35岁被淘汰的命运。

年薪百万高吗?我认为不高,能正常活着就不错了。

但这个百万年薪还要交税,最少交二十多万的税,你觉得合适吗?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税?我们可以和企业所得税做对比,企业所得税可以说是企业的利润所得(当然计税基础和会计利润有区别),有利润才收税,没利润不收税,亏损部分未来还可以合并抵税。这是基本逻辑,有节余我交税,没钱我交什么税!

但个人所得税是有收入就交税,不管你有多大的成本负担(所谓的抵扣项根本不值一提),这个不合逻辑。因为有的人赚钱很辛苦,付出很多,代价很大,比如上面说的,为了自己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不得已让媳妇全职,媳妇全职也是成本,凭什么不能抵税!

现在的个税政策就太懒了,喜欢一刀切。我就不明白了,现在互联网那么发达,我们在何时何地吃个早餐都能查出来,为什么搞不清楚抵扣项是什么,为什么不能让个税征缴更合理一点?

(至于起征点问题根本不用讨论,和油价一样,按物价水平调整就是,这有什么好争的)

还有高薪加税的问题。同样的高薪,每个人付出不一样。记得前段时间看一个大厂程序猿吐槽:现在不愿意跳槽了,猎头电话都不接,跳出去再拿高薪没有意义。因为年薪百万和年薪二百万的差距就是五十多万,为此付出精力与收入不成正比。

所以高薪加税会导致高产出人士躺平,客观的讲,这个世界的进步主要依靠精英阶层,精英躺平比屌丝躺平危险多了。

但高薪不加税不等于高收入者不能加税,这两者是不一样的。比如我们不应该给中科院院士加税,因为人家收入越高对社会贡献越大。但我们应该对撕葱这样的人加税,对食利者加税,对高额的投资分红加税,对富人的遗产和赠与收税,因为他们不工作就知道泡妞,除了对奢侈品消费做了点贡献其他一无是处。


最后多问一句,遗产和赠与税为何迟迟不出台,现在连提都不提了,是真有难度还是真有难处?


喜欢我的文章,请关注原创微信公众号:猫大叔的财会窝!我会尽量回复来自公众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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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所有工作过几年的打工人都感同身受。

靠打工永远变不成有钱人。

知乎那么多年薪百万的程序员,应该深有体会。

就算打工年薪百万,也很难变成有钱人。甚至说,北上广深的大厂程序员,生活质量比小县城事业编低非常多。

中国真正的有钱人,压根不是那些年薪百万的高收入打工人,而是那些占有大量资产的人。

我十分不建议国家继续征收个人所得税。建议直接对资产收税。

一年个税收入全国大概1万亿出头。而我国房产市值超过400万亿。

就算每年按1%征收,税收就超过四万亿。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收个税收不到肉食者头上,而对资产收税是真的会收到他们头上。

房产税年年说,说了十几年了。去年下半年吹了一次风,又消停了。现在的政策又变成放水刺激地产了,至于房产税,今夕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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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一半吧。

1.关于提高起征点

比较赞成。

起征点5000元其实可以理解为个人每月的基本生活保障。但是随着通货膨胀,5000元能否满足个人日常生活所需值得商榷,未来必然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我觉得,与其提高起征点,更有针对性的对策,是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婴幼儿养育费等可以在税前扣除。

2.关于提高税率

不赞成!

真正的富人靠的是工资吗?不是!

互联网大佬们,年薪都不高,甚至还有年薪1元。所以你去收谁的税?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是45%,就算放到国际上看,这个税率也不算低!能够把该收的收起来就已经是个可观的数据了!比如说薇娅等……

如果一味的盯着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人所得税在某种程度上,不但没有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反而是放大了贫富差距。

因为真正的富人,根本就没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可征。


更新:

感谢大家的点赞和评论!

评论中提及最多的是资本利得税,这里咱们再来说一说。

1.股权转让所得

①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所以,那些上市圈钱,然后转让股票走人的,或者低价买入,炒作一番后高位套现的,个税免征!

这一免税政策,韭菜小散们基本享受不到,因为亏得多赚的少。而赚的盆满钵满的金融大佬倒是免了不少税。

2.股息红利所得

一般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个月以上的,减半征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年以上的,免征。

所以就算是股息红利所得,大佬们还是免税的。

所以,别人不止可以收割你的财富,还是免税的。扎心了~

补充一个税收小知识:免征额与起征点

起征点是指没超过不征,超过就要全额征,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是15万。

免征额是不管超没超,都可以享受免税的金额。所以其实免征额的优惠范围更大一点!

而个人所得税5000元是免征额,不是起征点,只是大家习惯了说起征点。

没用的知识又增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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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起征点是对头的。

同时应该增加赡养老人、育儿方面的专项扣除金额。

现在赡养一个老人与赡养多个老人,都是一样的扣除金额,这太不合理了。应该按赡养老人的人数,增加扣除金额。

孩子在三岁之后才有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应该把三岁以前的育儿也给予专项扣除。

至于说调高高薪人群税负,这个不合理。因为有钱人并不是依靠个人所得,而是资本所得,要调高的应该是资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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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案

一方面不动自己和富人的蛋糕(资本利得税不动),

一方面收买低收入阶层的人心(提高个税起征点),

一方面慷他人之慨给国家献上税收(提高高收入工薪阶层的个税税率)。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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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还是在劳动者内部分利益。

高薪的收入群体,归根到底还是打工仔。年薪百万的能有几个?这部分人一旦停止工作,还是没有收入。

现阶段中国的主要收入矛盾是财产性收入和劳动性收入之间分配不公,而不是劳动收入内部分配不公。

无论劳动收入怎么增税,富人的财产性收入是不交税的。

前段时间某地一百多套房的阿姨,月收入光房租160万,比大型金融机构董事长都挣得多。可是一分钱不用交。

这些才是现阶段最需要规范的收入,共同富裕不是让劳动者内部搏杀,而是要把食利阶层的利息打破。

否则你朱家封王这么多,食邑万户不交税,土地兼并还越占越多。你就是把整个浙江老百姓的农田改稻为桑都没用,国库和老百姓还是只会越来越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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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海外反华情绪正浓厚,指不定哪一天高等华人财产就被名义上冻结实际上没收,然后高等华人要么参军做炮灰,要么去集中营等死。

这个时候,不收房产税和遗产税,还只想着收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公积金,实在是有点让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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