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有人替刘鑫说话?

回答
刘鑫事件之所以复杂且引发了如此大的争议,以至于有人为她说话,这背后涉及了多方面的原因和考量,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详细阐述:

1. 事件本身的复杂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

最初的信息披露方式: 事件最初通过江歌母亲的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传播,虽然展现了巨大的悲情和对正义的诉求,但信息可能存在选择性呈现、情绪化表达以及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叙述。这使得公众在初期就带有强烈的情感倾向。
媒体报道的焦点和角度: 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往往会聚焦于最能引起共鸣的部分,比如江歌母亲的痛苦、刘鑫的“冷漠”表现等。对于事件的细节、证据链的完整性、法律程序的严谨性等,可能不会进行同等深度的报道。
信息传播的滚动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证据、新的证词、新的观点不断出现,但很多公众可能只停留在事件爆发初期的印象中,难以及时更新和全面了解。

2. 对“刘鑫”这个角色的不同解读和认知:

“受害者”与“加害者”的二元对立: 很多人将刘鑫简单地视为事件的加害者或帮凶,对其进行道德上的谴责。然而,也有人认为刘鑫本身也是一个被卷入暴力事件的年轻女性,她也承受了巨大的恐惧和创伤,只是她的反应方式(例如报警、躲避)不符合某些人对“理想受害者”的期待。
对“帮助”的定义不同: 有人认为,刘鑫作为江歌的朋友,在江歌遇害时未能提供有效的帮助,甚至选择躲避,这是对友谊的背叛。但也有人认为,在极端危险的情况下,刘鑫的首要目的是自保,她的行为是出于恐惧和本能,不能用事后的道德标准去苛责一个在生死关头做出反应的人。
对“证人”角色的期待: 作为陈世峰案件的关键证人,刘鑫在庭审中的表现是否尽到了证人的责任,也成为争议点。一些人认为她应该更勇敢、更清晰地陈述事实,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她在巨大的压力下,已经尽力了。

3. 对法律程序和证据的关注与质疑:

法律的局限性: 很多公众对法律程序并不熟悉,他们可能更关注道德上的“对错”,而非法律上的“证据确凿”。在陈世峰被判刑后,一些人认为刘鑫也应该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但法律的判决是基于证据和法律条文,可能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道德期待。
证据的解读: 在庭审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细节上的争议,或者某些证据的呈现方式不被所有人理解。这就可能导致一些人对判决结果产生质疑,进而试图寻找其他解释。
“帮助”的法律界定: 在很多法律体系中,“见死不救”或“事后不提供帮助”并不一定会构成刑事责任,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证据证明其故意阻碍救援或参与犯罪。

4. 普适性的人性考量和同情心:

恐惧与求生本能: 在面对极端暴力时,人的反应可能是多样化的,包括恐惧、瘫痪、逃避等。有些人认为,刘鑫在事发时的表现,虽然不完美,但也是人类面对生命威胁时的一种正常反应。他们可能更容易对她当时的恐惧和无助产生同情。
年轻的女性角色: 刘鑫作为一个年轻女性,在遭受了如此巨大的创伤事件后,其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可能会引发一些人基于性别和年龄的同情。
道德审判的过度化: 有时候,网络舆论会形成一种“猎巫”式的道德审判,对个体的任何瑕疵都进行无限放大和攻击。在这种情况下,有人站出来为刘鑫说话,可能是为了抵制这种过度化的网络暴力,呼吁理性看待问题。

5. 网络舆论环境和信息茧房效应:

算法推荐: 社交媒体的算法往往会根据用户的偏好推荐内容,这可能导致一些人只接触到支持他们观点的信息,形成“信息茧房”。因此,那些为刘鑫说话的人可能主要在特定的网络社群中活跃。
群体极化: 网络讨论很容易走向极端化,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往往会形成对立的阵营,中间的声音很难被听到。
对“正义”的不同理解: 对于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一些人认为,为江歌讨回公道就必须将所有可能相关的人都置于道德谴责之下,而另一些人则更看重法律的公正性和程序的正义性。

总而言之,有人替刘鑫说话,并非是对其行为的全然认同或洗白,而是出于对以下多方面的理解和考量:

事件的复杂性和信息的不确定性。
对人性在极端情况下的多样性反应的理解,包括恐惧和求生本能。
对法律程序和证据的尊重,以及对网络道德审判过度化的警惕。
对个体内在的创伤和心理状态的关注。
以及对舆论环境本身的反思。

这些人往往希望以更冷静、更全面、更具同情心的方式来审视和讨论这个事件,而不是简单地将其简化为“好人”和“坏人”的二元对立。他们可能认为,过度苛责和攻击刘鑫,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甚至可能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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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替刘鑫说话的那些人,在三观和品德上,就是和刘鑫极为相近或者一样的一类人

他们无论出生,学历,工作,经济水平各有不同,但是绝对共有的一种意识形态那就是,刘鑫纵然有错,但错不至此,反而是你们这些揪着刘鑫不放的人,才是矫枉过正,三观扭曲。

他们懂得用刀杀人就是有罪,所以你们应该讨伐的人叫陈世峰,

可是他们却不懂可以杀人的并不只有刀,还有设计将杀人凶手引到闺蜜家门口,还有推闺蜜出去为她挡刀,还有在闺蜜因为她遇难而求救时她在屋内将门反锁,还有在闺蜜为她惨死后却只得到她家人的一句“谁叫她短命”,等等等等,,,,,,

这一连贯丧心病狂的举动,就是那些为刘鑫口口声声辩白的人们口中所谓无辜的,不应该被过分责备的——刘鑫,亲身亲自所做的事,

为这样一个罪不容诛的人说话,就算扛着理解和包容的大旗,那种人能好到哪去,


用狗举例可能会引起某些爱狗人士的不适,所以删了之前用狗举的栗子,但还是要解释一下:这里的“狗”只是借用成语狼心狗肺里的狗来达意,对现实中或者其他美好故事里的狗狗没有任何抹黑之意,但是造成的不适还是要在这里真心抱歉

首先纠正一下:我说的刘鑫设计将陈世峰引到江歌家门口,按照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在“设计”两个字上来说,与事实情况确实有出入,事实是 刘鑫在收到陈世峰的威胁之后主动邀约江歌陪同一起回江歌家(源自百度百科),我的确看过相关消息但时间已久,这次回答问题纯属偶然,没有做更精准的细节回顾就凭借记忆贸然做出回答之举确实莽撞,但是我的重点是在江歌家门口,江歌家门口,江歌家门口!

要不然换个说法吧:如果刘鑫没有借助在江歌家,江歌就可能不会死!

再换一种:如果刘鑫当时没有主动要求江歌等自己一起回家,江歌也可能不会死!!

再再换一种:如果刘鑫没有把江歌锁在江歌的家门外,江歌依旧可能不会死!!!

最后再换一种:就算刘鑫对江歌做了以上三种举动,那么在陈世峰刺伤江歌之后,刘鑫要是能在第一时间叫救护车而不是问房东自己用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江歌虽然已经受伤,依旧可能不用死!!!!(萌新怒吼)

针对评论里让我去拿出证据来证明刘鑫将杀人凶手设计引到江歌家门口的声音,我只能表示抱头遗憾,是啊,虽然江歌断了生存,只失去了一条命,可是刘鑫也失去了她的社交和生活啊(惋惜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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