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HCov开头命名的病毒:
HCoV-229E
HCoV-OC43
HCoV-NL63
HCoV-HKU1
您的HCoV-19和上面四种病毒的RNA链相似度有多少?哪个误导大一点?
对于评论区的疑问:
首先问题是要改名,所以要先问为啥能改成HCoV-19?
首先我列举出来的四个病毒都是一个亚科的,NL63, 229E都是甲型冠状病毒属,HKU1、OC43和 Mers、SARS一样,都是乙型冠状病毒属。
临床上来说 这四个病毒都没SARS-CoV-2那么厉害,你的意思是指在临床上,要按治疗这四种病毒的方法去治疗COVID-19?
再按现有的分类来说SARS-CoV-2和SARS-CoV都是一个亚属(Sarbecovirus)了 ,和列举出来的四个,最近的也才在一个属里面,和那四个亲属关系来说哪个近一点?
SARS-CoV-2和SARS-CoV分类到乙型的冠状病毒的原因是因为可以在哺乳动物中传播,这是一个 分类 依据。(甲型主要是家禽之类的)
并且Sarbecovirus下属的大部分都是SARS-related Virus,命名中可是都有Sars和Sarsr的。所以说 SARS-CoV-2命名基础还是很牢固的。
关于人易感的冠状病毒的部分资料:
Update 4:
评论区的某些人,我来告诉你我第一次改的什么,我改的是“这四种病毒最多可引起下呼吸道感染”;此处由于没有考虑到重症情况,所以我删了;如果你有和我说的不一致的情况的话,欢迎把图片发出来,让我们看看 好吧 @赤寰宇
ICTV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即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是一个对病毒进行生物学分类和命名并制定相关标准的组织,其官网:
为了防止您找不到为何如此命名的手稿:
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即 世界卫生组织 ,它的主要职责可以在下面这个网站找到:
里面没有任何信息说这个组织有永久的病毒命名权。
同样的,卫健委也只将这个病毒引发的疾病称作NCP;中国疾控中心、 卫健委没有对病毒进行永久命名。
Update 3:
WHO 负责命名疾病名称,而非病毒名称,这就是为什么由SARS-CoV-2引起的疾病名称叫做 CoVID-19.
Update 2:补充说明
@弘皓
你说的对,病毒命名主观性也是很大的。不带有SARS冠状病毒的对人的危害性也有很大的;同样即使是带有SarsR CoV字样的病毒也有不会感染人的病毒的。
所以此时改名就要考虑改名的原因和代价。
正如我所说,这次给的原因实在是站不住脚。
SARS-CoV是引起SARS的病毒,并不意味着SARSr-CoV也可以引起SARS,根本没有没有什么误导;并且不利影响是由感染病毒获得的症状带来的,而不是由单单一个名称带来的,并且相对于这次病毒带来的疫情来说,SARS-CoV传播的SARS致死率比这次高,传播率比这次低。
Update:
*删除了部分用词不谨慎的语言
@弘皓
你说的对 有一部分HCoV会引起较为严重的肺炎的病症、病毒命名完全是没办法完全客观的。
但是要改名的话,也需要考虑到怎么改的工作,改的原因是什么,像这次改的原因,就实在是不太牢固,不是么?
之前ICTV发文的时候,我在另一个问题中谈到过这个问题,我也分析了ICTV的命名逻辑,以及其中的曲折。
一句话总结,SARS-CoV-2是学术分类用的名字根据基因组相似度而来,和具体病毒的表现关系不大(毒力,传播力,等等对大众更实用或者说重要的信息),大众不应该根据SARS这个名字来对这个病毒产生过多联想。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ICTV论文通篇证明的是为什么要把这个病毒归做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related coronavirus,是种名,而郭德银教授的文章谈论的是病毒个体Individuum名称的问题,其实并不是很矛盾。即使变了新名HCoV19,HCoV19仍然可以是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related coronavirus。
其实WHO已经有类似考虑,为郭德银教授这个观点背书了。
From a risk communications perspective, using the name SARS can have unintended consequences in terms of creating unnecessary fear for some populations, especially in Asia which was worst affected by the SARS outbreak in 2003.
For that reason and others, WHO has begun referring to the virus as “the virus responsible for COVID-19” or “the COVID-19 virus” when communicating with the public.
WHO讲以后他们要叫COVID-19病毒。
看到很多其他回答也证明其实已经有大量不太合适的联想在民众中产生了。但是个人认为关注一个偶发事件背后的原因,应该比偶发事件本身更加重要。和在之前的回答中我也给出了观点。
另外,改命名更多是为了区分吧,并不是单方面所谓”不要恐慌“,同时也提醒我们“不要轻敌”。不要默认本病毒有可能就像SARS一样到了夏天就完全消失了。不同性质的传染病应该有相应程度的防疫措施,SARS经验不一定适用于SARS-CoV-2。仅此而已。
当时病毒序列公布出来的时候,我在手机上做了一个简单的BLAST序列比对,想看看相似病毒都有哪些。
以下是当时手机截屏的结果,仅显示前100个相似病毒。瞧瞧相似病毒都怎么命名的吧。(query cover = 比对覆盖率,Ident = 相似度)
自从SARS爆发后,后续在蝙蝠体内发现的序列相似的病毒都以SARS coronavirus加编号的方式命名,这和有没有在宿主体内产生“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一点关系也没有。换句话说,命名为SARS-xxx的病毒不代表就要产生”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武汉爆发的这个病毒从专业的角度,用SARS-xxx命名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之前用COVID-19反倒有些奇怪。
另外,请问用HCoV-19命名可以比SARS-CoV-2命名让病毒传染性降低、症状变轻些吗?
忽然想起,之前一大票媒体对于SARS和武汉这个病毒的相似度装模做样地分析了一堆,无非就是想说服百姓“百分之七八十的相似度不高,不是SARS,不要联系在一起”。但实际呢?病毒和病毒之间的差异比人和树的差异还大(好歹都是真核生物),随便抓两个病毒来比对,大概率得到结果是相似度为0%,因为病毒只是很少的一些蛋白质和核酸(部分含脂质、糖类)像积木一样拼起来,差异可以在0-100%浮动。因此,两个病毒百分之七八十相似度已经可以说是一家人了。这些东西是客观事实,不是哪个专家哪个领导说了算的。当然,相似也不代表就是同一个东西,举个例子,人和大猩猩基因相似度99%,人和猪基因相似度就只有82%,但人和猪都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的。体会一下不同差异程度的实际观感。所以,相似度这个东西要相对地来看,正确去理解。
我觉得搞病毒的专家其实根本不在意这个病毒被命名成什么,因为名字只是个代号,什么都说明不了。但是中国的专家在这个风口上也不得不出来扯大旗,因为他们是目前最有公信力的人物。
当时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觉得挺心酸的,院士讲这是”属于SARS冠状病毒“,又不是说”是SARS冠状病毒“。这是从属关系,从分类的角度谈。只因省略了”相关“两个字,就要说9次对不起,也是不容易。他真的觉得这是”口误“吗?还是不得不觉得这是”口误“?
不可避免地,古往今来,科学总是被政治干预,但这一次还得科学家自己出来做政府代言人,就显得尤其悲哀。舆论的影响可以理解,但是我觉得科学应该受到尊重,如果民众对专业领域名词不理解或者产生恐慌,应该做的是正确引导,积极解释宣传,开化民智,而不是掩耳盗铃,或者搞一些幼稚的联想再一刀切。
再蹩脚的历史学家也不会分不清东汉和西汉。石教授到底在担心什么?
ps
才发现高福也在里面啊,真是:
八魔头妖言惑众,七神将道法镇妖
莫名其妙的呼吁。国内从媒体到病毒研究机构,几乎都有谈SARS色变的感觉。但事实上这次由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引起的疫情影响力和严重程度已经超过SARS,为何他们还要对这个字眼这么忌惮。
真奇怪,新冠这东西要是SARS就好了,在新冠面前SARS就是个战五渣好么。
别忘了非典起码瞒报了三个月,新冠就两周,然后你对比一下结果。
这就像你怕SARS却不怕F4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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