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制,我最早接触是在为微软服务的时候,那时候HR拿来的劳动合同,当然是打印好的,但是上有一段话要我们手动填写『我接受弹性工作制』,我们手工写,代表真的阅读而且认可这个安排,然后才是签字画押。
当时我们也被告知,『弹性工作制』就是一方面不规定上下班时间,另一方面也不会因为你一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能够获得加班费。
不过,微软的工作环境也还算可以,这种『弹性工作制』实施起来也不会给员工带来很大伤害,但是,这种『弹性工作制』能不能推广到所有行业所有公司呢?
我很怀疑。
首先,不是所有行业都适用于弹性工作制的,有些岗位必须有严格的上下班时间,这不光是对工作的保证,也是对于劳动者的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工作就好,超时获得加班费,非常合理;只有对于那些可以弹性工作的,比如程序员,弹性工作制才有意义。
此外,就算对于适用于弹性工作制的行业,也不是这个行业里所有公司单位都应该用所谓弹性工作制,还是比如程序员,就问这两个问题:
弹性嘛,就像弹簧,本来是减震用的,但是也可以被压成铁饼,也可以被拉成铁丝。
很有可能,某些公司企业,就是利用弹性工作制来给员工更高要求,给你超大的工作量安排,然后不给钱。。。
所以,这事啊,还是别抱太大希望。
咱们先得知道硬性安排法定节假日是怎么来的。
其实早在刚刚出现各种长假的时候就有这种议论,那时候主要非议的是这样集中外出会导致各种旅游景点人满为患,各种交通设置不堪重负。
但议论的结果是,还是硬性规定假期吧。如果靠企业给员工放年假,这点儿休假基本上就没了。
而那些需要人们花时间消费的产业,也会随着弹性假期而萎靡。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硬性法定节假日,而是规定你每年有二十天年假。你怎么去主张你的年假?你去找老板请个年假试试,那张臭脸就让你望而却步了。
这个所谓弹性的调休政策在我看来只是为有些居心叵测的企业侵犯员工权益打开了又一扇门。
有了弹性安排节假日之后,企业就可以名正言顺要求员工法定假也要正常到岗,至于3倍工资加班费更是无从保障;就算员工正常上班了想进行调休,公司也会以项目期为由一拖再拖,要相信现在有假不敢休的可大有人在。
至于董提到的企业制定约束措施和监督机制,员工每天8h的工作制也有明确约束机制、员工被裁拿到N+1补偿也有明确约束机制,现在整个的就业环境又有多少企业在按规执行呢?如果无法要求企业都做到,那凭什么又要员工这份多余的负担。
法定节假日也都一般是中国传统节日,对想要此刻回家团聚的员工来说 ,弹性没有什么意义...
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长,全国落实了么?
每周40小时以外加班的工资,全国落实了么?
入职购买五险,全国落实了吗?
辞退员工给补偿,全国落实了吗?
以上都没有落实的前提下,讲什么弹性放假,就是典型的没有学会走就想飞。
弹性安排假期我支持,但是弹性安排法定节假日,呵呵。
某些参与立法的人员想要收回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一定要予以警惕。
台湾省的民进党,形左实右。搞了个一例一休,那些打工的人给害苦了。资本家可以充分利用专门设立的法律漏洞,让员工连续工作最多天数后再休息,不会是正常的工作几天和休息几天交替进行。当然民进党群众基础好,会忽悠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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