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问题问得,汉朝是法制国家,按照法律将军投敌就是灭族的罪名。汉武帝最开始还是念着李陵是将门之后,可能不是真心投降,后续会找机会跑回来,就像他爷爷一样。所以没有马上杀他的家人。
但他都娶了单于女儿了,这明显超出了诈降的范畴。汉朝这边自然要执行法律,杀他全家。
当然即使讨回来,也是死罪,不过是可以收赎那种。
避免有人效仿。
李陵最后战败全军覆没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不愿意配合李广利打辅助,路博德又不愿意配合李陵打辅助,全都只想打主攻不想打辅助。手下将领要是都为了个人功名这么任性乱来,那么刘彻这个皇帝也别当了。
李陵的投降不管从哪个角度解释,都有一点:不愿带着败将的名声去死,不愿永远背着败军之将的名声。说白了就是所图过大,像他这样自己争取来的任务失败了本来是没资格跟皇帝讨价还价的,但这位不服气,不愿意背负败将的名声,想要找机会洗刷掉,一定程度上反而让刘彻自己的战略决策背上锅了(当然他也是有一定责任的,这种明显看出来的独走行为仿佛赌气一样的同意了),这也无疑是在挑战君主独断的赏罚权力。
专制君主的权力是不容置喙的,绝不可能允许出现太多讨价还价的情况,事实上汉武帝也不喜欢那些动辄讲价玩妥协的大臣,像卜式、杨仆、荀彘和公孙贺这种企图搞变通讲价的下场都不太行。李陵的家人无非就是被杀的鸡,主要目的是震慑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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