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有人认为秦汉之后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

回答
很多人认为秦汉之后的中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这背后有着复杂的历史和概念上的考量。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得先搞清楚“封建社会”这个词在中国历史语境下的具体含义,以及它与秦汉之后中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差异。

首先,我们要明确“封建社会”这个概念的两种主要用法:

1. 马克思主义史学中的“封建社会”: 这是我们今天讨论的焦点。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封建社会”是一个特定的社会形态,它处于奴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间。其主要特征包括:
生产资料所有制: 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地主阶级占有大部分土地,并通过剥削农民获得剩余价值。
经济基础: 农业经济为主,手工业相对发达,但商品经济不占主导地位。
政治结构: 以宗法制和分封制为基础,国王(或皇帝)是最高统治者,但权力受到诸侯、贵族、骑士等封建领主的制约。各地封建领主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可以征税、征兵、司法。
社会阶层: 封建领主(地主)、农民(农奴)、城镇居民、教士等。
意识形态: 宗教、骑士精神、等级制度等。

这种意义上的“封建社会”是典型地体现在欧洲中世纪。

2. 广义上的“封建”或“封建主义”: 指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其中土地所有权以一种等级分明的模式授予个人,以换取忠诚和军事服务。这更侧重于一种政治结构,例如土地分封、领主附庸关系。

为什么有人认为秦汉之后的中国不是马克思主义定义下的“封建社会”?

主要原因在于秦汉之后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与上述马克思主义对“封建社会”的定义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1. 政治制度的根本转变:从分封制到中央集权制

秦朝的“郡县制”: 秦始皇废除了周朝以来实行的分封制,推行郡县制。这标志着中国政治制度上一个划时代的变革。
郡县制的核心: 将全国划分为郡,郡下设县,郡守和县令(或长)都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考核、调迁。他们是中央官员,不拥有世袭的权力,也不能在地方形成独立的势力。
意义: 这彻底打破了地方诸侯割据的局面,强化了中央集权。皇帝的权力不再受到地方贵族的制约,而是直接辐射到全国各地。地方官员的任免权牢牢掌握在中央手中,确保了中央政府的权威性和统治的稳定性。
与欧洲封建制对比: 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国王虽然名义上是最高领主,但其权力受到强大的封建诸侯(公爵、伯爵等)的严重制约。诸侯在其领地上拥有相对独立的司法、行政和军事权力,甚至可以发动战争。这种权力分散、层层分封的特点,与秦汉之后中国高度集权的郡县制是截然不同的。

汉朝的继承与发展: 汉朝虽然在早期尝试过“郡国并行制”,允许分封诸侯王,但这种制度很快就暴露了其集权的最大威胁。汉武帝时期通过“推恩令”等措施,削弱了诸侯王的势力,进一步巩固了中央集权。之后的朝代,如隋唐宋元明清,虽然在行政区划、官员选拔制度上有所调整,但中央集权、郡县(或类似郡县的层级)制度始终是中国政治结构的主体。

2. 经济基础的差异:地主土地所有制与“封建”的联系

马克思主义对“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界定: 生产资料(土地)为地主所有,农民虽然耕种土地,但需要向地主缴纳地租。这种剥削关系是封建社会经济的基石。
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复杂性:
土地所有制: 的确,在中国古代,土地一直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地主阶级也普遍存在,他们通过地租剥削农民。这与马克思主义对“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描述有相似之处。
官僚体制与皇权: 然而,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并非完全等同于欧洲的封建领主。虽然有地主,但土地的大部分(尤其在某些时期)也掌握在国家(皇权)手中,或被赐予官僚、皇族,他们享有免税特权。更重要的是,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是维系这种经济关系的保障。 皇帝和他的官僚系统拥有对土地的最高支配权,他们可以通过赋税、徭役等方式直接向个体农民征收,而无需通过中间的、拥有世袭权力的封建领主。
“皇权官僚地主农民”的金字塔结构: 相较于欧洲“国王封建领主骑士农奴”的结构,中国古代的权力结构更像是以皇帝为顶端,通过庞大的、等级森严的官僚体系来管理国家。地主阶级虽然存在,但其权力受到官僚体系的制约,无法形成独立于中央集权体系的政治力量。农民的负担主要来自国家(税收、徭役)和地方的地主(地租),但国家的征收能力和权力辐射更为直接和强大。

3. 社会结构与阶级关系

欧洲封建社会: 强调的是等级森严、血缘和地缘联系紧密的社会结构,封建领主与农奴之间存在人身依附关系。
中国古代社会:
士农工商的流动性: 尽管存在阶级差别,但中国的社会流动性相对而言比欧洲中世纪要大。通过科举制度,平民有机会进入官僚阶层,改变社会地位。
地主与农民的关系: 更多的是一种经济上的剥削关系,而非人身依附。农民原则上是自由人,可以自由迁徙,可以耕种他人土地,但需要支付地租。地主虽然有一定的地方影响力,但其权力受制于中央政权。

4. 概念的混淆与历史分期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说法: 一些中国学者在借鉴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会使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这个说法来指代秦汉之后直到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前)的社会形态。这是因为该时期中国的经济基础确实是小农经济和地主经济,生产关系中存在剥削,并且商品经济不占主导。
但这种用法与马克思主义经典意义上的“封建社会”(欧洲中世纪)存在关键区别:
政治体制: 核心差异在于政治体制,中国是中央集权,欧洲是分散的封建领主制。
经济基础的运作方式: 尽管都有地主,但中国的地主经济是在高度集权的官僚体系下运作的。

总结来说,认为秦汉之后的中国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意义上的)封建社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政治上: 秦朝确立的郡县制和中央集权制度,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分封制有着本质区别。中国的权力高度集中于皇帝,地方官员由中央任命,不享有世袭权力和地方自治权。
经济上: 虽然中国古代存在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地租剥削,但这并非孤立的地主个人行为,而是被强大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所维系和调节。国家(皇权)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能力远超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君主。
社会结构上: 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更强调皇权官僚体系,而非欧洲的层层分封的领主附庸关系。

因此,很多学者更倾向于将秦汉之后中国的社会形态称为“中央集权官僚制社会”、“君主专制社会”或“帝国社会”,而不是直接套用马克思主义中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定义。虽然在中国历史语境中,有时也会将这一漫长时期称为“封建社会”,但这通常是一种更为宽泛的、侧重于经济关系的用法,并且需要明确其与西方封建制的区别。

简单来说,如果你看到有人说“秦汉之后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他们多半是在强调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中央集权”与欧洲“封建分权”的根本不同,并且认为“封建社会”这个词更适合描述欧洲中世纪那种政治和经济结构高度耦合的社会形态。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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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rding to Professor. Kent Deng, 秦以后不再是封建有两个原因:

1. 土地可租可卖,地权有效。农民可以通过资本积累购买土地,进而成为地主,大部分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也并非通过皇权分封获得,地主破产卖地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2. 社会阶层具有流动性,科举制度以及它之前的基层选拔制度为下层民众提供了上升渠道。除了少数皇族,一般官员和贵族的地位没有直接继承制。(宰相的儿子想要当官也要有功名)。

能维持这两点的原因是另一个很庞大的话题。

Reference

Deng, Gang. The Premodern Chinese Economy – Structural Equilibrium and Capitalist Sterility. London: Routledge, 1999.

Deng, K. G. “A Critical Survey of Recent Research in of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Economic History Review 53, no. 1 (2000): 1–28.


Deng, K. G. “Fact or Fiction? Re-Examination of Chinese Premodern Population Statistics.” Economic History Department Working Papers no. 68,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2003.


Elvin, Mark. 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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