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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商人的地位为什么不高?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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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主流经济学,把商人描写成多么好的东西,但其实这玩意真的不咋地。

首先,为什么古代是“士农工商”?这其中,为什么把商人和农业,工匠,还有读书人区分开来?

我这样说吧,在中国传统的社会里,理解的商人跟今天主流的商人并不一样。他也区别于西方社会里的商人。

在中国传统的社会里,农民和工匠都不属于商人,而是那种囤货居奇,倒买倒卖的投机者,才算是商人。若用新中国的语境,商人在传统的社会认知里,就是一群搞“投机倒把”的。

说完了中国语境下的商人,在说一下西方语境下的商人。

其实,在西方语境下,商人的地位也不是很高的,只有进几百年才高了一点。

“现代商人”,在西方哲学语境里,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语境下的商人,统称为资本家。

资本家这个物体,并不是农民,也不是工匠,更不是知识分子。

资本家,也不是目前中国语境下,从事实体经济的企业家,西方的资本家完全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是已金钱为代表的“社会契约关系”,就好像高利贷一样,是一种已信贷利息为主的,金融契约关系。

正如,在马克思所理解的资本,是“他人的劳动所有权”,简单的说,资本就是一种社会权力。

最初的资本家,就是通过犹太人的高利贷,发展起来的。

西方的资本家,可以通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剥削和压榨劳动者。就仿佛一个地主,利用土地的所有权,就可以是无忌惮的侵占佃农的劳动,地主可以通过少量的金钱,就可以获得支配佃农的劳动时间。

打一个比方,现在社会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在给别人打工。

资本家购买的,是工人的劳动时间,他可以用少量的工资,就可以获得支配工人的社会力量。

资本家,为了可以便宜的雇佣到工人,会保持工人阶级的贫穷,这样工人才会把自己的劳动,出卖给资本家。

在全球范围内,保持工人阶级的贫穷,是资本主义最高的奥义之一。

所以,只要是资本主义社会,就必然会有极大的贫富差距,而广大的无产阶级会陷入贫穷。

嗯,说了西方的一些资本家,回头说古代的商人,为什么地位不高。

资本主义的发展问题,在中国语境里是没有的,至少我们的古人,不会用马克思的语境,分析古代商人,但并不代表我们的古人很傻,我们的古人也是懂得观察现象的。

一个社会,只要商人,或者叫资本家这个群体,开始发展了,首先会开启一个过程,就是原始积累的过程。

现在,西方社会把原始积累描绘的非常好,但实际上原始积累的过程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很多社会现象。

首先,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历史起点,就是大量的农民,工匠失去自己的生产资料,变成资本家用金钱招募的工人。这个过程,在古代的语境下,你可以理解为,农民慢慢的失去土地,然后开始租用地主家的土地开始生活。

地主,为了快速的积累自己的资本,一定会压低土地的价格,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把佃农手里的土地,收刮到自己的手里。

然后,这个地区就会变成,一个这样的生产关系。

一个大地主,垄断了大部分土地,然后其他大量的,一无所有的农民,开始租用地主的土地开始生活。

在这种一个地主,统治一群佃农的经济环境里,才算是完成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起点,就是少数几个资本家,统治一大堆的无产者。

无产者一无所有,而资本家拥有一切。

最后,两大阶级会陷入一种你死我活的斗争模式里,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陷入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斗争环境里”。

所以,商人地位不高,是尤其历史因素的,也是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普遍认知的。

就好像这个社会,大多数的恶心的社会现象,基本上都是商人搞出来的。什么蒜你狠,猪你贵,各种金融机构破产,各种高利贷暴雷,哪一个没有这帮人的身影?

商人重利,资本家是没有祖国的,一般国家灭亡,商人都是首功的。

比如,当年满清入关,没有一大堆的商人给大清提供各种物质,大清能不能入关,都是两说呢。

已商人为代表的东林党,取得大明的统治权以后,商人这个群体,更是税都不缴了,而把一切的税收,都压迫在了农民身上,使得农民一波一波的起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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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爱又憎,又喜又怕,其实是全世界传统社会统治者对商业的普遍态度,并非中国独有。

  对于农业社会来说,商业意味着什么呢?

  先说重点:

  其一,农业社会的大多数交换形式不是商业,而是互惠和再分配,商业(市场)是一种远距离、高层次、活动空间狭窄的交换行为。

  其二,商业向低层次交换的蔓延有利于增加经济产出,但是会破坏社会结构,这就是统治者必须抑制商业的原因。而商业作为高层次交换所创造的财富,又让统治者离不开它。

  以上两句话有点抽象,下面我们掰开揉碎了带着例子讲。


一、在传统社会中定位商业

  交换的前提是什么,是分工。没错。

  然而交换就意味着商业吗?错。

  现在设想,一个传统社会村社出现了分工,有一名生产麦子的农民甲,还有一位生产锄头的手艺人乙。

  他们会怎么交换呢?甲和乙商谈,讨价还价,最终约定十斤麦子换一把锄头?听起来很合理,然而这是我们现代人的想象,不是传统社会的现实。

  事实是,作为同一个村社的成员,甲和乙之间的交换没有那么多理性的考量,单纯是一个人出粮食,另一个人出工具,有观念上的公平和对等,但没有明码标价。这种关系就叫做互惠(Reciprocity)。

  用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就像是在大学寝室里,室友彼此借衣架和帮拿外卖一样,是基于交情的对等交换,而不是讨价还价的斤斤计较。

  在传统社会,村社内部的交换基本都是互惠。

  那么,村和村之间的交换就是商业了吗?答案是还不一定。

  农业社会中邻近的村落大都拥有相似的地理条件和产品,缺乏互通有无的必要。确实有交换需求的时候,也往往会通过互送礼物,相互救济的方式来实现。

  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邻近村社之间的交换也基本都是互惠。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典型的商业呢?得是十里八乡这样的规模,才会有集市,有走乡串镇的行商。

  然而在高层次上,商业也不是唯一的交换手段。政府主导的再分配(Redistribution)同样占据重要地位,商业往往占据的只是政府无心或者无力控制的空间。

  举例来说,比较古早的理论把印加称为“社会主义帝国”,就是因为该政权几乎不用市场交换产品,基本完全倚靠村社内外的互惠,以及地区-国家层次的再分配。

  一言以蔽之。在传统社会,商业或曰市场(Market)是一种远距离,高层次,活动空间狭窄的经济交换活动。

二、商业在促进经济的同时破坏社会

  假如市场的位置下沉,取代互惠关系,会导致什么结果呢?

  现在设想,有两个村落甲和乙,原本都生产粮食+棉花,基本上自给自足。此时一位商人来到此地,发现甲村的水土条件更适合种植棉花,乙村的水土条件更适合种植粮食。于是他建议甲村专种棉花,乙村专种粮食,通过市场来交换产品。

  结果是,甲村和乙村生产上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两村的粮食+棉花总产出扩大了,两村村民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物质产品。这就是曼昆《经济学原理》当中说的,贸易会让双方都变得更好。

  听起来很完美,但故事没有到此结束。

  第二年,甲村发生了虫灾,棉花没有收成,村民又没有种植粮食,面临饿死的危险,他们只好向乙村求援。然而乙村长老摆摆手说,不好意思,现在的支配性原则已经不是互惠了,而是市场,我们之间只剩下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要粮食可以,请拿钱来。

  甲村没有钱,怎么办?这时候商人出面了,表示愿意为村民提供贷款渡过危机。然而贷款是需要抵押的,而农民除了耕地没有其它财产。

  第三年,很多土地落入了商人手中,失地农民变成了游民甚至债奴。在传统社会,土地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市场取代互惠成为农村主导交换原则的过程,就是传统社会关系瓦解的过程。

  上面的例子只说了商业带来的债务问题,我们还得想到,有的商人会囤货居奇,还有的商人会开设赌局引诱农民破产......

  市场比起自给自足,比起互惠和再分配这两种交换手段,在经济上是更有效率的。然而它渗透到经济交换的下层,就容易破坏传统的社会关系,放大风险和匮乏,威胁农民的安全。如果这种渗透形成了规模,威胁的就是社会的稳定......

三、统治者对商业爱恨交加

  所有文明的封建统治者都警惕商业,因为商业对稳定的威胁总是大于经济上的好处。

  以传统社会的标准来说,明帝国是一个货币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帝国的统治阶层自然希望白银多多益善,然而它也察觉到,日本白银,以及借道菲律宾涌入的美洲白银,正在破坏民间村社的社会关系,腐蚀庞大的官僚系统。因此它必须抑制商业,限制白银流入和流转的速度。

  在18-19世纪,清帝国三令五申,对在蒙古活动的汉族商人加以限制,乃至驱逐。因为它发现,山西和直隶商人正在毁掉草原部族的公社经济,让许多牧民沦为债奴。在清廷眼中,威胁到蒙古骑兵的来源,乃是动摇国本。

  1787年,松平定信出任德川幕府老中,主持宽政改革。改革一面劝扶农业,另一面对商业重拳出击。安抚流离失所的农民,缓和市民对高物价的不满。而这些正是德川幕府后期商品经济发达的后果。

  在欧亚大陆的西半边,伊斯兰教是一个出了名的对商业宽容的宗教,埃及马穆鲁克王朝曾发布诏书,广召商人促进王国财富兴旺。然而,伊斯兰的“宽容”也只是在传统社会的范畴下相较而言的,商人终究是一种被排挤又不体面的职业,因而往往由少数外族充任。比如犹太人在奥斯曼帝国、亚美尼亚人在波斯、帕西人在印度、华人在东南亚......

  难道欧洲的君主就会善待商人吗?天主教会对贷款的严苛限制让佛罗伦萨人头疼了好久;法王查理七世对帮他打赢了百年战争的雅克.科尔打出一张过河拆桥;丹麦和瑞典的国王们对汉萨同盟恨之入骨;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先是坑惨了德国的银行家,又把热那亚人拖下水;沙皇解决社会矛盾的惯用手法就是把农民对现状的不满引向犹太人......

  在美洲,西葡联合时期(1580-1640年)葡萄牙商人在秘鲁拓展的商业网招致普遍的憎恨,引得宗教裁判所对葡国人照顾有加。在殖民地末期和独立初期的巴西,社会针对葡萄牙商人的袭击和暗杀活动蔚然成风。

  在经济尚且不会指数增长的传统社会,统治者的三个核心诉求分别是稳定,稳定,以及稳定。因此他们必须对商业严防死守,保证它不会破坏农村的社会基础。

  然而统治者们又何尝不渴望商业呢?作为一种高层次的交换手段,市场不会显著影响普通农民的生活水平,但是能够决定一个政府和城市的贫富。商业是古代政府一个丰厚可靠的收入来源,统治者抑制商业而非消灭商业的原因,正是在于他们害怕商业的社会影响,却又离不开商业的收入。

  正是出于控制商业的目的,清政府设立了广州的十三行和恰克图的交易会;西班牙人用塞维利亚招商局总揽美洲贸易;葡萄牙人和土耳其人在印度洋上争战不休;阿奴律陀大王吞并了克拉地峡西侧的丹那沙林和毛淡棉,给缅甸的版图留下一个奇怪的尾巴......统治者无一不渴望商业,但这和他们对商业的警惕并不矛盾。

  商业,就是口里的蜜糖,腹里的砒霜。统治者们把它小心含在嘴里,不敢下咽,却又不忍吐掉。

四、现代化就是强行让商业下沉

  1943年,占领越南的日本军队强令大批农民改种油料作物,用以出售补给日军。不巧当年大旱,而越南农村脆弱的互惠保险机制恰好失灵。在1943-1944年间,超过二百万越南人饿死。

  这是一个殖民主义历史上的典型惨剧,类似的例子在西班牙人治下的秘鲁、英国人治下的孟加拉和缅甸都出现过。现代化进程中的帝国很少在乎殖民地农民的生死,他们把市场强行推向农村,摧毁农民保护自身的传统社会关系,让他们赤裸裸暴露在风险面前。

  高中的时候,我曾问过我的历史老师,为什么列强要在晚清抢修铁路?老师回答说,那是因为铁轨下面的土地有矿藏。这个答案没能让我信服,后来我终于明白。铁路的作用就是为市场开疆扩土,铁路铺到哪里,那里的自然经济就会瓦解,人和自然界就会变成劳动力和原料。

  “要想富,先修路”,这话说的没错。但是在很多情况下,道路首先带来的是赤贫,随后才是对富裕的许诺。

  商业下沉,统摄一切交换的过程,正是现代化的一个方面,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和痛苦。而殖民主义,就是不计代价一步到位地推广这种交换模式,因此会引发无数的悲剧和反叛。

  然而说来讽刺的是,商业如今几乎控制了我们当今社会的所有交换,而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想当然觉得古代社会也差不多,却不知道这一秩序的诞生意味着多少阵痛。我们赞叹商业带来的美好生活,却不能理解我们的祖先对这一洪水猛兽的恐惧,又有多少人曾因它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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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个机灵

在“工商业文明发祥地”的古希腊雅典,商人地位是这样的


“在阿提卡的土地所有权原则上只保留给公民,因为农业无论如何都被视为比工商业更光荣的事业”

“在柏拉图的《法律篇》里,我们遇到这样的乌托邦——所有的公民都在地里劳动,所有的外邦人都做工匠和商贩,不仅外邦人被禁止耕种土地,而且公民也被禁止从事商贸和手工业

“雅典人还是情愿过柏拉图描述的那种生活,因为许多观点都认为,从事商业和手工业是卑贱的,农业才是公民体面的营生

“当公民在阿哥拉市场被当众叫做‘商人’,他有权告对方诽谤罪

——《德摩斯梯尼时代的雅典民主》


连“冷炮历史”都发过这种说法:

“公元前4世纪的雅典作家色诺芬,还在《家庭经济》论述如何经营和管理家庭土地;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的最大宗收入来源是土地收成,其次才是港口税和市场交易税。至于家庭的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也同样是农业为主,其后才是其它收入。相比之下,雇工和买卖都不如农业高贵经营农庄是最符合贵族和骑士级别公民的经营模式”

“多数文献里体现出的商人,大都是缺乏文化、依靠运气、财富积累不稳定,很难把生意做大。所以目前的古代文献里,反映出的(古希腊)贵族价值观基本上是农本位、鄙视商人”


古希腊都鄙视商人阶层,重视农业了,你问中国为什么以前轻视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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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贵金属不足,商业太繁荣,容易通货紧缩,财富分配不均,政府在财富分配过程中的地位会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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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明面商人地位不高,实际地位很高。

和现代中国商人一个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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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不是。即使一个人,他有很多领地,也没办法把它们合并,何况不同领地的继承顺位也是不同的。欧洲这些王室疯狂乱伦,也没统一欧洲。不过查理五世的领地加起来是相当庞大。算血统,欧洲那些王室都是世代联姻的亲戚。


查理五世(1500年2月24日-1558年9月21日),即位前通称奥地利的查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9年-1556年在位),西西里国王(称卡洛一世,1516年-1556年),那不勒斯国王(称卡洛四世,1516年-1556年),低地国家至高无上的君主。 他在欧洲人心目中是“哈布斯堡王朝争霸时代”的主角,也开启西班牙日不落帝国的时代。

查理五世是哈布斯堡王朝广泛的皇室联姻的最终产物。他是出身于哈布斯堡家族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一世与卡斯蒂利亚的胡安娜(疯女)之子,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与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的外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和勃艮第女公爵玛丽的孙子。

查理于1506年(他的父亲死于那一年)继承了低地国家和弗朗什孔泰。当他强悍的外祖父斐迪南二世在1516年去世后,他成为一片巨大领地的拥有者,这片领地包括他母亲的卡斯蒂利亚和斐迪南二世统治的阿拉贡、纳瓦拉、格拉纳达、那不勒斯、西西里、撒丁, 以及整个西属美洲(在他统治时期,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由于征服墨西哥和秘鲁又扩大了好几倍)。

在祖父马克西米连一世去世后,查理又得以继承哈布斯堡家族在奥地利的产业。通过向选帝侯行贿等手段,他在1519年战胜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1555年在击溃新教力量的最后努力失败后,查理五世就开始脱离政治生活。他把自己的个人帝国——西班牙和低地国家传给了儿子腓力二世;把神圣罗马帝国传给了弟弟斐迪南一世(1555年10月25日放弃尼德兰王位给腓力;1556年1月16日放弃西班牙王位给腓力;1556年9月12日放弃皇帝帝位给斐迪南)。


查理五世的家庭

妻子:葡萄牙公主伊莎贝拉,1526年结婚

子女:

腓力二世(菲利普二世),他的王位继承人,享年71岁。

玛丽亚(1528-1603),嫁马克西米连二世,享年74岁。

胡安娜(1535-1573),嫁葡萄牙太子若昂,终年38岁。


马克西米利安二世(1527年7月31日-1576年10月12日)是哈布斯堡王朝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48年至1550年马克西米利安摄政西班牙,1562年被选为波希米亚国王(1564年-1576年在位)和罗马人民的国王(1562年至1576年在位),1563年又被选为匈牙利国王(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64年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也曾试图成为波兰国王,但没有成功。

马克西米利安1527年出生在维也纳,父亲斐迪南一世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56年至1564年在位),母亲安娜是波希米亚和匈牙利国王弗拉迪斯拉夫四世的女儿。1548年马克西米利安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30年至1556年在位)的女儿玛丽亚结婚,查理五世同时也是马克西米利安父亲斐迪南一世的哥哥,即马克西米利安的伯父。(堂兄妹乱伦)

腓力二世。西班牙国王 (1556年-1598年在位)和葡萄牙国王(称腓力一世1580年-1598年在位) 。查理五世儿子。1570年马克西米利安将女儿安娜嫁给了腓力二世,成为他的第四个妻子。安娜是腓力二世妹妹玛利亚的女儿,生下腓力三世。(甥舅乱伦)

腓力四世,娶奥地利的玛丽亚·安娜(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三世之女,母亲玛丽亚·安娜是腓力四世的亲妹妹)。(甥舅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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