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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猪肉的英文不叫「pig meat」?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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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英语同语系的德语,就是按这个思路,一条道不回头走到黑的。。。你感受一下:

孩子是 Kinder, 园子是 Garten. 幼儿园就是 Kindergarten. 是不是很好记?
手臂是 Arm, 带子是 Band , 表 是 Uhr. 所以Armbanduhr 是不是比 Watch 有逻辑多了?

接下来说说肉吧。

猪是Schwein, 肉是 Fleisch, 猪肉 Schweinefleisch 还是挺霸气的吧。
耳朵是Ohr, 但 Schweinsohr 是蝴蝶酥... 好糟糕的画风。

再来个丧心病狂的,
牛是
Rind
牛肉就是
Rindfleisch
在牛肉上贴的标签自然就是
Rindfleischetikettierung
标签不能乱贴,要监督。 那监督牛肉上的标签就称为
Rindfleischetikettierungsüberwachung
因此这么重要的一项任务,理所应当就是
Rindfleischetikettierungsüberwachungsaufgaben
这工作看名字就好复杂对吧,所以委托给专业机构来做呀,这就是
Rindfleischetikettierungsüberwachungsaufgabenübertragung
当然,什么事不订个法律出来规范一下就不是德国了,所以 牛肉标签监督工作委托法 就是
Rindfleischetikettierungsüberwachungsaufgabenübertragungsgesetz... (简称 RflEttÜAÜG)
这么丧病的一个词,就跟用脸滚键盘滚出来似的...
但是这个词跟
Grundstücks­verkehrs­genehmigungs­zuständigkeits­übertragungs­verordnung
以及被玩坏了的
Donau­dampfschiffahrts­elektrizitäten­hauptbetriebswerk­bauunterbeamten­gesellschaft
放在一起时,好像也没那么突兀了。

所以我真心觉得英语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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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这个其实以前也写过一些,顺便说下英国的一个历史的进程,其实核心原因就是,英语就是个以日耳曼的萨克森语为基础被各种语言尤其是法语强奸过的产物啊,就像日语里的外来词,你怎么也找不出来古代的源头在哪里的,否则的话英语造词是很有规律的,当然了,更深的原因在文章后面也会讲。

(有的人要是自认为自己很了解英国历史,那就直接翻到分割线之后吧。)

  • 英国的土地上,本来是被占有欧洲大部分领土的部族凯尔特人所占领的,到达这边的主要是一个叫做“布列吞”和一个叫做“盖尔”的部落,布列吞人居住在大岛,盖尔人居住在小的“爱尔兰岛”(盖尔凯尔特语“Eriu”肥沃的土地的意思。),后来南欧罗马崛起的同时,北欧的土著日耳曼人也开始南下进入现在的“德国”地区驱逐凯尔特人,罗马也一路灭了高卢(法国)的凯尔特人,凯尔特人就这样被罗马和日耳曼人给瓜分掉了。

凯撒虽然几次征这个小岛都没成功,但是这个岛屿确实有个了“不列颠尼亚”这样的名字,也就是布列吞人土地的意思,不列颠岛后来在罗马皇帝克劳狄期间彻底被征服,一时之间成了罗马的行省,但是语言却没怎么罗马化。不过到了后来,日耳曼人在匈人入侵的潮流下彻底崛起,罗马人在内乱里也挺不住了,最终被日耳曼人打成了狗走向末路,撤军后的不列颠尼亚又一次陷入混乱,而下面的故事,就是原始英格兰和英语的形成。

图 匈人对欧洲的侵扰,蓝色范围基本都是日耳曼部落,红色是匈人入侵路线,橙色是日耳曼人逃跑路线,绿色是罗马撤出不列颠路线。

  • 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爱尔兰岛的部落“盖尔人”,这群人趁着罗马人撤走,也就想活动筋骨,进入了不列颠岛北部的布列吞分支皮克特人地区,自称“Skots”,这也就是后来“苏格兰”(Skotland)的来源了,一般认为这个名字本来来源于罗马人对凯尔特人的一种蔑称,总之这群盖尔人进入皮克特人的地区和他们混住,逐渐他们可就成了布列吞人最大的一个威胁了。

皮克特人和这群“苏格兰”盖尔人从北边不断骚扰布列吞人,布列吞人罗马时代就打不过他们,于是他们就学了西罗马人一向爱干的事——收雇佣兵,我们都知道灭亡罗马的就是日耳曼的雇佣兵,所以对面虎视眈眈穷的要死的日耳曼的四个部落,有三个也是前面提过的——盎格鲁人(Angles)、萨克森人(Saxon)、弗里斯然人(Frision)、朱特人(Jutes)就愉快的跑到了不列颠尼亚。


图 罗马灭亡的前夜,英国这个孤岛也被日耳曼人进入。
  • 苏格兰人和皮克特人是毫无悬念的被压制了,但是你不列颠连苏格兰都打不过,还能打过这4位日耳曼大哥么,所以四个日耳曼部落彻底控制不列颠,并且不断兼并,这也就是英国历史上的——七大王国时期。
图 英国七大王国时期,我们来看一下,盎格鲁人控制的有——诺森布里亚王国、麦西亚王国、东盎格鲁这三个地盘,萨克森人控制的是埃萨克森、苏萨克森、威萨克森这三个国家,其实这也就是音译问题,本来的意思就是Wessex(西萨克森)、Essex(东萨克森)和Sussex(南萨克森),还有一个就是朱特人的肯特王国(Kent),有人说那个弗里斯然人哪里去了,嗯,他们回老家了,也就是现在的荷兰弗里斯兰(Friesland)省。(Mercia打错了。)
  • 以盎格鲁萨克森为首的四个日耳曼部的入侵导致布列吞人一点一点的被赶走或屠杀,曾经因他们得名的“不列颠”岛很快要容不下他们了,他们最后只能躲在那个曾经被他们称作异族土地的“威尔士”的西部山区苟活,而还有一批布列吞人进入对岸的一个半岛,这也就是现在法国的布列塔尼半岛( Brittany,当然这地还有个外号叫“小不列颠”。),也就是说除了爱尔兰、威尔士还有北部的苏格兰还有这个半岛,凯尔特人几乎没有生存空间了,曾经一直在英国通用的凯尔特语言,也就仅剩下这三个地区。
  • 而广阔的不列颠除了Thames(泰晤士)、Avon(埃文)、London(伦敦)这样的几个现在也搞不明白什么意思的凯尔特语地名之外,只剩下蛮族日耳曼的广泛统治,这也就是所谓的“盎格鲁萨克森”时代的英国,而日耳曼人占领区也就有了个新名字——Engla land ,也就是——the land of the Angles(盎格鲁人的土地)的意思,其实在古英语里面有æ(卢恩字母,开口前元音。)这玩意的存在,出现EA这样的变化也就很正常了。、

而这个时候的英语,其实和原始的日耳曼语言区别是不大的。

而欧洲大陆上,毕竟是蛮族征服先进民族,如果不想完全被同化,宗教就只能是最好的一个武器,所以从日耳曼的法兰克人开始,日耳曼人其他部落也都陆续的基督化,甚至最终法兰克人的查理大帝几乎统一西欧,结果还是日耳曼人闹心的传承制度让法兰克帝国分裂成三个,但是西法兰克王国也就是后来的法兰西王国已经从内到外的罗马化了,最后他们说的日耳曼语也变成了通俗拉丁语,也就是法语的前身。


最终通过肯特王国,基督教也传入了不列颠,而这个时候的英国也开始了大一统的路线,威萨克森国王爱格伯特(Egbert)统一不列颠上的其他6个国家,“英格兰”的雏形正式出现。

图 爱格伯特以攻打麦西亚作理由控制东盎格鲁,然后和埃萨克森击败肯特王国,埃萨克森苏萨克森归附后,统一南部的威萨克森打败麦西亚和诺森布里亚的联军,统一英格兰,英格兰进入威萨克森王朝时期。但是艾格伯特晚年的时候却发动入侵威尔士的战争却没怎么起到作用,而且这个时候一个叫做“诺尔斯人”的部落出现了。

789年,盎格鲁萨克森编年史记载,一群“商人”杀死了向他们征税的不列颠官员,诺尔斯人(Norse)正式进入了英国的视线,Norse这个词我们现在也能看出来,就是古英语称呼“北边人”的意思,其实这群人就是留在老家——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日耳曼人。


  • 这群人虽然也是日耳曼人,却和已经逐渐文明化的日耳曼兄弟们不太一样了,这些人人高马大没文化,战斗力极强,最终成了欧洲日耳曼邦国的巨大威胁,随着四个西日耳曼部落入侵不列颠,诺尔斯人里的“丹麦人”逐渐控制了“日德兰半岛”,这地方也就有了一直被叫到现在的名字“丹麦”了,丹麦和老家的挪威、瑞典的时代到来了。

诺尔斯人又被称为诺曼人,这群人不断地骚扰不列颠还有法兰西,一波诺尔斯人的老大“罗伦(Rollo)不断入侵法兰西,最终这倒霉国王没办法,签订了“圣-克莱尔-埃普特”条约,这样西法兰克的北部沿海区域就成了诺尔斯人的——诺曼底公国了,而罗伦也就成了名义上效忠法兰克王国的“诺曼底公爵”。


图 诺尔斯(诺曼)人的征服,蓝色都是日耳曼系控制区,绿色是仅有的凯尔特区(好可怜),法兰西是个拉丁化的日耳曼国家。

  • 前面说过,毕竟是落后民族,所以这群诺尔斯人在诺曼底这个区域迅速的法兰克化,他们的语言也就变成了古法语,很快就和法国没什么区别了,等到第三代公爵的时候,名字都成了法国化的“查理”了,也就是“查理一世”。

自然英格兰就更惨了,整整200年,英格兰不停的被这些原始日耳曼人欺负,到了国王埃塞尔雷德二世的时候,最终丹麦诺尔斯人的“斯凡八字胡王”(Sweyn forkbeard )兼并挪威扩大势力,最终彻底击败了英格兰,等到他儿子克努特的时候直接建立了个兼有丹麦、挪威、英格兰、瑞典南部的“北海帝国”

图 粉色地区,克努特的“北海帝国”。

可以说就和金朝女真人汉化后被蒙古日一样,同样都是蛮族,一旦文明化,英国的日耳曼人就成了战五渣。

那么就在英格兰和诺尔斯人打交道的这200多年里,英语也就不可能不被古诺尔斯语影响,但是神奇的是,就连英语曾经表示第三人称复数的hie,hiera, him都已经变成了they、their、them,而且还多了though(来自þ(th)ó)这样的连词等等,按理说一般情况下就算去借词也不至于把这么核心的词给变过来,可是大家不要忘了毕竟诺尔斯人和盎格鲁萨克森人都是日耳曼大家庭的一员,所以两个相似性很高的语言就很可能造成一个人同时掌握两种并且混合使用,久而久之核心词汇出现了偏差,那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时期影响了英语的诺尔斯词汇还有多少。

  • anger (angr)嗯,I'm angry。bag 来自诺尔斯语的baggi,band(带子)也是来自古诺尔斯语,当然了这个词在被语言学教构拟出来的原始日耳曼语里也是*bindan,而所构建的原始印欧语(PIE)是*bendh(捆绑),其实也差不多。
  • birth这个词本来古英语是 “gebyrd”(PIE * gheldh),但是最后也借用了古诺尔斯语的 byrð, 当然了我们要知道其实古英语里g往往退化掉了不发音的,就比如上一篇里面贝奥武夫最后一句那个“gyldan(屈服)”实际上就是现在英语的yield,同样比如古英语里“æg”就是表示圆滚滚玩意的意思,但是后来这个就被写成了eye(eai)也就是眼睛了,但是人家古诺尔斯语的“egg”可没退化,所以也就被英语用过来表示蛋了。
  • 当然了还有husband来自于古诺尔斯语(以后简称ON)的 húsbóndi,sister来源于ON的systir,cake 来自于古诺尔斯语的kaka, leg来自于ON的lægg,就连window也是来自ON的vindauga。
  • 还有就是古诺尔斯语里一些受到原始印欧语词源PIE*sek(切)演变出来的sk-影响的单词(当然了这个词源极其重要,以后会专门说。),skill (技能,古英语croeft现在演变成craft), skin (皮肤,源自剥皮的意思,英语还有个源自西日耳曼语的词汇,hide“皮”), skirt(这个就更有意思了,本来英语词汇是shirt。),score(刻痕、计分), skive(薄片), 当然了再乱入个sky,这个也是来自古诺尔斯语的,而本来古英语的天是heofon(词源不明,同样不明的还有dog)。

所以在这个时候英语就已经出现了相似意思但是长得很不像的词汇了,这也就是英语的第一次沦陷过程。

  • 那我们反过来看看这个英格兰国王埃塞尔雷德二世,前面说了他被诺尔斯人国王思凡八字胡王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在整个国家亡国灭种的危机下,只身跑到了法兰西王国去了,只不过这次倒是没带着小姨子,而是投奔了大舅哥,有人说怎么这人大舅哥在法兰西呢,其实他投奔的就是前面说的法兰西的诺曼底公国,我们顺便看下这个法兰西王国的来历。

日耳曼人占领欧洲后,开始弄出来一个个邦国,虽然最终他们都被日耳曼的法兰克人老大查理曼给统一了,这个法兰克人是日耳曼人里最早学习先进罗马文化(雾)的一波人,所以早就改说了拉丁方言了,日耳曼人有个规矩,往往国王死了之后土地要给后代平分,所以随着法兰克帝国的强大,查理大帝都要统一欧洲了,土地最后又被三个孙子给瓜分了,这样就成了西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和中法兰克王国。

图 法兰克帝国的查理曼大帝。


我们知道西法兰克王国就是人家原来罗马的高卢,也是法兰克王国起家的地方,所以是个比较发达并且已经拉丁化的一个区域,前面说了他们的语言也早就从西日耳曼语成了通俗拉丁语分化出来的——古法语了。

  • 而东法兰克帝国就是还比较不开化的日耳曼人的“德意志”区域,而且说是帝国其实也就是个部落联盟,这群人还是用日耳曼语族的语言,后来还变成了个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唯独占有一部分意大利地区的中法兰克王国很惨,一直在被瓜分,虽然还在说拉丁系的语言,却早就没有当年罗马那两下子了,意呆利的进程就开始了。

图 法兰克(查理曼)帝国的分裂,西班牙还是阿拉伯哈里发的倭马亚王朝。

  • 后来罗伦那批诺尔斯人被法兰西招安,英国还在被诺尔斯人欺负,他们就和这波法国化的诺尔斯人通婚以保持联系,毕竟这还是一群有文化的蛮族的,两边也就形成了互相利用的关系,那个投奔过来的英格兰国王的老婆爱玛就是诺曼底的贵族。

所以英格兰的倒霉国王没有办法,突然想到可以投奔自己媳妇家的诺曼底公国,结果这一下又是引狼入室了,最终诺曼底公国公爵威廉一路推回到了英格兰,这下我们大英格兰就成了欧洲最神奇的国家之一了,贵族阶级的诺曼底人根本就不会说日耳曼系的英语而是一群说拉丁方言“古法语”的人,而且作为英国国王的诺曼底公爵名义上还是法国国王手下的小弟,所以这个矛盾越来越深,最终引发了轰轰烈烈的“英法百年战争”,当然了,其实两边的上层都是法国人,争夺的也都是法国的领土o(╯□╰)o。


我们再回到英国这里——重点来了:

  • 随着诺曼底人对英国的建设,英国也开始迅速发展,但是人家诺曼底公爵本来就是法国人,所以大量的法国文化传入,表达能力丰富的法语让原来粗糙的英文开始变化,慢慢的古英语成为下层平民的口语,而上层大量使用法语造成了法语总是来描述更“高档”的东西,而英语就只能描述低端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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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个栗子,对于动物英国本来有一套表示的名词,比如公牛ox,母牛cow,绵羊sceap,小牛cealf,鹿dēor,猪pigga等等,这些大家就很熟悉了,如果表示是“肉”的话无非就是在动物后面加一个“flǣsc”(也就是现在的flesh,德语是fleisch),这一点是日耳曼语族常见的模式,我们现在都知道德语丹麦语等日耳曼语族语言的构词法和我们汉语一样有很强的孤立语特征,动不动就把一堆词加在一起搞一个很长很长的单词(就比如丹麦语的kvindehandboldlandsholdet的意思就是“这支国家女子手球队”。),但是英国的法国贵族才不会说这玩意,所以就直接用法语来说了,而下面肉词汇的词源,其实都是拉丁系语言里面这些动物的意思。
牛肉 beef(来自古法语:boef,拉丁语BOV
羊羔肉 mutton (古法语:mouton,不过神奇的是,这词不是来自拉丁语,而是高卢的凯尔特语* moltos。)
小牛肉 veal (古法语:veel,来自拉丁语 :VITULUS。)
鹿肉 venison (古法语:venison,来自拉丁语VENATIO)
猪肉pork(古法语猪:porc,来自拉丁语:PORCUS)
  • 这么一来久而久之,下层是不怎么吃得起肉的,上层总用自己的语言这么说肉,动物的名字就用“土著语言”英语来说,慢慢的动物和肉就开始分开,在英语里面肉成了法语词,动物还是日耳曼的词,我们一直苦恼的同意不同词状况开始出现。

所以我们通过这个管中窥豹一下就可以知道,就连最基本的“吃”上英语都受到了这么大影响,更别提其他领域了,可以说从威廉进入英格兰之后短短的两百年,英语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法语里面存在原来英语里没有的学术用语和概念用语,也就是说从罗马撤军的800年后,这个岛屿重新进入了拉丁语言的怀抱,而这一次不同于罗马的占领,不列颠岛彻头彻尾的渗入了罗马语言,所以以后我们讲解词源的时候也会发现,极多的词源都是来自拉丁语而不是日耳曼语,就比如前一篇里面说的,月亮明明是moon,为啥月亮的、阴历的就变成了lunar了呢?本来英语的标记是“mark”,为啥其他单词和标记有关的就变成了sign了呢?明明表示“向前”含义都是“for”,为啥那么多的都变成了“pro-”了呢,明明看是“see”,为啥那么多和看有关的单词都变成“vis-”了呢。

  • 而且英语的日耳曼系的“复合构词法”也逐渐向拉丁系的派生构词法开始发展,派生构词法重意会,就比如“subject”就可以由“向下”“投射”表现出“受支配”的意思,而日耳曼词汇基本都简单粗暴,understand就是表示在位于某东西之下或之内,也就是搞懂了的意思。

而古法语发音的进入也让英语的读音产生了极大的波动,原来固定读音固定重音的现象在英文里已经不存在了,上层在说法语,下层就随便拼写拼读,甚至可以说很多字母老百姓想怎么读就怎么读,这就造成了英语成了一种少有的读音不按字母走的奇葩语言, 当然æ、þ、 ð、这些玩意也就彻底灭亡了,而这样就导致本来a,e, æ读音是有很大差别的, æ消失之后就会造成你看见a和e你也不知道到底该发什么音,而遇见th你也不知道到底是发ð还是θ。


后来因为法国强占诺曼底,老家都被控制的英格兰和法国的战争进入白热化,就和我们对岸的某些人一样,这群世世代代在英国发展的法国贵族们开始有了“英国人”的自我认同,我们就可以理解英国一种“光荣孤立”的雏形开始了,他们开始不把法国当成祖国开始使用英语,英文文献开始重现出现,可能我们以为这样会造成英语的复兴。

  • 实际上英语最大的变化就是这次风波开始的,这个时代的英文文献,和200年前的英文几乎就不是一个东西了,中古英语时代正式开启,甚至和现在的英语差别也就不大了。对于这群法国人来说英语就等于说一门外语,所以就像日本奈良时代大量用汉语借词表达佛教律令知识一样,这些人说一句英语得加上一堆法语词,这么一来,大约10000多的法语词汇进入英文,可以说这个时候英语除了骨头是日耳曼语言意外,肉甚至灵魂都开始法国化了。

  • 当然了这个时候大量的拉丁语读出来的基督教人名开始进入英国,英国也不用动不动就XXson的了,比如Simon(耶稣门徒西门)、John(耶稣门徒约翰)、Peter(耶稣门徒彼得)等等。

当然了这还仅仅是词汇,语法上的变化简直就是翻天覆地了。宾格开始和与格(间接宾语)融合,一种所谓的“间接格”也就是我们现在意义的“宾格”开始出现,这东西我们现在基本就叫“间接宾语”了,而名词和形容词的格变化几乎消退,所有的格变化基本仅仅存在于代词里,所以可以说这个时候的英语除了在代词上还能看得出来的“主格subjective”“宾格(间接格)objective”“属格(所有格)possessive”以外,很难再看到格的成分了,大多数的“格”关系已经变成了介词的引导和语序的变化,甚至很多人认为英语的屈折成分已经消失,基本上就已经是个和汉语一样的“孤立语”了。

图 英语的疑问代词和人称代词从古英语到中古英语的变化。

如果用一些皇汉的话来说就是。


图 崖山之后无中华,明亡之后无华夏。

威廉的征服让英语开始被冲击的解构而又重构,一种构词发音逐渐不规律,而语法开始大量简化的语言产生了,随着十字军的东征以及蒙古人的入侵,中世纪开始走入穷途末路,英格兰以及欧洲即将进入文艺复兴和近古,当然了,这个时代也是英国哥特式建筑最辉煌的时代,不过这个也要在“祖先”里去讲了。

  • 我们来看下中古英语的代表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这也是最早期的中古英语作品之一,作者是“杰弗雷·乔叟(Geoffrey Chaucer),我们一般也叫这个中古英语时代“乔叟时代”。

图 坎特伯雷故事集选段——“巴斯太太的故事”,左边中古英语右边现代英语,可以看出来这玩意和现代英语差别已经不是很大了,大致看完也能明白意思了。



其实在诺曼底没占领英国之前的古英语,是这样的,这个估计德国人看着能比英国人看懂更多。

举个例子,就是比较纯的日耳曼系英语写成的《贝奥武夫》和现在英语的对比(前面是原文后面是直译,大家可以对比下词汇的差别。)

[1]Hwæt! wē Gār-Dena in geār-dagum, What! We [of] Gar-Danes (lit. spear-danes) in yore-days,
[2]þeod-cyninga, þrym gefrunon, [of] people-kings, trim (glory) afrained (have learned of by asking),
[3]hu ða æþelingas ellen fremedon. how those athelings (princes) arm-strong feats framed (made/performed).
[4]Oft Scyld Scefing sceaþena þreatum,Oft Scyld Scefing, [from] scathers (enemies) [in] threats (armed bands),
[5]monegum mægþum, meodosetla ofteah, [from] many magths (clans, groups of sons, cf. Irish cognate Mac-), mead-settles took,
[6]egsode eorl. Syððan ærest wearðawed earls (leaders of men). Sith (since) erst (first) [he] worth (came to be)
[7]feasceaft funden, he þæs frofre gebad, fewshiped (helpless, in "fewship") founden, he [in a state of] loving care abode (lived),
[8]weox under wolcnum, weorðmyndum þah, wex (waxed) under welkin (the clouds), [in] mind's-worth (honour) thrived,
[9]oðþæt him æghwylc þara ymbsittendraoth that (until that) [to] him each [of] those [who were] by-sitting ("sitting" or dwelling roundabout)
[10]ofer hronrade hyran scolde,over whale-road (kenningfor sea) hear (obedience) should (owed),[11]gomban gyldan. Þæt wæs god cyning!gifts [to] yield. That was [a] good king!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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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pig meat 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任何语言里,经常提到的东西,都可能会产生发音更简单的说法。

或是直接造词,或是组合简化,或是外语借词,都不奇怪。

比如在汉语中,

  • 为什么要有“驹”“犊”“羔”这些词?直接称“小马”“小牛”“小羊”是不是更容易学习?
  • 为什么要有“嘶”“吠”“鸣”这些词?直接称“马叫”“狗叫”“鸟叫”是不是更容易弄懂?
  • 为什么要有“婶”“妗”“嫂”这些词?直接称“叔母”“舅母”“兄姐”是不是更容易分清?
现在有些“简单的说法”不常用了,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形态在改变,某些概念不再出现在多数人的日常生活中;另一方面是因为语言本身在演变,双音节词在汉语普通话中占据了主流

外来词在汉语中比例不高,但也占据了一席之地。

  • 为什么要有“摩托”“吉普”“巴士”这些词?直接说“机动自行车”“轻便型越野车”“大中型载客汽车”是不是更容易理解?

也许是。

然而日常生活口语中的词汇,是否更容易理解,从来不是最重要的。

说起来是否简短、省事、指向清晰,才更加重要。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母语者而言,他们根本不关心每个词是怎么来的,如何构成。如果某个常用的词太长,说着麻烦,就很可能产生相对简单的替代说法,并逐渐流传开,比如汉语口语中“手机”替代“移动电话”,德语口语中 Handy 替代 Mobiltelefon

至于外语学习者…… 除了人造辅助语外,任何语言的词汇样貌,都不是为外语学习者定制的

如果有个外来词,挺简单挺好用,比如古时的“塔”,现代的“卡”,也就直接用了,不用非要讲成“锥形楼”或者“硬薄片”什么的。

当然,由于英语在历史上受到外族强势语言影响太久,外来词占比高得多。

pork, beef, mutton 这些词借自古法语 porc, buef, moton,很多答案都已讲过。

这些词得以在英语口语中流传开,牢牢占据着餐品肉类领域的主要“义位”,除了基于法语曾经在英国的文化影响力外,也和单词本身的简短有关。

作为对比,即便是以合成长词而著称的德语 Schweinefleisch, Rindfleisch, Hammelfleisch,在语境明确的口语中,也还是常说成简化版的 Schwein, Rind, Hammel

每种语言的高频用词,都有相对主流的词长范围。在英语里,对日常事物的表述,只包含一个重读音节的单纯词占比很高。pork 相比于 pig,在发音几乎同样简短的同时,有效区分了义项。既然已经有了现成的简短说法,自然也就很少再需要用到相对麻烦的复合短语 pig meat 了。

同是在讲求礼仪的餐桌场合,说到餐具,英语仍然习惯用基础的日耳曼语词 knife, fork, spoon 而不经常拿法语的 couteau, fourchette, cuillère 来专门表示 餐刀、餐叉、汤匙

其它领域也是如此,一旦某类事物在日常英语中被提到的频率足够高,通常就会出现专门的小词(包括但不限于法语借词),而不是只能通过语素复合来表示。

很多小词看起来“无意义”或说“无法用其它语素来推导”,但... 就是短啊...

例如“宠物”,中文字面为“宠爱之物”

  • 西班牙语 mascota,字面对应英语mascot,吉祥物
  • 葡萄牙语 animal de estimação,字面对应英语animal of estimation,珍重/敬爱的动物
  • 意大利语 animale domestico,字面对应英语domesticated animal,驯化/住家的动物
  • 法语 animal de compagnie,字面对应英语animal of company,公司(划掉)陪伴的动物
  • 德语/荷兰语 Haustier/huisdier,字面对应英语house deer,家里的鹿…不不,家里的动物
  • 瑞典语 sällskapsdjur,sällskaps+djur,字面意为社群动物
  • 泰语 สัตว์เลี้ยง,字面意为喂养的动物
  • 越南语 vật nuôi,物馁,字面意为喂养的(动)物
  • 韩语 애완동물,愛玩動物,字面……不用说了
  • 英语 pet,语源不详,有可能来自于英国北部方言或低地苏格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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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有很多答主已经说了,我来说一点有趣的东西:牛cow和牛肉beef源于同一个词。

对,你没看错,它们追根溯源到最初是一个词!

先把reference附上:en.m.wiktionary.org/wik

en.m.wiktionary.org/wik

en.m.wiktionary.org/wik

web.archive.org/web/201

步入正题,cow和beef都可以追溯到原始印欧语的*gwows

它向英语的演变中经历了格林定律,即浊塞音变清塞音(b,d,g→p,t,k),清塞音变擦音(p,t,k→f,th,h),试比较:

英语father拉丁语pater

英语tooth(来自原始日耳曼语tanth,中间部分变成oo是后来的北海鼻擦音定律导致的)拉丁语dentis

英语heart拉丁语cordis

在本题中,体现为gw变kw,之后w又脱落了

注:拉丁语和英语有亲缘关系但不是继承关系(即是叔侄儿关系而非父子关系)

有一说一,cow还挺中规中矩的,相比之下beef就变得亲妈都不认识了,这主要是因为它经过了一个当年意大利半岛上一个被后来崛起的罗马帝国洗掉的少数民族语言转手,这个语言把原始印欧语的gw实现为b,虽然这个语言作为一个整体被拉丁语洗掉了,但"牛"这个词儿还是作为底层残余进入到了征服者的语言拉丁语中,拉丁语后来又发生了w→v的音变,成为了拉丁词bovem,传到法语时由于尾音节脱落而导致v结尾进而清化为f,有了法语词boeuf,最后通过法语传入英语,成为了它的好兄弟cow的肉类称呼,至于元音部分的变化,可以参考拉丁语populum→法语peuple→英语people(读作peeple)的对应规律

也就是说它俩是这样的:

原始印欧语*gwows→某意大利半岛少数民族语言→拉丁语bovem→法语boeuf→英语beef

原始印欧语*gwows→这一路上还经过原始日耳曼语等阶段但都挺中规中矩的就不详细写了→英语c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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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解成两个问题回答。

问题1.关于猪,牛,羊肉的叫法。

英语在历史上长期处于弱势,吸收了很多拉丁语,希腊语,法语词。越是高级词,越是用外来语。

题主的例子里,动物是英语本来的词汇,相应的肉都是法语词。

说法语的诺曼人曾统治英国数百年。只有这些说法语的贵族才能吃猪肉,英国百姓只能看猪跑,长此以往,肉类词汇就成了法语词。

这不是我的观点,高级英语中有课文这么解释过,时间长我忘了具体出处。

其实,如果英国人统治中国几百年,牛还叫牛,牛排的叫法变成史蒂克什么的一点也不奇怪。

法,拉,希语对英语影响另一种体现是,单词用本族语,派生的高级词用外来语词根。

这种例子在英语中遍地都是

比如睡觉英语是sleep,但dormitory, dormant, 等用的都是法语(拉丁语)词根dorm-

还有一种情况,几种来源的词同时存在,但本族语相对口语,外来语相对书面。

比如,询问,英语口语用ask, 正式一点用question(法语),再正式的用interrogate(拉)

ask做 要求 的意思的话,正式场合要换成demand(法语)

例子是海量的,手机码字不多说了。

总之,题主学过一点法语的话,对英语词汇的理解会大大加深的。

再有,以上现象不只是英语,而是语言普遍规律。汉语中也有类似。

单用动词剥(bao)、削(xiao)合起来做书面语念作(boxue)。前者是北京本地音,后者是当年占优势且据有官方地位的南京官话读音。这个现象叫“文白异读”,说来话长,不展开了。

问题2,关于公,母,小牛

这个跟文化有关。作为游牧民族的日耳曼人后裔,英国人对动物分的细很正常。中国人对亲属的称谓极发达,爱思基摩语据说有十几种不同的“冰雪”。

还有就是,历史上英语语法有性范畴的区分。阴阳中性的名词要有不同形式的冠,形容,分词搭配。动物名称普遍公母不同可能与此相关。

另外某种程度上汉语的“词汇”确实比英语“规律”。我觉得随着语言的发展“规律性”会变强。有答案也指出古汉语也有丰富的动物词汇。汉语历史太长,又经过几回剧变,人口大迁徙,大混血。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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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中古时候的英国,本地人是农奴,领主是诺曼人征服者。

农奴养猪,但是吃不到肉,所以猪pig用英语词,猪肉pork用得是法语porc.

农夫们平时只能见到猪,用不到猪肉。领主们日常生活只用到猪肉,对猪不感兴趣,所以造成了这两个词的并存,大家各自用自己的。


现在的英语,pork对应汉语“猪肉”,而硬是用pig meat也没有问题,是强调“猪的肉”,在不同语境下都是合理的。

例如,“你吃的香肠是什么肉的?”“猪的肉。”

- what meat?

- Piggy meat. 故意与问题对仗,类似于在逗趣耍宝。


就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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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不断发展的,早期的语言几乎都不是分析语,也就不会有这样规律的组词方式,而且越是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东西,越可能发展出截然不同的词汇出来,而不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来组成词汇。因为这些词汇在系统的语言产生之前可能就已经存在,所以较少出现人为的规律。

中文里面也有很多这样的现象,例如饺子和馄饨的区别很大吗?面条和米线的区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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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考竞争之所以如此激烈,并不是因为中国的高等教育多么优秀,而是因为中国的教育资源过于稀缺,不够千千万万的考生瓜分的。

也正因此,中国拥有一套全世界最残酷的筛选制度。

而通过高考进入清华北大,除了说明这些学生比起其他学生更加适应这场筛选,别的什么也说明不了。

也正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避开竞争最激烈的战场,用金钱换取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

见到很多像题主这样的人,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国内连个像样的大学都考不上,到了国外却轻松能进名校。有的甚至产生了浓浓的优越感,陶醉于中国强大的基础教育,并觉得海龟也不过如此。


然而我感到的,却是浓浓的悲哀。国内只能读二流,到了国外却能读名校,正说明,在中国,有千千万万的学生,他们的智力,才学和付出的汗水,分明配得上世界名校的教育资源,却只能在国内接受二流的教育。的确有极少数人摆脱了环境的限制,脱颖而出。然而大多数人,却随波逐流,过着平庸的生活;而他们,或许本能够成为社会的精英,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那群人。

我就读于一所国内算一流的大学,我的一位高中同学成绩远不如我,高考末流一本水平,去了UIUC的CS,

他本科期间有大量的机会接触到学校顶尖的实验室,也通过在实验室和教授做科研,要到了牛推,拿到UCB的phd offer.

而我,大二大三曾频繁去找过我们实验室的老师,希望混点科研经历,却无奈地发现他们的生活就是接外包,接国家项目,给底下研究生做,再象征性地发给学生一点工资。学生有活的时候赶项目,没活干的时候每天划水。我真的没什么机会接触到科研相关的实质内容。

而我们那几届出国情况也都惨不忍睹,我最后也只是去了所综排很高学校名气挺大但是专业水平很差的ms ad.

我知道,清北的情况兴许会好很多,但是我的高考成绩当年距离清北只有仅仅几分只差,获得的资源却已经拉开了差距。

毕竟,在中国,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太少了啊。

(图片来源见水印)

中国能花费在高等教育上的经费是有限的,因此只能重点扶植清北交浙等少数学校。2015年,清华大学的科研经费43亿RMB,居中国首位,看起来不少了,然而跟美国排名稍微靠前的一些学校比起来,真是连零头都赶不上。

哈佛大学的校友基金超过360亿美金。

最近几年,中国大陆的高校,尤其是清华北大进步突飞猛进,论文数蹭蹭蹭地飞涨,排名水涨船高。而这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压榨一线科研人员的基础之上的。

诚然,中国的高校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取得如此成就实属不易,可喜可贺。

但是,要跻身世界一流大学,比肩哈佛耶鲁之流,依旧任重而道远。各国高校之间的比拼,拼到最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力的较量,也就是赤裸裸的经费的比拼。

高考前,如果我要准备出国,按照我们高中的历届情况,我毛估估能进个UCB吧,研究生也不至于只能读个水校ad了。要问我后不后悔,多少是有一点的吧,然而也不能说在国内读书完全没有优点

——至少,我当年给家里实打实地省下了200万。

——————

1月28日更新




一夜之间多了很多赞,答主诚惶诚恐。

也被一些人质疑答非所问。

在这里贴一张图。

图片来源:

zhihu.com/question/3189

二本学校就不是学校了吗?

简而言之:那些高考一本二本都上不了的,在参加高考人群中也处于前50%,而且中考已经分流掉一大半人了,这些考不进一本二本的学生,在中国学生中我们暂且认为处于30%,及以下。

中国没有那么多的教育资源给他们就读,国外有,而且有些学校认为人群中的前30%可以接受,何况他们愿意付出金钱。美国的教育资源当然也稀缺,但是最难进的藤校众每年录取率在将近在10%,比清北录取率高多多多多多了,换言之,国外高等教育当然也是稀缺资源,但也比国内丰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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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更新

答主之前写答案仓促,有几处瑕疵,多谢评论区指正,在此先致个歉。

1. 的确不应该拿清北的录取率和藤校的录取率直接比较,更何况这个近10%的入学率对中国学生不适用;

然而,美国人读藤校的概率远大于中国学生上清北的概率,足以说明教育资源上的差距。

那我举另一个例子,

日本人出国留学意愿极低,日本人上东京大学的难度基本等同于中国人考上华五的难度。(数据来源

@Summer Clover

)可以说是远低于中国学生读清北的难度。而且同样是考试入学,不参考家庭背景,拿日本和中国比较可能更具有说服力。

日本的教育资源甚至可以用过剩来形容,近年来一些私立学校因招不到学生而纷纷合并整改或者倒闭。

同时日本人对本国教育的自信,也降低了他们本国人出国留学的意愿。

也许有人会不服,凭什么拿中国既和欧美比,又和日本这些发达国家比,而不和印度比,不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去比…但是我觉得,在很多国人心里,中国的对手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外国。

祝祖国越来越好。

2. 不应该直接拿哈佛校友基金直接和清北科研基金直接比较,应该拿哈佛校友基金每年科研拨款和清北科研基金作比较。

在此感谢

@Zichen Zheng

提供的更加详实的数据

operating revenues increased 5.6% to $4.78 billion, and expenses were up 5.3% to $4.70 billion

finance.harvard.edu/fil

哈佛科研经费前几名的学院,每年经费加起来就已经超过200多亿RMB了,已经远超清北。


user avatar   Studio_of_Franc_Sh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两类词的来源不一样。英语的底层是日耳曼语,然后诺曼征服之后又被讲法语的贵族深深影响。

pig这个词来自日耳曼语。现在德语的“猪”也还是pig。饲养动物能直接接触这些活物的基本都是农民。所以他们对动物的用语也就保留下来了。

pork这个词来自法语。古时的肉食者基本非富即贵。他们见到的基本都是烹饪好的熟肉,而平民很少能吃到肉。所以对于肉类的称呼更多地来自于贵族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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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圈不是瘟疫。瘟疫的可怕在于传染性,饭圈没有传染性,只有破坏性。硬要比喻的话可以称为蝗虫。

辱骂饭圈不是政治正确。「政治正确」的意思是用迎合主流价值观的方式表达同一个事物或观点,以。例如称保姆为「家政」,称裁员为「业务重组」,称饭圈为「支持者」等。

「理智的粉丝」是一个伪概念。有理智的人不会无条件无原则地支持和维护没有才华只有包装的所谓演员,或者现实中甚至不存在的虚拟角色什么的。既然你坚持自己是粉丝,就说明你不具备起码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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