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在中国,其实在美国或者全世界任何其他国家,也一样很多律师和记者被认为是"公知"。比例大大高于任何社会其他人群。
在美国,不管律师还是记者的最佳飞升之路是什么?挑战宪法。
这么说吧,一个美国律师,一辈子能取得的最高成就之一就是成功挑战并修改美国立国基石:宪法。
而记者呢?就是希望在这种事情里面出风头。
其实这个很容易理解,律师和记者工作里面对的问题要比其他行业激烈的多。比如对于程序员来说,工作里可能碰到最激烈的争执是:什么是世界上最好的编程语言?(请记住正确答案:Java)。
而律师和记者在工作中需要表达立场的事件往往会牵涉强得多的利益和道德纠缠,更复杂的人和人性表达。这种一次次的事件冲击和表达会大大强化一个人的立场和自我道德认识,不管向上还是向下。
这个是个会被自我加强的趋势:越成功的律师和记者,就越有机会接触那些更严重的社会事件,这些事件就越容易对他本身的思想造成影响。
从整体上,这种影响必然会走向一个趋势:对权威的不信任。也就是他不管在这一次次强烈的冲击里变成一个更好的人还是更坏的人,都会对权威更加质疑。
这个就和我认识不多的几位刑警朋友对人性持怀疑态度是一样的。
"公知"只是这种怀疑的一个表达形式而已。
当然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美国的公知没有中国的公知这么立场同步,这个倒是特色。因为美国的权威不是一致的,两个挑战现行法律或者体制的律师和记者可能完全不在一个立场上。但是在中国,不管你怀疑的是哪个权威,都会被动定位到同一个(或者极少数几个)立场上,因为中国的权威在实践里是一个整体。
PS:这个问题下有很多高赞整天就是美国的律师如何如何能扭曲统治体系,中国同行对此如何如何羡慕嫉妒恨,所以要当公知。这个其实就是先设了一个不喜欢律师这个职业的立场开始瞎掰。全世界的律师都分2大业务:诉讼和非诉。不管是西方还是中国,绝大多数高收入律师都是做非诉业务的。我有个同学,没转回inhouse的时候在某个美资大所北京所做非诉业务,没升合伙人,一年已经300万向上(只是非常忙,996都不足以形容)。北京所她的合伙人老板据说300万美金向上(顶配美国JD)。很容易理解,打官司是不稳定的,而给上市公司和金融行业提供法律服务准备各种证券文件才是稳定挣钱的。而这些非诉业务的律师别说做公知了,公众知名度都几乎为0。即使在诉讼官司里,商业诉讼也才是来钱的那个,这些律师里面基本上的公知含量也很低。一年中国打刑事官司律师费上千万RMB能有几个?养得活几个公知?辛普森花了2000多万美金的律师费,很长时间里是美国个人刑事官司律师费的记录,但是放到当年的商业诉讼里,并不算什么。所以如果中国的那些公知律师如果是为了把自己搞成美国的公知律师同行去挣钱,不如先去干点更来钱的非诉。中国高级非诉律师的收入基本上是对标美国同行的(因为那些业务也是美国人付得钱)。就好像一个统计博士,是转码刷题发财容易?还是搞科研当青千发财容易?不过美国公知律师好处有个出口就是进体制,当检察官或者政客,但是钱其实远比不上同等地位干非诉业务的同行。
从整体上说,律师的公知比例其实要低于记者。因为其实大多数高收入律师压根就没时间当公知。记者这个行业名和钱的关联度很高,律师可不是。不过刑事诉讼律师的公知比例会非常高。
这有什么奇怪的。大家所不喜欢却存在的负能量,什么样的人接触的最多? 而且还不是传言,是以卷宗或者实地采访的证据形式摆在你的面前。
不过,慢慢的,公知会越来越多,符合公知的行为会越来越多。
因为人们会发现用公知这个帽子可以轻松解决一些凭事实和数据很难解决的人和事情。
然后……时光倒流50年
曹操没有粮草了,王垕的脑袋就保不住了,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而是矛盾激化到那个程度,当然就需要有出来顶缸的。
这也是祖宗的老礼儿,原始社会那会儿碰上过不上日子的年头,也要献祭个把倒霉鬼的。
您没看见现在说起历史的时候,网络群众(kol?)动不动就这文人那文人的,明明古代这些文人还有一个身份,是官僚,是公务员系统,是政府各部门的组成者,哎就死活不提,非得把官身和知识者的身份剥离开,然后攻击后面那个。
孔乙己这种大约也是文人的,除了文人外啥也不是,文人的究极形态。
可惜大伙骂的不是这种,是在朝为官的文人,说到底还是官。你要让他纠正说法,告诉他他指责的其实是明朝(或清朝)的官员、公务员系统,他怕是不怎么自在的。还是骂文人好使。
为什么,因为搁今天也还是做官好,又里又有面儿,还为人民服务。除非做了落马贪官,那就一转身又是另一个物种了。好像贪官和好官从来泾渭分明一样。
再者万一道个不同意见,怕不是有攻击利维坦、变身公知的危险。
律师记者就相当于文人,何况本来这些看起来就是社会科学领域出身。
律师记者不过一个技术性工种,随便闹能多大势力?在网上不点名骂骂,对这职业群体泄愤一番,也是没什么后果可承担的,还正好释放一下社会撕裂的矛盾。
是好事儿。
因为他们是系统的负反馈。
一个开环或者正反馈系统是很难消除误差的,甚至还会加剧误差。
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媒体同理。
而中国的法律和传媒专业教育体系基本照搬自西方。搞学术基本等于搞翻译。
学了法律和传媒不为西方统治阶级说话基本等于专业水平不过关。。。
你跺你也麻!你要是律师,你也喜欢美国,你也反感中国,反感中国的体系。
在美国的体系里,律师的从业执照,几乎就是美国婆罗门的身份证明!
律师的体系是自成一格的,大体上用血统传承的。法学院极为高昂的学费、入学的“推荐信”制度、毕业后的师徒带教等行业特色,决定了能读法学院、考出律师资格并成功执业的多数律师绝非常人(有家族血统传承、有高智商高情商),这就把律师这个阶层给基本固化在一定小范围内了。(说句题外话,这几年很多华人靠着智商和勤奋也考进法学院混到毕业执业了,但是根本打不进白人的圈子,最后只能做华人的生意,内卷得惨不忍睹)
更惊人的是,英美法系里,律师和法官是互通的,可以做律师就能当法官,法官做几年还能再去当律师,最后整个司法系统里,法官律师是父子亲戚师生一个圈子的,足够垄断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
最最可怕的是,美国金字塔最顶端的统治者不是总统也不是美联储,而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目前是一共9位,其中1位首席大法官,8位大法官,全都是终身任职,不可弹劾。这9个大佬才是美国真正的王,他们掌握美国最高的司法解释权,负责弹劾总统,紧急情况下主持参议院,有权裁定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是否违宪,是否合法,这是真正的“口含天宪”呐!把婆罗门和刹帝利的活儿都包揽了!这些大法官都是律师出身!
你是律师,你喜欢中国体制,还是美国的?
补充一点,美国那9个大法官,他们之间的会议是不公开不记录的,开会时候甚至连服务员都不许进去,9人中年纪最小的那个负责倒茶…
我就是记者出身,但是显然并不是公知。
新闻记者和律师确实容易出现公知,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记者见到的黑暗面太多,律师则要长期和公权力站在对立面,也会出现抵触情绪。
但是,真正造这两类人中公知辈出的主要原因还是长期以来敌对势力的不断渗透。
这两个行业可以说是西方向人文社科领域渗透过程中,最容易为公众熟知的行业。
看一下皇军认证的名单,其实就很明显了。
除了律师就是记者,或者干脆又是律师又是记者。
呵呵,这问题的恶意隔着一千里外都能闻到。我看到回答里很多人用马列主义和阶级理论分析这两个职业,说什么记者是资产阶级言论自由的产物,律师是资产阶级宪政的既得利益者,说得那个头头是道,大有恨不得今天就完全取消这两个职业的架势。可是这些人真的了解历史么?你用马列理论的时候,是不是多少回顾一下,列宁的职业是什么?
十月革命之后,列宁成为国家领袖,但他在自己的职业一栏,填写的是“著作家”,他加入的工会,叫记者工会。他当年对人说,死后的墓碑上只刻“记者列宁”,其他的都不要,不过这个愿望后来没有实现,原因大家都知道。
教员也是新闻记者出身,当年办《湘江评论》,他既做编辑也做记者,哪怕是后来指挥大军作战,教员一边作战,还一边抽空写评论,写新闻,《人民解放军百万大军横渡长江》,这是教员亲自写的通讯稿。
这个社会,任何行业,有好人也有坏人,有混蛋也有英雄,我不知道公知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词汇如今日益被污名化,其中争议太多。但如果把所有约束公权力,监督和揭露社会黑暗现象的人都定义为公知,那么的确,律师和记者都是公知。这样的公知是坏蛋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记者的职责是报道事实,律师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不管他们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就值得人尊敬。
教师不认真教书就是不称职,医生不好好医治病人就是庸医,警察不负责任就是玩忽职守,记者和律师也一样。报道和记录事实是记者的责任,维护法律也是律师的工作。
想起当年的几个记者,懒得多说,黏贴一个帖子,大家自己去看吧。
1、程益中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排除各种阻力,发表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揭露了大学生孙志刚只因没有暂住证就被收容、被毒打而最终残酷致死的真相。
2004年3月19日,程益中被当地公安局以“利用职务便利贪污10万元人民币”为罪名刑事拘留,4月1日被正式逮捕,副总编辑兼总经理喻华峰也因同样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后减为八年。
关押5个多月后,检察院认证据不足才获释。后又在家待业5个月,才被所在部门安排到一家杂志社管经营工作,从管理两个两千多人的新闻团队,变为管理一份几十人的体育杂志。
2、李翔
李翔、河南洛阳电视台记者,揭发过金龙鱼地沟油,2011年9月18日,李翔工作后回家,在行经电视台后面的家属院大门处,遇刺倒地,身中十余刀,十分残忍。
警方结论,不符合一般抢劫案件特征,不排除凶手有其他作案动机。面对大家铺天盖地的质疑,李翔的父亲出面澄清,李翔只是关注过地沟油事件,并未报道过,让大家不要再关注这个事情,忘掉李翔。
3、蒋卫锁
蒋卫锁,创办了陕西的第一家“托牛所”。2006年,调查并整理出《中国西部乳业濒临崩溃边缘》调查报告,详细披露了奶业的造假、掺假现象,也真实地反映了奶农的生存状态。
2007年1月,《南方周末》一篇《可怕的牛奶》的报道,让蒋卫锁成为全国的新闻人物,但也给他带来巨大压力。
他被媒体和业界誉为“中国乳业打假第一人”。
2012年11月,蒋卫锁不幸遇害去世。经审查其妻对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蒋卫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蒋卫锁生前因曝黑幕曾遭到多次威胁,这次遇害背后的元凶是谁,不得而知。
4、简光洲
三鹿奶粉事件的导火索源于《东方早报》的记者简光洲写的一篇《甘肃14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之前也有媒体做过类似的报道,但都只提到某知名品牌奶粉,简光洲是第一个敢于直接点名三鹿奶粉的记者。
报道于9月11日刊出后,不仅让三鹿集团彻底垮了,还让多名高官下台、奶农遭受严重损失,甚至震及当时的国际关系。发稿后,三鹿多次联系简光洲要求其撤稿,简光洲自己紧张得睡不着觉。
2012年,简光洲做起了品牌顾问,离开了挚爱的新闻行业。
5、朱文娜
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朱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官司。该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
张志国称报道有损西丰形象,并诽谤了他个人。
1月4日,西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朱文娜立案调查,并进京拘传,此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4天后,警方对朱文娜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朱文娜至今没有接到当面的道歉。
这些人,你认为他们是公知就是公知,认为他们是记者就是记者。
补充---------------------------------------------------------
近年以来,因为新媒体的崛起,给人造成了一种假象,以为只要认得字,就可以做记者,并且给这些记者起了一个新头衔,叫小编。
其实我个人对新媒体没什么偏见,我觉得舆论监督,越多的人参与越好,因为人越多,就有更多的人,更多的资源投入对社会不公平现象的监督和对社会黑暗现象揭露,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宣称自己不存在不公,也不敢说,自己没有黑暗现象。你又不是完全体的理想国,或者说是共产主义最高阶段,社会黑暗现象肯定存在,有关部门懒政错位和滥用权力在所必然,内部行政监督是一方面,外部监督必不可少,不然都是自己监督自己,你觉得这种监督有可能公平吗?能做到吗?
所以,我觉得互联网真的对舆论监督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不过就我个人来说,新媒体有几种我是不看的。
第一种:标题里有问号的。
如今的自媒体新闻,很多在标题会出现一个大大的问号。
新闻标题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这就意味着这种新闻多半是以一个耸人听闻的内容作为噱头,因为这个问号的存在,所以你无法质疑它的真实性,因为它早就告诉你,这个新闻本身就存在疑问。这个疑问只是一种可能,它大概率是不可能成为现实,但正因为这个内容的惊悚性,使得它的标题具有惊人的迷惑性,对于不了解新闻基本规则的人来说,这样的新闻,很容易欺骗到他们,但对于具备基本的新闻常识的人来说,这样的新闻,在标题上就告诉你了,这个新闻,就是扯淡;
第二种:新闻没有五个W的,也就是说,一篇新闻稿里,没有新闻五要素的新闻。
所谓新闻五要素,即新闻的5个W,指一则新闻报道必须具备的五个基本因素,分别为何时(when)、何地(where )、何事(what)、何因(why )、何人(who )。这是新闻中不可缺少的五个方面,是对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
如今的新媒体,完全抛弃了新闻最基本五要素,时间不明,地点未知,人物瞎编,原因成谜,这样的新闻,是要略微扫一眼,我不会再看,因为这样的新闻本身就缺乏真实性。
一般的新闻,会在开始部分,也就是一开始的新闻导语部分,交代整个新闻的时间地点人物,同时引起读者的兴趣,但如今很多小编,基本缺乏导语的写作技巧。
好吧,有人会问什么是导语,什么叫新闻导语?简单说,就是新闻的开头。毛泽东曾说过:“一切较长的文电,均应开门见山,首先提出要点,即于开端处,先用极简要文句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古人写文章,讲究“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新闻导语对于新闻来说,其重要性是一样的,甚至更甚于此。提炼和构思导语,是把握和掌控新闻全篇的关键环节和第一步。
一条新闻,记者想表达什么,往往通过导语来“定调”,导语写不好,记者就不会明白自己想说什么,思维是混乱的,所以也就谈不上写出好新闻;一条新闻,读者有没有兴趣,往往看导语能否吸引他,导语写得好,读者才有看下去的欲望。
如今的新闻,勾引读者才是最主要的,但为了勾引读者,就编造假新闻,利用读者不懂新闻基本写作知识,故意忽略时间、地点、人物等等,甚至篡改事件,编造真实原因等等。
作为读者,我实在无法分辨这样的新闻到底是真是假,也没办法搞明白这样的新闻究竟是有些故意编的,还是刻意修饰过的,因为懒得考证,所以我的方法是,凡属新闻缺乏新闻五要素的,我都不看,也不信。
第三、给大家介绍一些新闻上的猫腻。
比如,在新闻最开头,没有确切的时间,用“日前”代替的,这样的新闻,基本属于扯淡,因为“日前”这个用语,几天前属于日前,一个月前也是日前,几个月前也是日前,甚至一年前都叫日前,所以,这样的新闻,很大的机率不是新闻,而是旧闻。
另外,任何新闻,都要找到出处,以及其出台的背景,然后才能分辨它的真假。
最后,希望大家记住,新闻的5个W,指一则新闻报道必须具备的五个基本因素,分别为何时(when)、何地(where )、何事(what)、何因(why )、何人(who )。这是新闻中不可缺少的五个方面,是对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
什么叫基本要求,就是只有具备这五要素的新闻才是新闻,缺少其中一项,都不是新闻。
这样的新闻,如果你真信了,不能怪别人,只能说你这个人,呵呵,是真的——蠢。
补充---------------------------------------------
评论里真是群魔乱舞啊,就不一一做答复了,这里统一回复。
首先就是一些人基本是魔怔了,在他们看来,所有的公知都是坏人,然后大部分记者和律师都是公知,然后,自然大部分的记者和律师都是坏人。
比如这几位:
@子侯 人家说群体,你举个例?那侵华日军里也有不那么坏的人呢。就这逻辑还写啥啊。
@小灵通知乎用户 所以抛开剂量谈毒性根本就没法谈,人问为什么大部分被认为是,答主从根本上就没有去论证这个观点的正确与否, 答主只是举例子在说这个行业的好人和他们的悲惨。这不就相当于各说各的么?咋不说说公知的比例,哪种人才算公知,这类人其实并不是这两行业的主流,不说说公知中占大多数的人是什么职业比如教育行业、民科…相当于人家说这一部分人怎么怎么坏,答主说另一部分人怎么怎么好,能说出个鬼来?问题本身带有一定的诱导性,后面的回答会歪一部分;答主的回答又牛头不对马嘴,情绪发泄,评论里又是几个歪的,无益于对问题本质的思考。
@尚公尚勇尚实 所以这和记者律师中得蛀虫有什么关系?你要感谢得是正义得人,而不是利用正义做挡箭牌得人,盲目对一个群体给予莫名得期待,造神意义在哪里?
下面来一一回答: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公知,搞清楚如今公知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公知的定义其实一直是争论不休的,原本只是一个中性词,现在日益被污名化,就公知原本的概念来说,简单言之,就是独立于体制之外,所有约束公权力,监督和揭露社会黑暗现象的人都定义为公知。
如果按照这个解释,那么的确,律师和记者都是公知。因为记者和律师的主要职责就是干这个的,舆论监督报道事实是记者的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律师的职责。
我们现在还没有发展到共产主义,官方的表述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在这个阶段,公权力的滥用,政府的懒政怠政,官员和行政权力的越位错位,是不可能灭绝的,而且会一直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种社会黑暗现象,比如三鹿奶粉,假疫苗、地沟油、996等等。
这些问题一直存在,如果都靠政府,首先,在行政成本上是无法承受的;其次,体制内自己监督自己,你觉得效果会如何?第三、如今这个世界上,只要是一个正常的国家,这两个职业就一直存在,既然一直存在,就有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哪怕有些国家仅仅只是为了装点门面,也必须存在。不然你这个国家就不是个正常的国家,不正常的国家,谁跟你打交道?你和谁做生意,关起门来闭关锁国吗?
因此,就公知的这个概念来说,记者和律师大部分是公知,不仅仅是大部分,而是绝大部分,甚至所有人都是公知。做不了这样的公知,就是这些记者和律师的失职。
但是,如今公知还有一个概念,就是有些人说的,对中国和外国采取双标,这个外国主要指欧美,无原则的跪舔外国,无底线的批评中国,只要是外国的,就是好的,只要是中国的,就不好,就要批评,就要阴阳怪气。这样的公知,有一个新名词,叫恨国党,还有个老名词,叫汉奸。
如果公知是这么一个概念,那么“大部分记者和律师都是公知”这个结论就有问题了,你这是把大部分记者和律师都打成了恨国党和汉奸卖国贼了。
那么,请问你们是基于什么得出大部分记者和律师都是这样的人呢?是经过了大量的调查,通过数据和样本分析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呢?还是有专业研究机构通过大量问卷调查,然后统计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如果有,数据呢?事实呢?
没有调查权,就没有发言权。你没有任何的数据和证据,就下这么一个结论,你要指控这么多人,国内记者和律师,如果把那些新媒体都算上,加起来没有几千万,也有几百万吧?几百万的人一夜之间让你们扣上恨国党,甚至汉奸卖国贼的帽子,你好歹拿出一点让人信服的证据来,你不能脑子一拍靠感觉,或者靠某种玄学给人定罪名。
再退一步,你们说我用少数人来证明群体,你们自己呢?不是一样吗?我说记者律师大多数就是一群普通人,不过就靠着这么一个职业养家糊口,这里面当然既有好人,也有坏人,和任何行业一样,这就是个正常职业。可是你们不,你们非要说这里面大部分都是坏蛋,都是恨国党汉奸卖国贼,你们非要这么说我也没办法,可是你们好歹提供一个让人信服的数据和证据,呵呵,结果你让我给你们提供数据和证据,让我来自证。我有这个义务吗?我有必要证明自己到底吃了几碗粉吗?谁主张,谁举证。你非要说我吃了几碗粉,拿出证据来。
还有,请问上面我列举的几位,你说我用少部分优秀记者的个例来证明整个群体,用这些少数的正义的个人打正义牌,悲情牌,在你们的意识中,这些人能做出这些事完全只是因为他们个人的道德修养,而和他们本身是记者与律师无关,“ 所以这和记者律师中得蛀虫有什么关系?你要感谢得是正义得人。”这是你们的原话。真是可笑,合着他们履行了自己的记者和律师职责,做了好事,在你这里就是因为他们个人的道德水平高,不能代表记者和律师。而那些记者和律师里的败类没有履行职责,做了坏事,就不是因为他们的道德操守有问题,而是因为他们是记者和律师,记者和律师天然就有坏蛋的属性。
什么逻辑。
第三、还有一种公知的定义,就是如今某些人已经魔怔了,他们眼里的公知,就是凡属说外国人一丁点好话的都是公知,然后只要说一点中国坏话的也是公知。他们根本就不管别人是不是说的是事实,反正说外国人好话就是汉奸卖国贼,说中国人坏话就是恨国党。然后把这些汉奸卖国贼恨国党统称为公知。这种人我是不会和他们辩论的,事实都不要了,是非都不分了,谁还辩得过他们?没那功夫自己找罪受。
理清了如今公知的三个慨念,那么,基本这个问题就很清晰明白了。而我要说的很明白,
首先,的确,这些年不说中国人的好话,只说外国人好话的人很多。而且记者和律师中这样的人不少。说句不客气的,在十年前这样的人更多,如果回到二十年前,三十年前,你会发现,这样的人简直遍地都是。
而这种只说外国人好话,总是批评中国的,却又分几个类型:
第一种类型,就是基于事实,有理有据,从不信口开河的。外国好在哪里,体制和机制有什么优势?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我们与之对比,缺陷在哪里?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变革和改进,如果引进到中国来,本土化如何操作等等?
这是一种非常务实的批评中国和赞扬外国,要知道在二十年前,三十年前,甚至十年前,我们相比欧美,的确有很多落后的地方,的确很多地方不如人,经济没人家发达,法律滞后,科学技术比人家落后几十年,社会福利人民生活更是相差太远,文化艺术的繁荣也落差太大。这样的状况下,变革很正常,没有这些人的对比和推动,我们的改革开放怎么走呢?
认清差距,认清现实,找到差距,找到办法,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一直就是这么在做。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难道有错吗?也是恨国党汉奸卖国贼吗?
哪怕是到了今天,我们相比外国就什么差距也没有了吗?我们天下无敌了吗?我们什么都不需要学习外国了吗?
我看不可能。不然美国人怎么可以对我们进行科技制裁,华为中兴事件难道是假的?
所以,说外国人的好话,赞扬外国优秀,指出中国的缺陷,找出中国的差距,本身就不是什么罪过,更不是恨国,只要是基于事实,有理有据,对中国有益,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就要大力提倡。
因为只有这样,中国才能更健康的发展。
第二种类型就是恨铁不成钢,因为当时中国和外国差距太大,心里焦急,希望矫枉过正的。这种人早年很多,上世纪90年代一直到2000年后都有不少。他们好发危言,用各种危机论贩卖焦虑,刺激民众的神经。
这样的人大多还是基于事实,有着详尽的数据和证据,但也会自己掺杂不少的私货,甚至编造谣言,在早年,他们卷起的这股风潮督促政府尽快的落实各种政策,出台各种制度,让焦虑的民众心生耻辱和对落后于世界的警惕,从而奋起直追。但也由此这些人造成了中国民众长期的自卑心理和不自信,如今崇洋媚外的极端风气很多都是这些人造成的。比如那个圆珠笔芯事件,就是这种行为在中国的残留影响。
这种类型的公知说他们是恨国党是不确切的,他们从来都不恨国,而且实际上他们比一般的普通人更爱国,只是他们过于急躁,他们太希望国家迅速强大起来,因为这样的希望,从1840年起,中国的精英一直就在为此奋斗。
这样的人,你可以说他们无能,好心办坏事,但你把他们归于汉奸卖国贼,就过分了。
第三种类型就是双标党,这种双标党不顾事实,不管好坏,他们的屁股都坐在外国人一边。这样的人才是让人厌恶的,才是真正的恨国党。早年有不少这样的人,通过各种谣言和段子,吹捧外国人,抹黑中国人。比如什么日本夏令营,下水道油纸包等等,在网络不发达的时候,这些谣言很迷惑了一些人,但当有了互联网之后,这样的谣言很快就被戳穿了。这样的人,也越来越被人所唾弃。
但是这样的人在记者和律师中真的是大多数吗?我没有做过调查,我也不想为了某些人的质疑就去证明自己吃了几碗粉。反正在我身边的记者和律师,基本都有自己独立的判断和思维,他们评价中国和外国的好坏,都会实事求是,从实际状况去分析。外国好就是好,坏就是坏,中国也一样,哪些做得好,哪些不如人意,都有充足的证据支持。那种无脑的吹捧外国,一心踩中国的,十多年前有不少,如今基本都绝迹了。因为大家都到过国外,亲眼见识过外国,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也要有人信才好。
此外,听其言而观其行。行动永远比语言有力,也更比语言能代表一个人的真实心理。这年头并不是口里喊爱国喊得山响的就一定爱国,就一定不是恨国党,人家口里从不说中国的坏话,一直说爱中国,并且骂欧美骂得震天响,但却早在很多年前,就悄悄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他们自己也早就计划好了在国外的晚年生活。你说这样的人,到底算公知呢?还是不算公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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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看到一篇文章,写王克勤的,如今这样的记者——话不多说,大家自己看吧。
我已经说过了,如今公知就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装来装去,公知完全失去了原有的本义,但如果真正的公知是这样的记者,我想大部分记者,不,所有的记者都是愿意做公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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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对于某些人,是不想去理他的,但有些人太过分了,比如这位 @佛祖畅饮 :呵呵,这俩职业就是垃圾堆,挑出几个好的也真是难为你了。
这个意思很明显,记者和律师这两个职业就是垃圾堆,甚至还有人说这就是两堆翔,偶尔里面会有几粒玉米。
所以对于这样的人,我就不得不爆粗口了,可惜这是乎乎,爆粗口要关小黑屋,我又只能生生忍住了。
律师不论,我谈谈记者这个职业。
作为新闻记者,永远只有调查的权利,而没有执行的权利,他们唯一的能力就是督促和监督被公开报道的对象改正错误,督促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执行行政,防止他们在行政中越位、错位和不作为,甚至玩忽职守。
就此来说,新闻记者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这个职业本来也不是解决问题而设的,这个职业本身只能提出问题。至于真正解决问题,靠的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靠的是广大民众。
所以对于记者来说,在公众的印象好坏极为重要,这也是记者力量的来源。没有舆论支持,没有广大民众的信任,新闻记者是没有任何力量的。
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近期乎乎上热议的《深圳拟首次修改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比如这一条:工资支付日期延长至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年终奖拟新增按劳动合同约定计发方式;拟明确停工停产情形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起算时间。
这是明显让企业合理合法的延长拖欠员工工资的时间,年终奖的发放主动权也都由企业说了算。而整个条例潜在的意思其实就是说,在当前深圳部分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旧突出的情况下,不是通过减少税收,免息贷款等等政府手段来解决问题,而是制定地方条例,希望进一步压缩劳动者的薪酬空间,降低劳动者对资方的话语权来缓解企业的压力。
什么叫《条例》?这是地方法规,一旦立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违反它就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作为地方性条例,当地政府是要严格执行的。而深圳人大网的资料显示,大部分人大代表都是企业法人和股东。
所以大家猜,这样的条例付诸人大表决,会不会顺利通过?
那么,这样的条例,除了通过新闻舆论对其提出质疑,你们有其他渠道去反抗吗?除了新闻记者和律师能够站出来帮普通的劳动者说话,谁能再帮他们说话呢?
如今有些人极力污名化记者,其用心傻子都能看明白,既然记者的力量源泉来自于民众,那么就想办法让他们在公众中失去信任,因为一个垃圾职业和一堆翔说出来的话,写出来的报道谁会信呢?当他们的公信力完全失去的时候,就是新闻记者彻底失去对社会监督的时候。
所以,我个人才对这个问题背后隐藏的恶意感到愤怒。我多次说得很明白了,记者就是一个普通职业,人有好有坏,职业道德有高有低,任何新闻记者,违法的,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惩罚;违纪的,新闻记者也有相关的纪律约束,有宣传主管部门,有政府系列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既然有法律,有纪律,你们觉得坏的,是垃圾的,你们大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大可以举出他们违法犯罪的实证,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如果没有,就不要在这里带节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污名化这个职业。
另外,如果你实在对这两个职业感到厌恶,觉得都是垃圾堆,我说过了,既然都是垃圾堆,垃圾堆就要清理,不如你们一起搞个提案,把这两个职业都取消得了,你会看到这个国家将会多么清净。
你们将会看见,一个不存在舆论监督的国家,一个人人都得不到法律正常程序保护的国家将诞生。任何行政都是由人来执行的,再好的法律,也是由人来执行。掌握了权力的人,你不指望靠制度约束,却指望靠他们自己的道德操守自己约束自己,别的不说,仅仅行政监督而言,你看看这些年那些被查处的贪官,哪一个不是平时说话说得正气凛然的?不是自诩廉洁清正的,结果一查是个什么模样?当这些人没有了任何监督,你就哭去吧。
评论里还有些人说现在不需要体制外监督,只要体制内监督就够了,我也只能回你两个字——呵呵,大家都是人,人就有私心,你才吃了几天饱饭?有些话实在懒得说,这年头,天真可以理解,但如果是故意装作天真,恐怕就有别的用心了。
贴几张图吧,你就了解我们国内很多律师通常都在造谣或者走在造谣的路上
这位律师说,近四年我国对外援助达六万亿人民币。四年啊,最多还是俄罗斯4000亿美元啊!
打脸的来了,2019年我国发表对外援助白皮书,从1949年~2019年,我国对外援助总额只有4000亿人民币。这位律师不知道,四年来借给别人六万亿人民币是什么概念。
还有这位杨律师吹肥蓬的。
结果又被打脸了,还是CNN
还有这位热点案件律师,这是两年前,英国货车发生偷渡人员窒息事件。得知是中国人时,这位陈律师可带劲了。有人比他提前得知消息,告诉他是越南人,结果他急了。编造个“早有实例”
后续不用说了吧
还有这位,故事大王啊
中国有些律师在微博里很奇怪。一不普法,二不谈案件。在脱离996,达到时间自由之后就会编造国外月亮比国内圆的故事,不是在造谣,就是在造谣的路上。这能不是公知吗?
因为本来就是呀。
近来日本外务省公布了日本政府资助的中国公知名单,一大堆记者。
难道来自皇军的官方认证还不能说明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