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岳飞真的没法知道。
虽说宋朝“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只是一句空话,但是不杀宰执这个阶层的大臣确实是一种政治传统。
举几个栗子。
宋太宗时宰相卢多逊,因交通秦王赵廷美,坐谋反,削夺在身官爵及三代封赠、妻子官封,配流崖州。
宋太宗时枢密副使弥德超,因咒骂“我度帝无执守”,坐指斥乘舆,削夺在身官爵,配琼州禁锢。
更不要说新旧两党之争闹的天翻地覆,连党人碑都搞出来了,但还是没人敢肉体毁灭一个宰执大臣。
——所以岳飞这个级别的大臣(枢密副使),犯再大的事,最差也就是双开后送到海南岛去自生自灭。
岳飞案一开始的指控对象是张宪和岳云,传唤岳飞名义上只是“配合调查”。
显然,岳云和张宪还没到达这个免死的层级——在当时的视角看来,所有人都觉得秦桧只是要搞死岳飞身边人,顺便打击下岳飞本人——岳飞如果明哲保身置身事外,长子和好兄弟搞不好就给搞掉了。大不了岳飞把事扛了,蹲几年海南岛,至少能救回两条人命。
(歪个题,岳飞是苏轼粉丝,搞不好都做好准备效仿偶像去吃几年椰子饭了。)
所以岳飞回临安真不是愚忠,而是依据之前的政治传统所做的理性判断。
但是秦桧和赵构把桌子掀了。
岳飞案是宋代法制史和政治史上的一个分水岭,之前的所有游戏规则和政治传统都被颠覆的一塌糊涂。
岳飞最初的指控是“指使张宪谋反”,结果查无实证,判的是其他的罪名;
岳飞就是按后来判的罪名,根据此前的判例也罪不至死,但还是死刑了;
岳飞的判刑文书从流程上是不合规的,所以现代学者观点是事后补开的;
连岳云最后也查无实证,大理寺判决意见只是流放,秦桧赵构改为斩首;
岳飞案更是开启了秦桧大规模肃清政敌的先河,史称“绍兴党禁”。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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