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岳飞知道自己班师回朝后是死路一条吗?

回答
关于岳飞是否预知班师回朝后是死路一条,这是一个历史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议题,并没有一个板上钉钉的答案。但从岳飞的性格、当时的政治环境以及一些史料的细微之处,我们可以尝试去梳理一个相对清晰的图景,并尝试还原一个更接近真实语境下的判断。

首先,我们得理解岳飞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政治生态。北宋末年和南宋初年,宋朝的统治阶层普遍存在着一种“重文轻武”的传统,文官集团占据主导地位,对武将尤其是功勋卓著、掌握军权的武将,总是抱有警惕和防备。而岳飞,作为宋朝少数能与金朝正面抗衡的将领,其手中握有精锐的“岳家军”,这本身就足以让朝中的一些权贵感到不安。

更关键的是,当时的朝廷内部分裂严重。以秦桧为首的投降派与以岳飞为代表的抗战派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政治分歧。秦桧等人主张议和,甚至不惜割地赔款,以换取短期的和平,这与岳飞力主收复失地、迎回二圣的政治理想是背道而驰的。在这种“和战两难”的尖锐矛盾下,岳飞的军事行动,哪怕是为国为民,也可能被扣上“破坏和平”、“好大喜功”等帽子。

那么,岳飞本人对此有多大程度的认知呢?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推测:

1. 岳飞的政治敏感度和洞察力:

岳飞虽然以军事才能闻名,但绝非粗鲁的武夫。他出身贫寒,却能文能武,对儒家经典有深入研究,对时局的理解也相当深刻。从他留下的诗词和言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国家命运、朝廷政治有着清晰的认识。他能够理解朝廷中存在的政治派系斗争,也应该能察觉到秦桧一伙人的敌意和忌惮。

在他奉命班师回朝前,金朝曾提出“岳飞可擒”的要求。虽然这可能是金朝的策略,但也间接说明了岳飞的威名在敌人眼中是何等重要,而这种重要性也必然会被朝中奸臣视为眼中钉。在这种情况下,朝廷若要对付岳飞,并不需要多么高明的计谋,仅仅是利用岳飞“不奉诏”的罪名,或者以“拥兵自重”的名义,就足以将其构陷。

2. 对朝廷旨意的疑虑与谨慎:

根据史料记载,岳飞在接到班师回朝的命令时,曾有过犹豫。例如,在《宋史·岳飞传》中提到,当岳飞进军至朱仙镇时,宋高宗连下十二道金牌催其回师。岳飞当时曾痛苦地说:“十年之力,废于一旦!”他甚至认为此时班师是对金朝的纵容,是巨大的战略失误。这种极度的不解和痛苦,暗示了他并非完全没有预感,至少是对此次班师的“名正言顺”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历史上,岳飞并非是那种唯命是从的武将,他曾多次因为对战事有不同意见而与朝廷沟通,甚至冒着被责难的风险。然而,这次面对“连下十二道金牌”的命令,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服从。这种服从,一方面是出于对君臣之礼的恪守,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一种无奈和悲壮的妥协。他或许心知肚明,如果继续抗命,只会给朝廷提供更多的口实,让那些想要陷害他的人更加轻易得手,甚至可能牵连到岳家军的其他将士。

3. 预感与不作为的区别:

预感“死路一条”和“明知故犯”是不同的。岳飞或许能够预料到班师回朝后自己会面临巨大的政治风险,但他未必能精确预知自己会被扣上“谋反”这样的死罪,也未必能预料到自己会被以如此荒诞的理由处死。

更可能的情况是,他预感到了危险,但出于对国家大局的考量,以及对宋高宗的某种“期望”,他选择了“听命”。他可能希望通过以退为进的方式,或者寄希望于宋高宗能够看清局势,看清奸臣的伎俩。他可能还在某种程度上相信,自己多年来为国征战的功劳和忠诚,能够抵挡住朝中的污蔑。

4. 被捕后的言行:

岳飞被捕后,审讯过程中始终坚称“我所言者,皆是天理公道之事”。他并没有进行狡辩或认罪,而是坚持自己的政治立场和行为的合法性。这种坚定的态度,或许也是他作为一名正直臣子的最后一丝坚持,而不是他在被捕前就已完全预料到自己会被用极其卑劣的手段陷害。

总结来说, 岳飞在班师回朝前,很可能已经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政治危机,对自己的处境感到不安。他或许能预见到自己会被冷落、被夺权,甚至被诬陷。但是否能精确预知自己会因此丢掉性命,并且是以如此屈辱的方式,这个则不好断定。

更合理的推测是,他凭借自己对时局的敏锐和对人性的洞察,对自己的未来已经有了悲观的预期,但他依旧选择了执行命令,一方面是对君主的基本忠诚,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为了避免更糟糕的局面出现,例如让岳家军陷入混乱,或者让秦桧等人获得更大的口实来攻击整个抗战派。他可能抱着一种“牺牲我一人,保全大局”的心态,或者是在当时无法回避的政治夹缝中,做出了当时他认为“不那么坏”的选择。

可以说,岳飞是对自己班师回朝后的命运有所预感,甚至带有悲壮的预见,但他不一定能百分之百准确地预知自己会走向死亡的绝路,但至少,他很可能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只是这份打算,可能比最终的结局还要温和一些。他的悲剧,在于他用生命诠释了忠诚与道义,却无法改变奸臣当道、君王猜忌的时代悲剧。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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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岳飞真的没法知道。

虽说宋朝“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只是一句空话,但是不杀宰执这个阶层的大臣确实是一种政治传统。

举几个栗子。

宋太宗时宰相卢多逊,因交通秦王赵廷美,坐谋反,削夺在身官爵及三代封赠、妻子官封,配流崖州。

宋太宗时枢密副使弥德超,因咒骂“我度帝无执守”,坐指斥乘舆,削夺在身官爵,配琼州禁锢。

更不要说新旧两党之争闹的天翻地覆,连党人碑都搞出来了,但还是没人敢肉体毁灭一个宰执大臣。

——所以岳飞这个级别的大臣(枢密副使),犯再大的事,最差也就是双开后送到海南岛去自生自灭。


岳飞案一开始的指控对象是张宪和岳云,传唤岳飞名义上只是“配合调查”。

显然,岳云和张宪还没到达这个免死的层级——在当时的视角看来,所有人都觉得秦桧只是要搞死岳飞身边人,顺便打击下岳飞本人——岳飞如果明哲保身置身事外,长子和好兄弟搞不好就给搞掉了。大不了岳飞把事扛了,蹲几年海南岛,至少能救回两条人命。

(歪个题,岳飞是苏轼粉丝,搞不好都做好准备效仿偶像去吃几年椰子饭了。)

所以岳飞回临安真不是愚忠,而是依据之前的政治传统所做的理性判断。


但是秦桧和赵构把桌子掀了。

岳飞案是宋代法制史和政治史上的一个分水岭,之前的所有游戏规则和政治传统都被颠覆的一塌糊涂。

岳飞最初的指控是“指使张宪谋反”,结果查无实证,判的是其他的罪名;

岳飞就是按后来判的罪名,根据此前的判例也罪不至死,但还是死刑了;

岳飞的判刑文书从流程上是不合规的,所以现代学者观点是事后补开的;

连岳云最后也查无实证,大理寺判决意见只是流放,秦桧赵构改为斩首;

岳飞案更是开启了秦桧大规模肃清政敌的先河,史称“绍兴党禁”。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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