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毕姥爷是怎么没的?
看完了那段视频,就这?就这??就这???
杨奇函这些话当然不够政治正确,我个人也不同意他的观点,但如果只是作为私下朋友之间的闲聊,不会真有人上纲上线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你不会没跟好朋友在私下口嗨过更过火更离谱的话吧?你不会是没朋友吧?
我觉得这个录音的人才是最恐怖的!听杨奇函说话那种语气和放松的状态,再加上聊的这种话题,双方应该是很好很信任的关系,把私下闲聊偷偷录音拿到公共平台放大来讨论,下作!
还有,看到有朋友替邱晨打抱不平,说她是被杨举报的。我寻思邱晨还需要别人告密?她自己说过的话还有自己爹说过的话都公开发在网上了,还需要人告密吗?杨奇函做的是割席,不是告密!
做一个喜恶分明又思想独立的人,做一个直接而又明确表达自己喜恶的人,我想没有人会期待一个追求表达真实的人都要开始伪装自己的世界吧!
真实的表达,同时承担表达的后果,不寒碜?
但是,观点不论,我就恶心这种抱团!!!
是不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阵营的厦鼻都分外的可爱?反正避开真正的错误,把节奏往anti同性恋上面带就完事了呗?
奇葩说新奇葩老奇葩真的都是奇葩中的奇葩!
从抱团取暖老僵尸...到爱我所爱董小姐...到娱乐至死姜思达...无照撞骗许吉如...港独现身热血虫仔...阴阳怪气某周某詹...现在大义灭亲杨奇函...
有趣的是,“同性恋是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个点还是挺广泛存在的。
一项在美国的研究显示,与普通青少年相比,同性恋青少年在学校和法庭上更可能受到严厉的惩罚,然而,其实他们其实有更少的不当行为。[1]
Irvine (2010)的报告显示,LGB群体(比非LGB群体)更容易被逮捕。[2]
换句话说,在学校的老师眼中,在法庭上法官或者陪审图眼中,同性恋似乎确实成为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人们枉顾不当行为更少这一事实,对同性恋群体产生了更差的评价,对同性恋群体抱有偏见。
可得性启发法可能会导致偏见的产生。
飞机和火车哪个更安全?
这个经典的问题总是屡试不爽。
很多人都以为火车更安全。然而,交通数据发现飞机要比火车安全得多。
可是为什么人们还会觉得飞机更危险呢?
心理学家用可得性启发法来解释这种极易发生的认知偏差。说到底,人们是不具备概率思维的。当我们真正要去思考某件事情发生的概率的时候,我们总会从这件事情在我们头脑中的“可得性”入手——这件事情越容易想起,我们就认为它越容易发生。
因为受到了来自某(几)个同性恋的攻击,这个负性事件成了头脑中的可得性事件,所以觉得ta们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其实这里想表达的意思应该是攻击性强)。
这可能就是可得性启发法在作祟吧。
产生偏见的原因有很多,负性事件带来的可得性启发法会成为偏见产生的认知因素。
事例1:两人分手后,女方:他劈腿了,果然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事例2:小花这次数学没考好,女孩子数学就是差一些。
上述事例都是常见的性别偏见。
基于性取向的对性少数群体的偏见也是不胜枚举。
比如:同性恋都是娘炮。比如,同性恋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摆脱偏见很不容易。但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做。 不仅仅是对性少数群体,还有各种各样的偏见,比如白人对有色人种的偏见(这是美国的月经问题了……),比如两性之间的偏见(特别是男性对女性)。
接触法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当你觉得你对某个群体产生了偏见之后,可以通过与群体中的人去接触,试着感受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个群体并没有那么的“不稳定”。
简单几句回答,收到这么多赞,受之有愧。且评论区争吵对立,也非我所愿见。站在同志立场,同时又是体制内的立场,再补充几点个人想法。还不成熟,可能随时调整。
撇去个人好恶,我们对同性恋群体是不是可以在以下四点达成基本共识:
一,同性恋一样是华夏儿女,且绝大多数是爱国者和国家的建设者。
二,同志群体受到的压力和面对的风险都较大,思想上比较容易波动。
三,当前同志群体争取权利的行动,缺乏组织,缺乏口号,缺乏纲领,缺乏纪律,显出政治上的不成熟。
四,具有上述特点、人数可能多达数千万的群体,倘如我们党不去争取,就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分化;倘如这块舆论阵地不去占领,就可能被西方某些势力占领,成为意识形态的角力场(甚至已经有此趋势),一旦形成这种局面,对于国家,对于同志本身,都是隐患。
基于上述四条,是不是可以提出一条建议:参照工商联、妇联、侨联、青联、残联(从人口规模,群体压力风险及思想动态方面,都很有相似性),成立党领导下的、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同性恋群众团体,从事同性恋群体日常性的关心关爱,有利于解疑释惑,协调关系,澄清谬误,也有利于同志群体提升话语权,更好争取权利。
听取大家意见,如有一定共识,我拟就此再进行一些深入的思考调研,形成一份建议,交我认识的全国人大代表,看是否有机会提交。
原回答:
利益相关:同志。前几季奇葩说的拥趸,后来就淡了。一开始不喜欢杨奇函,后来大约不怎么关注奇葩说了,也一并淡了。这事里怎么还有邱晨?头几年比较欣赏邱晨,涉港的新闻出来后,就感到厌恶了。
这事看了看,就说三句话吧。
一,谁都有权利不喜欢任何人。
二,谁都没权利伤害任何人。
三,杨奇函的这番话属不属于公共事务,以及对于同志属不属于伤害,杨奇函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
我想,前面两点能达成共识就行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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