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拿这类例子来试图反驳劳动价值论的人,其实并不知道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与“价值”面向的是整体意义上的劳动与价值,而不是个体。
好比说,从微观的视角上说,资本家在经营过程中肯定是要承担风险的,并且还有大量的资本家在这个过程中会因为经营失败而破产,一旦遇到经济危机,他们大规模的破产都不稀奇。但不能否认的是,在整体或者宏观的视角上,资本家抗风险的能力远强于普通劳动者。
更不用说,就算资本家破产了,他所掌握的生产资料也会被其他人所收购,而用来开展新的生产。就像当年金融危机的时候,韩国企业家大量破产,而美资则抄底收购占有了大量的韩国资产。没错,韩国企业家破产的很多,但这些资产也没消失,只不过到了美国人手里。在这个方面上说,整体意义上的“资本”对劳动者依然有巨大的优势。
劳动价值论的提出,核心目的还是在于揭示阶级层面的压迫与剥削,而不是解释某些极端境况下的个例。拿沙漠里的水、烧饼这类的极端案例来反驳劳动价值论,与“我的朋友投资了某某行业,一开始还行,但一年后资金流撑不住就亏了,所以当老板的风险比打工人大多了”一样。既然当老板比打工人风险高,那你还办什么企业?老老实实去打工不就行了?
与劳动价值论相对应的,很多理论自以为聪明地通过解释这类极端问题从而反驳了劳动价值论,但却对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即:价值从何而来、劳工关系、劳动过程中的压迫与剥削等等视而不见。当洪都拉斯香蕉种植园的工人冒着农药中毒致死的危险劳动一年,所挣到的钱都不足以果腹的时候,联合果品公司却富可敌国,这合理吗?这时候怎么不见哪个经济学理论站出来解释一下,联合果品公司一次派兵屠杀几千罢工工人,根据的是哪家的经济学理论?
在这个基础上, 不妨再深入思考一下。按照某些经济学理论的解释,影响价格的是供需关系,这固然没错,可这也意味着,它将控制供需关系这个行为本身合理化了。假如说有这么一个人,拥有全世界所有的耕地,那么他完全可以通过控制粮食产量的方式,来提升粮食的价格来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润。这样,每一个人都必须花几倍的钱才能吃到以前十分便宜的粮食。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减少了,但每个人要花的钱却多了,这又合理吗?
人为制造稀缺性,然后通过控制产量来提价,这样的企业在现实中不胜枚举。
除了这个问题,反驳劳动价值论者常举的例子还有比如“我买了一件古玩,原价十万,一转手卖了100万”、“我出门捡了一块陨石,有人开价50万收购它”等没有任何劳动,商品价值却上涨的情况。这看似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反驳,却恰恰在另一个维度证明了劳动价值论的价值。
假如说我现在手里有一部全新未拆封的iPhone13,标价3000挂到闲鱼上,立马就会被人秒掉。但如果我挂的是一块陨石,标价50万,然后我跟你说这个东西一转手能卖100万,你敢不敢买?除非你脑子抽了,否则你绝对不敢买。之所以iPhone13挂3000有人买,是因为iPhone13的新机价格至少也要5000多,这5000多是多番市场博弈后,被消费者所接受的价格。而iPhone之所以定这个价格,是因为整个产业链是基本透明的,每个零部件值多少钱、iPhone的利润是多少看一下财报就知道。换句话说,因为劳动有公允的市场价格,所以产品的价值是可以用价格来比较的,你才知道3000买iPhone是赚到了。而炒古玩、炒陨石,表面上看的确有些人是“不劳而获”的,但也正是因为没有广泛意义上的劳动者的参与,古玩、陨石根本就没有一个稳定的估价体系,很多时候这些东西都是有价无市的。
换句话说,越是大众需求高的商品,价格估值体系越稳定,就越可以依据劳动的价值来为商品定价。而越是小众的商品,价格估值体系就越不稳定,有价无市的情况常常出现。
在这个意义上,劳动价值论指向的终极问题只有一个——劳动的价值去哪儿了?为什么那么多人辛苦的劳动,却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是奢望?
马克思给出的答案是阶级的压迫与剥削。
劳动价值论作为一个100多年前的理论,并非没有问题。但真想要反驳劳动价值论,要做的不应该是找那些边边角角的极端案例来反驳,而是从根本上指出劳动价值论的缺陷,或者说,你先解释一下那么多人累死累活却只能勉强养家糊口,他们要怎么样才能过上好的生活。
如果不解释清楚这个问题,用那些极端个例对劳动价值链的反驳,也只是无聊的废话而已。
在A看来,这块烧饼的使用价值无限大,但是价值还是两块。
要把使用价值和价值分清楚。
如果B非要卖1000块不行,A当然也得买。不过这是不持刀掠夺,乘人之危,趁火打劫,不当得利,虽然合法,但是不合理。
我们的经济制度,不仅要消灭不合法经济,还要消灭不合理经济。
题中已经说明市价两元了,那么若2元是充分竞争下的市价,在古典经济学看来它就是烧饼的自然价格,在洛桑学派(一般均衡理论)看来它就是均衡价格,在剑桥学派(新古典)看来它至少是短期均衡价格,在马克思学派看来它近似于市场价值。
题主的问题,也就是A看来这块烧饼的价值,取决于A用这块烧饼干什么。
A要是为了卖这块烧饼,那么在均衡市场上A必然只关注烧饼的自然价格或者均衡价格或者市场价值。在垄断市场上,实际价格取决于潜在购买者的购买力,A必然只关注潜在的购买者C的购买力。
A的目的如果是为了活命,那他必然只关注烧饼的使用价值。正常情况下,劳动价值论者A(或者除奥派以外所有主流经济学)觉得这个烧饼的使用价值极大。
当然,如果A是一个极端的奥派,说不定他觉得与前一半烧饼比起来,后一半烧饼只值2元
《白毛女》听说过没?
《多收了三五斗》学过没?
A是遇难者,B是卖烧饼的。
烧饼市价2元对吧?
B卖A 100元他也得接受对吧?
假设就到此为止了?你就这样让我们开始选择了是么?
你有没有想过,现实中的世界里挣完这98块钱,要去干什么?或者说从宏观上要去投资什么?你一辈子打算指挣着98块吗?
我来告诉你实际每天正在发生着的操作吧:
挣的这98块钱里,花30块钱把A们再次弄进绝境,再花20告诉他劳动价值是错的。自己还能挣40多想干嘛干嘛。
后来还让A负责烧饼的制造和加工。连最初那点劳动都省了。
挣来的利润只要保持三件事:
三者互相交织,就是今天的局面。
既然一定要有第一个要饿死的遇难者,这套逻辑启动开关在哪?
答案:血腥的原始积累。
嗯,现在还觉得殖民主义在“体面”国度里的广泛存在是巧合吗?
不知道题主意识到没有,此时B实际上已经达成了对A的专政。
对于A来说,只有B与A的交易达成之后A才能活命,A实际上并没有不进行交易的自由。
对于B来说,B此时可以拥有对A任意处分的权力。
这就是效用价值论的问题所在:贸易使所有人获利,可使所有人获利的贸易真的是合理的吗?
其实劳动价值论最蛋疼的地方在于如何衡量非生产部门的价值。
价值规律是简单商品经济中经多个小生产者的主观行动相互作用而涌现出来的客观规律。只会方法论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小鬼能不能差不多得了。记住了,More is DIFFERENT.
现代古典经济学已经发展出了一个说明价值规律如何涌现出来的代理人基模型(agent–based model)。尽管这个模型仍有些许不足之处,但已经大致将简单商品经济的塑型结构勾勒出来了。
详情请学习Classical Econophysics一书的第九章。第九章原文曾经发表在政治经济学评论Review of Political Economy这本期刊上(Wright,2008)[1]。这个模型说明价值规律的涌现不要求行为主体在主观上通过获悉商品的劳动价值来定价(进而使价值规律和劳动价值论成立)。
回到你提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没给出这次交易发生的社会经济学背景。这次交易是发生在一个只存在于理论中的简单商品经济?还是历史上在封建社会中居于附属地位的小商品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价值规律是否成立?
就算你说的是简单商品经济,价值规律也从来没要求过单个交易的价格必定是与社会必要劳动量SNLT成正比的直接价格。实际上,价值规律的数学表达是:
其中t是时间,<p>是该种商品的历史中出现的市场价格的平均值, 是直接价格。
价值规律的数学表达式要求时间要足够大,即交易次数要足够多。题中只谈一次交易,又怎么能从这一次交易中看出价值规律是否成立?
其次,价值规律看的是历史价格的平均值,而不是单次市场价格。只从单次市场价格中又怎能看出价值规律是否成立?
你混淆了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和政治经济学当中的无差别人力劳动所决定的价值。
99.99%的对劳动价值论的不理解,都来自于对“价值”的误解,政治经济学概念上的价值根本不是日常生活中所谈的,某某事物对我价值几何,这里的价值是主观效用的概念(譬如快饿死时烧饼价值高,饱餐之后烧饼价值低,这里谈的是效用)。
也不是在指某某物的交换价值(譬如一个烧饼能换多少价值的货币?)有多少,若商品价值由交换价值决定,那等于说A商品的价值由它能交换到多少价值的B商品决定,这等于说商品的价值由商品的价值决定,是无意义的循环推理。交换价值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价值本身。
而马克思所讲的“价值”,是商品 中 凝结的 无差别的人类活劳动 本身,注意,价值不是劳动“创造”出来的某种原来没有的新的东西,而是无差别的、一般性的人类活劳动本身的凝结(抽象劳动的凝结)。“劳动创造价值”这句我们耳熟能详的马政经“基本原理”是对劳动价值论彻彻底底的误解。
回到题目中,这块2元钱的烧饼,其价值不是多少多少钱,也不是你我心中的用处大小,而是放在市场中烧饼生产者制作烧饼所消耗的社会平均的活劳动的量。
如果题主有兴趣进一步探究,推荐阅读徐禾《政治经济学概论》,这本书对马政经的基本体系、概念和逻辑有比较贴切的阐述,相比资本论,更适合入门学习。先阅读第一章,了解商品二因素和劳动的二重性及其关系,将有助于理解劳动价值论的基础性概念——商品及其价值。
这个问题诱导性很强。
前面说劳动价值论者,但是后面说的是送。
既然是送,那就不是商品。
你不是商品说个啥劳动价值论!?
直接说哥俩好,感情深。
烧饼有价情无价得了。
下面是原答案,我也懒得改了。
请把送改成卖来看下面的回答。
小机灵鬼大战马克思系列又有新题材了。。。。
老掉牙的极端条件问题。
这个问题表面上是想搞清楚价值是多少,但根本上需要弄明白的是我们研究价值到底是在研究的是什么。
(吐槽一下,把价值和使用价值分清楚真的是这么难的事吗。。。。)
1.效用价值论中的价值和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指的完全不是一个东西。
很多人非要用效用价值论的那一套来套劳动价值论,套不上就怪劳动价值论有问题。
你一大男人非要穿胸罩,穿不上怪胸罩设计有问题。。。。有意思吗?
效用价值论可以说烧饼效用大小,因为他们的单位是一样的。它的单位就是人的欲望,需求。
劳动价值论中能说使用价值的大小吗?
是穿衣服的使用价值大还是吃饭使用价值大?
你说我不吃饭就要饿死,所以吃饭使用价值比穿衣服大。
我问你,难道你就冻不死了吗!?
使用价值多种多样,性质也各不相同。单纯的使用价值无法相互对比,所以马克思才将一切表面现象忽略掉。
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指的就是这个商品中所包含的无差别人类劳动。
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得出——劳动价值论的语境下,这个烧饼的价值就是生产烧饼者付出的劳动的结论然后就得胜回朝呢?
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这个问题还可以再扩展一下。
2.效用价值论者小Q和杰克马的荒诞之旅。
效用价值论者小Q遇难就要饿死,理性人阿桂有一个烧饼救了他。
问在小Q看来这个烧饼价值多大?
杰克马遇难就要饿死,理性人阿桂有一个烧饼救了他。
问杰克马看来这个烧饼价值有多大?
在这种极端条件下,为了活命小Q可以出一万来买那个烧饼。而杰克马可以出十亿来买那个烧饼。
同样都是那个烧饼,同样都是一样的效用,一样的求生欲望。(你非要说杰克马的求生欲望比效用价值论者强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但是出的钱却完全不一样,甚至有几百倍的差距。
那是不是烧饼对天龙人的价值要远高于效用价值论者小Q?
荒谬!
为什么会有这么荒谬的结论?
那我们就要回到我一开始的问题——我们研究价值到底是在研究什么?
3.问题继续扩展
奴隶主A遇难快要饿死,奴隶B手里有一块烧饼,奴隶主A需要花多少钱来买烧饼?
不需要任何钱!
奴隶的一切都是奴隶主的,更何况是一个烧饼?
(奴隶社会下的资源分配规则)
如果是效用价值论者小Q遇难快要饿死,小Q他妈手里有一块烧饼。
效用价值论者得花多少钱才能得到烧饼?
也不需要钱。
估计他妈就算自己饿着也会让小Q先吃。
(血缘氏族社会下的资源分配规则)
如果我遇难快要饿死,效用价值论者小Q有一块烧饼,我要花多少钱。。。。。
钱个屁,你咋不知道我会不会打烂小Q的狗头,然后把烧饼抢过来吃!?
看到这里就很容易看明白了。
研究价值到底是在研究什么?
研究的是在特定社会关系下一个体系内资源分配的规矩。
脱离这个社会关系来讨论物品价值就是空谈!
4.再看看题主的问题中A和B是什么社会关系。
遇难这个前提其实就已经说明白了,小A无法从除了B以外的任何地方获取烧饼。
这是一个什么社会?
资源完全垄断的社会啊!
现实中就有实例。
小A就是华为,小B就是美国,烧饼就是芯片。
在垄断的社会下芯片值多少钱?
无价!
华为花多少钱也买不来芯片!
小B就是要看着小A活活饿死!
你有办法吗?
如何打破垄断?
当小A能自己做出烧饼时,垄断就被打破。
这时烧饼的价值就是小A付出劳动的价值!(因为小B烧饼价格如果高于小A付出劳动的价值,那小A干嘛要跟他交易?自己做不就得了)
所以
其他的小机灵鬼大战马克思系列
问题是无产阶级发现自己在市场交易中永远是受损的一方。当他们需要买入烧饼时永远以A的价值买入,当他们转而去生产烧饼时却永远只能以B的价值卖出。这种两头堵的手段与讹诈何异?
我们中学政治经济学可能都学过“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注意了,为什么有“无差别”这么三个字呢?
意思就是说,在一个“在一个理想的,开放的市场中,每个劳动者都可以在同样的身体水平和生产原料下通过同样的劳动付出创造出一样的产品。“
回头看看你的命题——“A 遇难就要饿死”。
这个前置条件本身就不是一个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出题者其实剥夺了A的劳动权。
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下,A可能不会做烧饼,但他是可以通过种麦子、修房子、打猎等任何方式,通过自由的市场交换来养活自己。
如果A需要B的烧饼,他可以用自己的劳动去交换产品,价格围绕价值根据供需在一定范围内波动。
而你的命题后半句又设了一个更可怕的潜台词——只有B出现。
这意味着本身A所处的是一个极端垄断市场,只有B能够救他。隔绝了同样卖烧饼的C,卖面条的D、卖鸡腿的E等其他人的出现。
在生产资料和交易被垄断的市场条件下,任何生存必需品,价值都可以变成无穷大。
举个例子,古代食盐专卖,很便宜的盐因为是必需品,可以卖到远超过实际价值的交换价值。
其实如果读一读劳动价值论,就会在“价值”的后面,提到“交换价值”。
书中的定义是这样的:
交换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
现实中,我们面对的都不是物品的“价值”,因为市场都不可能是完全开放、公平的,所以根据地区、时间、限制条件等等不同,物品体现的是“交换价值”。
回到你的假设里,在一个“限制了劳动自由权、生产材料占有权、商品交易权”的畸形市场环境下,一个烧饼的交换价值被提升到无限,也就是买下劳动者的全部。
你提到的命题,其实也就是“剥削”和“垄断”的本质。控制生产权和市场的交易权。
在这样一个生产资料(劳动权)被人控制,生产过程和产品流通(只有B出现且有烧饼)被人控制,A的劳动力几乎没有任何价值,所以一个烧饼就能值A的一条命。
2005年刘慈欣曾经写过一本小说,叫做《瞻养人类》里面就是你说的极端情况:
世界上包括空气和海洋全部被一个人拥有,电脑作为执法者铁面无私的维护生产材料拥有者的权力。“
结果就是全世界20亿人把自己都卖了,也换不回一瓶空气、一口水。因为失去了劳动权和生产资料后,人的劳动力没有任何价值,付出全部都换不回一个烧饼。
真心建议初学政治经济学的童鞋收藏一下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实在太典了。
这个问题是经济学史上有名的“价值悖论”,它的经典表述是:“沙漠里,一颗钻石和一杯水哪个价值大?”
按照边际效用论的说法,一件商品对于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这件商品对于这个人的边际效用。而一件商品的边际效用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1)消费者主观上需要这件商品的程度;(2)该商品的稀缺性。
因此,边际效用论对“价值悖论”的解释是:
“在日常生活中,水资源可以看作是取之无尽用之不竭的,小A多喝一杯水或者少喝一杯水的边际效用几乎为0,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中,一杯水的价值是很低的。
但在沙漠中,情况就不一样了。小A已经好几天没喝过水了,此时的一杯水,对于小A来说是救命的;多喝一杯水的边际效用趋于无限,因此在这时,一杯水的价值是无限的,远远超过一颗钻石的价值。”
边际效用论者借着这个问题,对劳动价值论者发动责难:“一杯水在日常生活中不值钱,到了沙漠中就无价了,这难道还不证明商品价值是由消费者的主观效用决定的吗?劳动在这里起了个屁的作用呢?”
那么,劳动价值论者该如何对这种说法作出回应呢?
回应的方式,其实已经包含在题主的表述里了。
题主说了什么?他先说这块烧饼“市价两元”,又说这块烧饼“救了A一命”
在马政经中,“市价两元”指代的是烧饼作为一件商品所表现出的价值;“救了A一命”指代的是烧饼作为一件普通的劳动产品(食物)对A所具有的使用价值。
大家必须注意:在边际效用论中,“价值”一词可以直接同“边际效用”划等号,这也符合边际效用论者的逻辑:商品的价值是完全取决于消费者的主观需求和商品本身的稀缺程度的,与劳动无关。
而在马政经中,“价值”这个词是严格地与“商品”挂钩的。只有商品才有价值,非商品(不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
原因也很简单:“使用价值”本身是无法比较的。
这其实很好理解:当我们自己生产产品、自己使用时,我们根本无法比较这些产品对我们产生的“效用”的大小,因为它们完全是不同性质的产品:你每天既要吃米饭又要穿衣服,你能告诉我你吃下去的米饭和你穿在身上的衣服哪个效用更大吗?
只有像马云这样,自己生产产品是为了与他人交换某种产品,换句话说,从事商品生产与售卖的人,才会考虑“一斤米能够换几件衣服”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因为“马云们”生产米不是留给自己吃,不是为了获得米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换取与其“价值相同”的其它“等价物”,比如,车子、房子;比如,流动性更强的,钱。
这样思考下去,我们会得到一个神奇的结论:原本具有完全不同的使用价值,完全不可比较的两件事物,比如:食物和衣物、CD和电子游戏、工人A和工人B,在进入市场变成商品之后,变成了完全可以按照同一套标准进行比较的事物;而这个标准,就是这些商品的“价值”;“价值的大小”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就是“价钱的高低”。
写到这里,你肯定已经能发现“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内在矛盾了:“使用价值”是“物对人的有用性”,是纯主观、因人而异的;而“价值”则是一定的社会条件形成的,具有某种客观性,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那么,这种客观性从何而来呢?马克思认为,它取决于我们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取决于“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社会生产衣服的技术更发达,生产一件衣服所化的平均劳动量少,必要劳动时间短,那么在我们的社会中,衣服的价值量就比大米小,衣服比大米更便宜;反之,如果生产大米的技术更发达,大米的价值量就比衣服小,大米会比衣服更廉价。
(说到这里打个岔,由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首次提出的“比较优势原理”和“货币中性假设”是典型的劳动价值论,所以,别天天说西方经济学抛弃劳动价值论了,没有劳动价值论打下的地基,西方经济学的骨灰不知道被扬了几次了)
回到题主问的这个问题。现在我们稍稍改变一下题设:假设现在生活在正常社会中的小A得了一种怪病,每天必须吃一个烧饼,否则会立马发病而死。那么烧饼对小A的价值是多少呢?
如果这里说的是“使用价值”,不吃烧饼小A会死,那么作为一种食物,烧饼对小A是无价的;
但如果这里说的是“价值”,以我们社会当下生产烧饼的劳动生产率和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一种商品,烧饼对小A最多值2元,不能再多了。
题主把问题的情境换到沙漠里,其实是假设了一个对烧饼几乎没有任何生产能力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生产一个烧饼所需的必要劳动时间会趋于无穷,因此烧饼的价值也会趋于无穷。从这个角度讲,劳动价值论依然是成立的。
(顺便多嘴一句,当年使劳动者失去自己的生产资料,使他们成为无产者,把他们“从绿洲赶进沙漠里”,然后向他们兜售烧饼的,究竟是谁呀?)
码了这么多字无非就想说明一点:马政经并不是不会犯错误,前沿的政经研究也正在努力修正这些错误,但贵乎90%以上批马的人,只不过是因为读书少而对马产生了误解而已。
那就要看A的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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