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个初中证法吧w
大概是初中生就能轻松看懂的那种qwq
这次是真的初中生就能轻松看懂啊QAQ!!1
(呜呜呜呜忘证取等了>_<,但是这会在狂写寒假作业没法补上取等的证明,等写完就来补qwq)
首先给出「算术平均」和「几何平均」的定义(题目里面没写,这里补上吧qwq):
定义 个非负实数 的「算术平均值」为: ,记作 。
定义 个非负实数 的「几何平均值」为: ,记作 。
那么有:对任意的正整数 ,有 。当且仅当 时取等。
下面给出证明。
呜哇哇,这么长一串式子,还带高次根号,还除个 ,而且一点条件都不给,这让我怎么证嘛>_<
那,先看一看最基本的, 的情况?
由于只有两个数,那就不用我们不熟悉的 来记了,直接记作 吧qwq!
嘛,要证 ,左边那个分数线看着很不顺眼诶。好,把 乘到右边去!
于是我们现在要证 。呐,根号也看着很不爽,好,两边平方!
那么我们现在要证的东西就变成了 ,展开,也就是 。
(这里补充说明一下,只有 的时候这俩才等价,如果题目里没说的话可不能直接硬搞哦=_=)
诶,左右两边都有 项啊,那把右边的 移到左边来,不就能合并同类项嘛!好,移项!
于是我们现在就要证 ,唔.......左边这个式子怎么看着有点熟悉?
qwq,左边不就是 嘛!那这东西就变成了 ,而初一知识告诉我们平方具有非负性,这不显然成立嘛!
OvO,我们证出了 时这个东西成立诶!朝着成功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诶,灵机一动,发现,当 时,连用两次我们刚刚证过的 时的结论:
动动你聪明的小脑瓜,可以发现,就这样一直推下去,可以证出来 的时候,也就是 的时候,这个结论,都是成立的!
哇哇哇,这一下子就证出了 的值为这么多个数的时候,结论都成立诶!Excellent!
快快快,写一下过程,一会忘记了这么精妙的证明可就太难受啦>_<
可以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对于形如 ( 为正整数)的 ,有 。
首先,当 时,有 。
于是:
显然成立。
设当 时,对于 ,有 ,即:
则当 时,对于 ,有:
于是,结论仍成立。
由数学归纳法知:对于形如 ( 为正整数)的 ,均有 。
好耶!我们已经证出了 的值为这么多个数的时候,结论都成立!
多少个数呢?嘛......管他多少个,反正好多好多呢awa!
但是,但是诶,这么多个数,还是没能填满我们要证的那一堆数:全体正整数。
比如,对于 ,或者 ,或者是 ,再或者是 ,我们都没给出证明诶=_=
实际上,我们证出的这些 的值,孤零零地在数轴上立着,每两个中间都差着一大段呢>_<
把这些 全都标出来,大概是这样的:
OvO!这,这咋密密麻麻的全是叉啊=_=
呜呜呜,这么一看,似乎,似乎,我们只证出了全体正整数的很小很小一部分>_<
那,能不能想个办法,把剩下的这一段区域填满呢?
唔......还是从简单的开始吧!我们来试图用已知的那些 的结论,证一下 试试?
qwq,我们貌似证过一个东西: ......
呐,咱证出来的可是 个数的结论诶!咱证出的结论,看上去吊打 个数的结论好不好!
就是这个 看上去很碍眼诶>_<
嘛......既然我们证的是对于任意非负实数的结论,那也就是说, 能随便取?
那,能不能取一个合适的 ,使得 , 呢?
嗯...... 的话,根号看着好恐怖啊=_=
那来算一算 ?
根据我们小学二年级学过的知识,交叉相乘,得到 。
直接把等式左边的 个 挪到右边去,得到: 。
于是,我们就轻轻松松求出了 的值: 。
什么嘛,这么难看的一个分数,怎么乘进右边那个大根号里啊!
算了qwq......,硬着头皮乘进去试试吧=_=
此时:
虽然这个式子貌似看起来很恐怖=_=,但是,其实真正有用的只有蓝色的两项嘛qwq。
(毕竟我们要凑的式子只是关于 的, 就可以完全扔掉不管了qwq)
如果我们把蓝色的两项单拎出来,就有: 。
一样的,看根号不顺眼?直接四次方!反正 ,随便几次方都不会影响不等号方向。
四次方之后,就有: 。
诶,似乎可以消掉一个 的说qwq。
消掉之后,也就得到了: !!
QAQ!仔细看看这个式子!
两边同时开立方根,这不就是我们要证的结论, 嘛!
于是,我们成功地通过 时成立的结论,推出了 时结论成立!
呐呐,仔细观察一下这个过程,不难发现可以推广到任意的正整数 吧?
哇哇哇,那仔细想想,咱不就证完了吗!
前面证过,对于任意的 ,结论成立对吧?
那看看那个数轴,这就相当于,我们在正整数集里面,埋下了很多个伏兵OvO~
然后我们又证明了:只要 时结论成立, 时结论也成立qwq
那,想象一个过程:
说时迟,那时快!伏兵「成立的结论」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刀,一刀砍倒了它左边的「暂时还未证明的结论」 ,把 变成了「成立的结论」!
然后,「成立的结论」 再一次拔刀,把 也变成了「成立的结论」!
就这样一个一个「成立」下去,直到有一次, 刚刚被 变成「成立的结论」,正要一刀砍倒 时,却惊讶的发现 ,本就是埋下的伏兵,已经「成立」了OvO
蓦然回头, 到 的所有 ,都已经被变成了「成立的结论」!
于是,对于 到 之间的所有 ,结论都是成立的qwq!我们填满了这段区间!
同理,整个正整数集全都被填满啦awa~
(这算不算是成功「攻占」了正整数集啊qaq)
来写一下过程吧awa~
现在,我们假设 时有 ,即:
令 ,则有:
即:
所以有:
(ps:这里的 不是排列数啊QAQ!!是 的 次方啦!)
亦即:
于是当 时命题仍然成立。
综上所述,对一切正整数 ,均有 。
证毕。
QAQ,这不就证完了嘛!
连珂朵莉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呢qwq~
来,击个掌庆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