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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骰子掷一次掷出6的概率为50%,因为只有是6、不是6两种事件」,请问如何反驳? 第1页

           

user avatar   qing-qing-zheng-zheng-she-ming-wan-w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们不妨推广一下这个命题。

我们出门要么被车撞死,要么不被车撞死,被撞死的概率是50%。

你回到家中,床上出现500w的概率是50%(有和无)

我暗恋的对象要么喜欢我,要么不喜欢我,我表白成功的概率是50%。

实际上,那么多年我出门没被车撞过,我的床上没有出现过500w,我表白那么多次没成功过一次!

是不是一下子就发现问题了?

说出这句话的人,就是混淆了概率和可能。

可能只有两种情况,要么是1(有可能) 要么是0(不可能)。而概率是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描述可能性大小的量。

要么是6,要么不是6,换句话说就是可能是6。

可能是6,只是前提,说明有概率是6,当前提成立的时候,才去讨论可能性的大小(概率)。

仅仅通过可能是6,就得出6的概率是50%,这不挺蠢的么?


以上是原回答

我觉得很多人没有了解我的意思,世界上很多事情都可以说成是可能发生和不可能发生。

而可能发生就是“要么发生要么不发生”。

概率呢就是描述一件事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量,它是建立在可能发生,也就是“要么发生要么不发生”的前提下。

如果所有发生与不发生都是平分概率,那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user avatar   zhang-zhu-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跟他说,“既然概率均等,咱们赌钱,你扔骰子。我也不占你便宜,扔出6我给你1万,扔不出6你给我8000”。

先扔个100次试试,看他敢不敢就完了。


user avatar   capo123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事实上,这个问题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傻(当然有很大可能,提问者本人确实是在犯傻),它其实牵涉到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我们至今并不完全理解现实中的“概率”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们可以从数学上对概率进行精确定义(不管是古典概率论还是现代概率论),但是由此把它引入现实就成了一种循环定义,即:为什么我们认为抛硬币得到正面的概率是50%?因为我们定义它就是50%。为什么我们定义它是50%?因为我们现实中抛出正面的概率就是50%。数学家很早就发现这条路是行不通的,也因此对概率的解释形成了种种分歧,从而有了如今的频率主义学派和贝叶斯学派等等。

我引用我书里的一段内容来说明贝叶斯学派的主要看法:

贝叶斯的想法很奇特,他想“反过来”推断概率。什么意思?就是“正常”的概率问题一般是这样的:已知一枚硬币每次扔出正面的概率是50%,求该硬币连扔10次,全部都是正面的概率是多少?这样的问题,大家都早已司空见惯,对吧?
但贝叶斯突发奇想:凭什么就非要默认硬币“每次扔出正面的概率”一定是50%呢?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硬币是什么样子,我们应该假定它“扔出正面的概率”是一个未知数!至于这个未知数究竟是多少,可以从观察到的现象出发,通过概率的方式把它“倒推”出来。
就这样,贝叶斯在历史上第一次研究了所谓的“逆概率”(inverse probability)问题。“硬币每次以50%概率扔出正面”的可能性是多少?这里牵涉到的,是一个复杂而有趣的主题,也就是“概率的概率”!
为了通俗地说明贝叶斯和其他人对于概率的不同理解,我们举一个金庸小说《鹿鼎记》里的例子。柳州城中,韦小宝手下的七个御前侍卫去赌场赌钱,结果庄家一连开了13记“大”。但是这些侍卫偏不信邪,他们认定:第14次非得开出“小”来不可,结果想不到居然还是“大”,最后全部被抓住当作人质,就不再多说了。在这里,御前侍卫犯了一个人们常见的认识错误,他们以为随机就是互相“抵消”。所以如果之前开的“大”多了,接下来就一定会更多地开出“小”。
而对于一般的概率论学者来说,他们显然意识到以上想法是不对的。只要各次掷骰都互相独立,那么扔出“大”的概率就不会改变。哪怕已经连续扔了13记“大”,下一次也还是全新的开始,扔出“大”的可能性依然和第一次一样。实际上,既然概率是一种“客观”的属性,那不管扔多少次,它都不会改变。
但是,贝叶斯对此有着完全不同的想法。他认为,赌场开出“大”的可能性,并不是一个常数,而是随着我们的观察不断变化的!至少,如果我是御前侍卫,我不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没事没事,连开13记大只是运气不好,自认倒霉算了。相反,我会产生一个合理的怀疑:这里面有没有人在搞鬼?是不是有一些高手以我不知道的方式在背后操纵?或者这里的骰子是不是灌了铅?
一开始,我的这种怀疑还只是隐隐约约,但随着赌场每开出一记“大”,我的怀疑就加深一分。连续开出13记“大”之后,我觉得,非常可能,这个赌场里的骰子确实有鬼,它投出“大”的概率要远远高于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定要下注,我宁愿跟风押“大”,除非之后的投掷结果渐趋正常,最终打消我的这种怀疑。
关键在于,贝叶斯证明,这种“怀疑”是可以量化计算的。他的想法后来被大数学家拉普拉斯继承和吸收,并总结出一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贝叶斯公式”。
无意之中,贝叶斯第一次触碰到了“概率”与“信息”之间的内在联系。在他看来,“骰子的概率”本身也是一个不确定的东西,它需要通过不断的观察去逐步推算。每观察一次投掷骰子的结果,我们就得到一点“信息”,从而“刷新”一次对该骰子的认识。
事实上,贝叶斯本人假定“骰子公平”假设的先验概率p在【0,1】之间均匀分布。那么,如果出现了“连扔13次大”的情况,我们就可以通过贝叶斯公式准确地计算出,p落在区间【1/2,1】里面的后验概率等于1-1/2^14≈99.994%。也就是我们有99.994%的信心认为该骰子有偏好,它掷出“大”的机率要高于一半。因为具体计算过程涉及积分,我在这里就不详细写了,对数学有兴趣的读者不难自己得到同样的答案。

简单来说,在贝叶斯学派看来,假定“骰子扔出6点”的概率为1/6并不是天经地义的,我们不应该对先验假设有任何偏好,换句话说,我们同样可以先验地假定这个概率是1/2,或者1/3,等等,它们和1/6的假定都没有本质不同,是平权的。关键在于,贝叶斯允许通过实践来更新概率分布,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实际中把骰子扔出6点的频率确实接近1/6,那么通过贝叶斯公式,不管从1/2出发还是1/6出发,最后得到的后验概率都会无限收敛于1/6。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先验假定6点的概率是1/2或者1/6,这两种假设其实是“同样好”的,只要后续信息量接近无穷,它们导致的后验概率就都会收敛于1/6。

其实只要查查概率论的发展史就知道,关于先验假设的优先问题是一个引起众多学者争论的话题,另外还有无差别假定,最大熵等等不同的看法。无论如何,这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比如法国的著名数学家达朗贝尔就曾经提出过同样的问题,他认为扔两枚硬币“只有”3种可能:两正、两反、一正一反,因此应该把每种可能性优先假定为1/3。这并不是达朗贝尔犯傻,而是出于对“概率”的不同哲学理解而产生的学派分歧。

事实上,由于现代物理学的发展,对于“概率”的理解问题一直延伸到今天我们对宇宙本质的认识,包括在量子论里的系综诠释或者量子贝叶斯诠释等等。应该怎样优先地选取先验概率?这在今天被称为“测度”问题,按照Tegmark的说法,他认为这是现代宇宙学里面最大的危机,没有之一。无论如何,扔一颗骰子,为什么我们应当优先假定“扔出6点”的概率会是1/6?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一个尚没有答案的问题,但很明显,它绝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user avatar   yinfupai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想法对于初步来说没有问题,因为在非完全信息的条件下,你并不知道骰子是两面,还是六面,或者八面,以及更多。

所以作为观察者来说,在只能观察到六出现或六不出现的这两种事件,在第一步,是可以假设出现概率是百分之五十的,然而这只是假设,在未获取任何事实条件下,假设两个事件发生的频率是一致的。

一旦开始获取逐步开始获取事实,发现两个事件发生的频率不一致时,便应当重新或修正这个起始的假设。

但是,光是划分事件并不能决定事件的概率,根据事件出现的频率进行计算,才能确定事件发生的概率。

可以从最小假设开始,从两面骰子开始推导,认为这是一个一面有六,另一面没有六的硬币。

现在来假想一个场景,扔骰子的是另一个人,你每次只能知道是六还是不是六,而骰子是几面的你一无所知。

当你多次获取后,比如得到类似如下数据:

总次数 出现六的次数
10 3
20 4
30 6
40 7
50 8

然后将总次数作为X轴,出现六的次数作为Y轴,显然会发现次数围绕着y=6x波动

这个看不见背后平衡操纵者,便是概率,于是便可以简单推论得到,这个六点出现的概率是1/6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样本实际上不可能完全,所以这个推论只是基于当前结果统计出来的概率,在无后续无新的事实加以否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假定当前数据反映的概率是在1/6上下波动的。

如果继续获取信息下去,都稳定在1/6波动的,你可以猜测也许这是一个正方体的六面骰子,其中一面是六,又或是一个两面的骰子,如果是个物理实体的话,六的那一面的重量也许比相对的一面要轻上许多。

换句话说,因为事实中存在其它的额外事件,会提升或降低这两个事件的发生概率,导致了仅仅描述这两个事件来划分平均概率,不足以反映事实。


user avatar   kong-shan-niao-yu-1-79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作为一个老双色球投机者,这道题我来答。我买一注双色球,中一等奖和不中一等奖的概率分别为百分之五十。我本期买了两注不同号码的双色球,根据A号码未一等奖,所以B号码必中,题主的同学必须给我把一等奖的奖金补上。

面前有六条路,你可以走其中一条A,也可以把自己分成五块,同时走其他五条BCDEF。


user avatar   huan-ruo-fe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是6”“不是6”的概率不是相等的


user avatar   ray-30-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告诉他,他明天的死亡率是50%。

因为他明天只有活着和挂了两种可能。

问问他答不答应。


user avatar   shipeipei-99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世人只有是你爹和不是你爹两种,因此世人是你爹的概率为50%。


user avatar   nightmare-81-4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大弃赌定理让他怀疑人生。

大弃赌定理(Dutch book)由英国哲学家、数学家、经济学家拉姆齐提出。

在主观主义概率论中,概率被解释为置信度,置信度被解释为公平赌商.这一做法得到一个定理的有力支持.即所谓的"大弃赌定理".由大弃赌定理进而得出一条合理性原则,即:一个置信体系是合理的,当且仅当,该置信体系满足概率演算公理。

通俗来说,该定理描述了对概率论的主观解释:人们对于某个事件或命题的合理置信度也应该满足概率论。否则,可以设计一个赌局,使其不断赔钱。

例子:

1、某国脚预测中国足球队的比赛,胜50%,平50%,输50%。

明显,各事件发生的概率总和大于1,不符合概率论。

于是我们可以这样设计一个赌局:

既然你认为胜的概率是50%,那么胜和非胜的概率是一半一半。规定胜我给你100万,非胜你给我100万,这个赌局是公平的。同理,可以得到以下几项:

胜给你一百万,非胜你给我一百万。 输给你一百万,非输你给我一百万。 平给你一百万,非平你给我一百万。

那么以上三个赌局在你主观看来是公平的。但是实际上无论结果如何,都是我给你一百万,然后你给我两百万。比如国足输了,第二条的前半句和一、三条的后半句成立,你亏一百万。

2、我们都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假如一个人喜欢鱼,但更喜欢熊掌,而又比熊掌更喜欢秘制小汉堡,那么他就一定比鱼更喜欢小汉堡。这是符合传递律的,也就是不会出现秘制小汉堡>熊掌>鱼,同时鱼>秘制小汉堡。

否则的话,若他有一条鱼,因为他更喜欢熊掌,我们就可以用熊掌换他的鱼,同时让他支付两者的差价,可以是一块钱一毛钱一分钱,因为他更喜欢熊掌,就会愿意用一定差价拿鱼换。然后再用秘制小汉堡换熊掌,用鱼换秘制小汉堡……

重复以上过程,则他会在循环中破产。

回到这个例子,某人认定摇骰子摇到6的概率是50%,因为只会出现两种情况:摇到6或者没摇到6,所以二者各占一半。

我们大可不必拿出纸币给他算概率。和第一例一样,摇到6我给你250块,没摇到你给我250块。等他赔的裤子都不剩就不会嘴硬了。


我是小墨,助你清醒。


user avatar   kaveil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只有是6和不是6两种情况是没错,但是怎么可能各占50%?

6面骰不是6有5面,占83.3333%,6只有一面,占16.6666%

如果是100面骰,那么不是6的占了99%,6只占1%

各占50%的只有硬币,即便是硬币还要两面质量都一样的才行,一面图案多较重的朝下几率会比另一面轻的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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