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各分量的绝对值不超过 , 且 . 求证: 存在 , 适合 , 且 , 其中 .
证明: 不妨设 可逆. 此时 . 于是我们自然地要考虑方程 , 其解向量恰为 , 这里 . 根据众所周知的Cramer法则, , 其中 由 将第 列 替换为 而得到. 可以预见, 即为所求, 其中 . 细节留给读者; 不过为了完整性, 一些关键步骤可以修饰为下面的习题.
对于 , 回忆一下 , 借此证明:
呃对了...还需要用到平凡的估计 .
(话说好像证出来一个比原题稍微强一点的结论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