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司礼监太监都算得上“内相”、“枢府”,明代内官的“官”和“职”是分开的。
其中司礼监职衔有三种:秉笔、随堂和提督,但掌印并非职衔,且掌监印者必为秉笔太监。其中只有加秉笔、随堂职衔者,才能参预机务。而提督太监虽然地位高,但只管本监庶务,并不参预机务。
“太监”一词,是官职,并不负责具体事务,“秉笔”才是实际职衔(其中第一秉笔兼提督东厂)。决定内官实际管理事务方向的,并不是其本身的“官”,而是“职衔”。这里的“职衔”理解成“差遣”也可以。
用明代地方的总督巡抚打个比方,李化龙曾以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太监”相当于此处的“右佥都御史”,中后期只有“寄禄”的功用,与其本身的职掌关系不大。“秉笔”才相当于“巡抚辽东”这一具体差遣。此外,晚明宦官中,职衔有取代官职之势。一些宦官因故死亡后,皇帝也多次追赠职衔而非赠官。比如天启五年,朱由校西苑泛舟,小舟倾覆,同船的小宦官溺死,事后朱由校便“赠升乾清宫管事”职衔。
随着明代宦官体系、数量的发展,“太监”一词并不像原来的那般尊贵,到明亡时,民间已经开始使用“太监”作为全体宦官的代称,此后清朝沿袭,只以总管、管事等衔加以区分。
因此,综上,掌印太监虽然看上去是司礼监的首领,但其权力实际上并不如司礼监秉笔来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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