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修正案 (Second Amendment): 这是最核心的法律依据。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纪律良好的民兵是自由国家的重要保障,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历史背景: 制定第二修正案的时代,殖民地人民刚刚推翻英国统治,深信拥有武装力量是抵御暴政和保护自身安全的关键。当时,民兵是国家安全的主要依靠,个人拥有武器是常态。 解释的争议: 对第二修正案的解释是争论的焦点。 个人权利论 (Individual Rights Interpretation): 认为第二修正案保障的是每个公民个人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无论是否属于民兵组织。 集体权利论 (Collective Rights Interpretation): 认为第二修正案保障的是各州组织民兵的权利,个人持枪权是为服务于此目的而存在的。 最高法院的裁决: 经过漫长的法律演变,特别是2008年哥伦比亚特区诉海勒案 (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 和2010年麦克唐纳诉芝加哥案 (McDonald v. City of Chicago) 的裁决,最高法院确认了个人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尽管该权利并非绝对,可能受到合理限制。这使得联邦和州层面的严格管控面临法律挑战。 “持枪是美国人身份认同的一部分”: 对于许多美国人来说,持枪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文化符号,与自由、独立、自力更生等核心价值观紧密相连。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狩猎、射击等活动是重要的社交和娱乐方式。枪支也被视为个人防御的最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