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圈,大家都在讨论尤三姐是不是真的“失身”了,题主似乎也觉得这很重要。
但是,真的只是失不失身的问题吗?
我可以换个角度,先问一句:如果尤三姐听闻退婚时不自杀,咽了这口气,往后会如何?
三姐既已明言在先,非湘莲不嫁,却因贞操妇道被退婚,别说在清朝了,便在今天也是奇耻大辱。经此一事,三人成虎,她的贱人之名也就坐实,往后要如何再寻出路?
清朝可不是现在,一来女性没法出去打拼,依附男人是不得不为;二来当年熟人社会人口流动性极低,哪家出了什么逸事基本逃不出圈子邻里;三来贞操观念极为严苛,哪怕行为稍有不检都难接受。可想而知,纵然苟活,她也只能凭姿色勉强下嫁,既是难配良人,还要终身忍受对失贞的指摘甚至虐待折磨。
三姐对此自是心知肚明,只需柳湘莲退婚,真假不论,都会把她推进地狱,而湘莲也不需要实证,只要她与宁府有瓜葛就够了。一句嫌疑,就足以把她逼死,无论真假,结局都不会有任何差别。
这就是社会的残酷,纵然“闺阁中历历有人”,除了依附男人,仰人鼻息,照样无能为力,操之于男人之手的“贞洁”是女性唯一的“尊严”。你以为尤三姐自尽只是性格刚烈,实则她退无可退,除了以死一证清白,再也无路可走。苟活只是残喘,明知十八岁就死,多少岁才埋有区别吗?
作者对后面不愿面对的结局留白不写,宁愿让三姐的生命终结在以死明志,让她有个流星般灿烂的退场,或许就会让很多读者忽视了背后深层次的绝望和悲哀。
贞节牌坊的可怕,不在于贞操是对是错,而在于女性根本别无选择,只能“被自愿”、“被刚烈”、“被守贞”。在吃了人以后,再给个名誉和赞颂,仿佛她“自愿”追逐高洁,群众便赞叹其崇高,理所当然地歆享伦理纲常的暖阳。
——正如尤三姐一样,你可以得到美名和赞许,条件是你必须死,而且大家都知道是你“自愿”去死的。看到这里,相信你们会对“封建礼教的吃人”有更深刻的理解。杀人不见血,莫过于此,肉体的“清白”与否,已是次要问题了。
尤二姐在贾府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大限将至时,尤三姐曾托梦给她说:“姐姐,你一生为人心痴意软,终吃了这亏。休信那妒妇花言巧语,外作贤良,内藏奸狡,他发恨定要弄你一死方罢.若妹子在世,断不肯令你进来,即进来时,亦不容他这样.此亦系理数应然,你我生前淫奔不才,使人家丧伦败行,故有此报。你依我将此剑斩了那妒妇,一同归至警幻案下,听其发落.不然,你则白白的丧命,且无人怜惜。
她自己都说了“淫奔不才”的话,应该不是什么清白之身了,那个年代,作为宁国府的穷亲戚,两姐妹又生的花容月貌,落到在贾珍父子手里,还能有啥清白可言,而且尤氏在宁国府又没有话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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