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合论(ZF)规定,对于任意一个集合S(其元素也是集合),一定能够对他的所有元素集合取并。
第二:无穷多个闭集的并集不一定是闭集,例如[1/2, 1],[1/3, 1], ..., [1/n, 1], ...他们的并集是(0, 1]。无穷多个开集的交集不一定是开集。这都是开集和闭集的基本性质。
第三:任意(可能无穷)多个闭集的交集一定还是闭集,任意(可能无穷)多个开集的并集一定还是开集。这两条是更重要的开集和闭集的基本性质。
第四:第三种提到的性质事实上就是拓扑中对于广义的『开集』应当满足的性质,即某种意义上的开集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