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和Anti-trust不是一回事。
反垄断的英文是Anti-monopoly,只是美国的United States Anti-Trust Law《反托拉斯法》在国内也会被翻译为《反垄断法》:
这是因为托拉斯是垄断组织最主要的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其他形式的垄断组织还有卡特尔(Cartel)、辛迪加(Syndicate)、康采恩(Concern)等。
托拉斯是垄断组织最主要的形式,所以用于反垄断的法律就叫《反托拉斯法》,但实际上它的适用范围并不仅限于托拉斯问题。
美国法律的命名并不严谨,所以会有在法律名称中以某一类组织指代所有类似组织的情况。
比如美国还有一部Foreign Intelligence Sruveillance Act(《外国间谍监视法》),由专门的外国间谍监视法院来依据此法处理来自FBI和NSA的监视外国间谍的申请。
但实际上依据此法被监视的对象并不仅仅是外国间谍,也包括恐怖分子。但由于外国间谍是这一法律的主要针对对象,所以名字上还是叫《外国间谍监视法》。